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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环境保护部等国家八部门《关于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号)、省《关于印发省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号)和市《关于印发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于年6月至11月,结合全区环境保护三大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决定成立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调度、联络协调、现场检查、重点督察、总结汇总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环保局。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我区污染减排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完成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控制在2150吨以内,力争实现全年较年净削减80吨,年度削减3.5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控制在720吨以内,力争实现全年较年净削减60吨,年度削减7.69%。实现到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0吨和750吨以内的“”减排目标。
1.整治对象:重点地区为减排任务重、减排形势严峻的街道办事处。重点行业为化学需氧量或二氧化硫排放量大,污染较严重的造纸、化工、酿造、水泥、冶炼、钢压延加工、焦化等七个行业。重点企业为化学需氧量或二氧化硫排放量大,污染较严重,年承担较大减排任务的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2.工作要求:
(1)造纸行业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对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予以坚决关闭;做好与排放标准的对接工作,加紧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化工、酿造等行业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紧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水泥行业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消减机立窑生产能力,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淘汰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和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
(4)冶炼、焦化行业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确保所有落后产能按时淘汰;加快上脱硫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确保上脱硫设施如期投入运行。
(5)大力推进工程治理项目。
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区建设局要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下村工业污水处理厂年年底建成,污水处理厂(良山镇)2010年6月底建成。督促下村工业基地管委会和良山镇政府加快下村工业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并按时投运。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使其发挥应有的减排效益。
二是加大我区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加快市山龙带钢有限公司、市久隆带钢有限公司和市瑞工贸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督促市良山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和市良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高处理效率和废水循环利用率,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加大水泥、冶炼等行业窑炉烟气、燃煤烟气二氧化硫的整治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建设脱硫设施。
(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界水乡、良山镇、珠珊镇、姚圩镇、欧里镇、下村镇和袁河街道办事处淘汰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冶炼、水泥、酿造等行业企业,并落实断水断电和拆除生产设备等强制措施。
(二)开展“一江一湖一渠一河”水环境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严格按照府发〔〕10号《关于对孔目江流域煤炭企业废水排放实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和府发〔〕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孔目江、仙女湖、袁惠渠、袁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要求,对四条水系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
2.整治目标: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块块”落实与“条条”联动相结合,做到加大投入、科学安排、务求实效。使孔目江通过三年整治水质达到Ⅱ类水标准以上,力争Ⅰ类水标准;仙女湖通过整治湖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二级保护区内达到Ⅲ类水标准;袁惠渠水质长期稳定达Ⅲ类水标准;袁河通过三年整治,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以上标准。
3.工作任务
(1)全面退出棉花种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年孔目江流域的观巢、欧里全面退出棉花生产。下村、界水、珠珊等地要有计划的退出。以减少农业面源对水体的污染。
(2)水库实行人放天养。对流域内小(一)、(二)型水库,禁止使用化肥、饲料、人畜粪便养殖,特别是观巢镇19座、欧里镇的12座、界水乡的9座水库要全面退出投饵养殖,实行人放天养。
(3)规范关闭污染企业。今年对四条水系沿岸一公里范围内的养殖企业、小型洗渣洗矿等企业共整治151家,其中拟关闭50家,整改101家。
a、孔目江流域共整治64家,其中拟关闭9家,整改55家。(详见整治目标任务表1)
b、仙女湖流域共整治15家,其中拟关闭3家,整改12家。(详见整治目标任务表2)
c、袁惠渠流域共整治38家,其中拟关闭21家,整改17家。(详见整治目标任务表3)
d、袁河流域共整治34家,其中拟关闭18家,整改16家。(详见整治目标任务表4)
(4)严防已关企业反弹,巩固原整改成果。对已关闭企业,必须做到断水、断电、收回证照、拆除设备、加密监管频度、严防死灰复燃。
(5)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在流域一公里范围内建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落户。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6)再增投入建净化池。今年区政府计划再投入300万元对观巢镇洋潭村委五队、共青村委下江村、观巢医院及欧里镇的昌坊村、火砖桥村、皇华江背村、欧里医院,共建设7个生活污水处理池。确保孔目江流域生活废水达标进入孔目江饮用水体。
(三)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
1.整治重点: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系统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和管理网络体系,搞好农村集镇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试点规划建设,督促良山、下村镇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尽快投入运行。
2.工作要求:
(1)认真抓好村级保洁员试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基层基础,各乡镇要选择2—3个经济基础较强、紧靠公路沿线或集镇所在的村委,开展村级保洁员试点工作,在规范村级保洁员职责范围的基础上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公开公正地选聘村级保洁员,以保障村庄生活垃圾即集即运切实改善村庄环境卫生。
(2)认真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补建和维护工作。去年没有完成垃圾收集点任务的乡镇,要在8月底以前严格按照每25户一个收集点的要求补建完成,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的正常运行。
(3)认真抓好垃圾中转站建设。今年要继续抓好水北、姚圩两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力争今年秋季建成并投入运行。今年仍未列入垃圾中转站建设计划的乡镇要规范好各自的垃圾填埋场,防止垃圾二次污染。
(4)认真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系统项目跟进服务工作。要举全区之力争取该项目获得上级资金的支持,使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5)认真抓好农村集镇生化污水处理池及配套管网建设。着重抓好罗坊、良山、水北、姚圩、欧里等五个中心镇的雨污分流系统试点规划建设,力争在八月份制定试点规划方案,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巩固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
对2007年和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保护区域周边污染企业没有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污染环境有效措施的,一律挂牌督办。
(五)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专项检查
1.对“两高一资”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认真贯彻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行业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和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钢铁企业。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工业基地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区政府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凡无故不能如期完成的地区,一律取消评先创优资格。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加强对集镇污水和农村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监管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分类指导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积极组织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全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钢铁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7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将阶段性报告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8月—11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检查。接受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