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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两旁造林经营权招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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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两旁造林经营权招租方案

为了尽快落实乡境内粤高速公路两旁造林经营主体,更好地栽植、管护好树苗,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租目的

为了加强粤高速公路通道绿化的栽植与管护,充分发挥造林绿化的作用,建设生态,按照区政府“一大四小”造林的要求,对境内粤高速公路通道绿化进行公开招租。

二、招租内容:

1、承包方租赁粤高速公路境内区财政租赁补偿部分的土地造林,造林面积初步设计为约60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造林数为准)。

2、承包期限:暂定十年,即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具体承包期限以区政府规定时间为准)。

3、利益分成:承包方享有乡政府30%林木受益权,按照区“一大四小”造林要求,区财政租赁补偿范围的林木拍卖所得按区乡7:3比例分成,其分成比例区政府70%,承包方30%。

4、造林标准:高速公路隔离网外20米内自边线2米起按2×2的标准规划穴位,按80×80×80的标准挖穴,开好1米宽的边沟。

三、几点要求

1、承包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植树、管护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2、承包方须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完成造林任务,年12月下旬前开好沟打好洞,确保年前栽完树苗,当年成活率确保不低于90%,三年保存率确保不低于85%。

3、承包方在整地、栽植、管护中应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