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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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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院法制化管理水平和全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xx、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卫生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院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依法行医的自觉性,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目标,按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要坚持为民务实的观点,把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涉及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真正使服务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社会对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研究和探索其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果。本院各科室(部门)要以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问题,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科室、不同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努力增强“五种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院要大力加强宪法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形成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着重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卫生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自觉践行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组织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中层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和中层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法律,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全院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疗改革;学习宣传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和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学习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五)深入学习保障民生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血液安全、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学习宣传有关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六)深入学习社会管理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等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把法制宣传与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重点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减少和及时化解社会和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以党员、中层干部为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中层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和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医德医风,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满足法治文化需求

全院各科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卫生系统职工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要积极探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院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九)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各种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或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在全院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活动,促进法治管理上水平

全院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年)》。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三、普法对象与要求

“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以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村(居)民,其中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

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要按照市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布置和要求,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刑法修正案》(六)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重要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六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和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参加有关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应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年学法总时数不少于25小时。

(二)加强各科室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能力。本院各科室(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专业特点,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六)、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着力提高依法执业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进群众对卫生法律的认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大力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五)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为重点,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员工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普法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到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实施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具体实际,制定五年普法实施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安排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做好普法教材的订购工作。

(二)实施阶段:今年年初至年。各科室(部门)要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好每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时部署,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督促,特别是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每年的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迎接市局开展的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第二季度,本院普法领导小组将根据本实施规划对各科室(部门)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迎接省、市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普法5年规划、年度计划制订、落实情况;普法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学法对象学法情况;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情况;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普法阵地建设情况;学法制度措施建立、执行情况;学法考试、考核登记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情况。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本院要建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为普法和依法治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经医院党委研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制订全院“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和具体组织、指导工作;部负责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公众宣传工作;办公室人事负责全体工作人员的普法及考核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卫生法制学习培训与宣传教育由相关科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本院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定期检查,每年总结;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年度、阶段性考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本院认真安排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经费,保证必要工作设备和条件,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数额由各年度实际需要再定。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的建设

本院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机构建设,要选派觉悟高、负责任、有干劲的得力在编干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努力使队伍建设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在医院人流较多的地方建立固定的卫生法制宣传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开设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专栏专版,并采取其他因地制宜的形式和条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法制宣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