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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深化“双抓双促”活动内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就贯彻落实区委开展“科学发展见行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对象及方式
1、活动时间:集中下基层时间从年6月22日至7月31日。每天必须确保一名镇干部在村(居)组、村(居)干部除留一名干部值班外,必须下到组户,包村领导必须有半天以上时间在村(居)组。
2、活动对象:全体镇机关、村(居)干部。
3、活动方式: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镇开展以“千名干部下访、千名干部结对帮扶、千名干部一线解难题”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见行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集中开展下访、结对帮扶和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
二、活动内容和措施
(一)第一阶段:摸排梳理阶段(6月22日—7月4日)
全体镇、村(居)干部按照挂点村组安排表(附1)深入挂点村组,逐户访谈,与群众零距离对话,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努力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1、收集一批群众疑难问题。利用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准确了解掌握农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关联户、联系方式、经济来源、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村组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存在问题的关节点,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广泛征求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一个社情民意信息网络。进村(居)入户,与群众真诚沟通、真心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结交一批农(居)民朋友,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政策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做支持发展、维护大局、遵纪守法的现代文明新型农(居)民。
3、摸排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建立一套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帐(附4),全面、准确掌握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排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卫生、水利等重点领域中存在的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对涉及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不漏报、瞒报,并予以及时有效地化解。7月4日前,各工作组要及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7月5日—28日)
1、调处解决一批信访纠纷。对信访老案、积案及群体上访等一些重点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附3),实行领导包案、责任人具体调处,并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情况复杂、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和责任主体难落实、解决难度大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结对帮扶一批困难群众。按照镇、村(居)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安排表(附2),落实责任,发挥优势,通过开展结对扶助、就业援助、创业资助、特困救助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努力解决帮扶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努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要主动融入征地拆迁、“双抓双促”、“两城同创”、计划生育等重点、中心工作,发挥优势,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难题;二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7月29日—31日)
立足于“服务城市、服务农村、服务居民”的工作定位,带着问题下访,针对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强化服务意识,形成有实际指导作用的专题调研报告,探索建立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要把这次干部下基层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宗江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包村(居)领导和各村(居)主要领导为此次活动的责任主体,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2、注意工作方法。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多做交流、疏导性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畅通信息渠道,情报信息一定要灵、要快、要准,充分重视社会舆论的作用和影响,正确引
导社会舆论。一旦发现苗头,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领导。
3、强化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顾大体、识大局,增强宗旨意识,抓紧抓实这一民心工程。要实实在在沉下去,不做“看客”,不打官腔,不“蜻蜓点水”,真正做到困难面前不退缩,遇到问题不回避,发现矛盾不上交,创造性地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和群众诉求。
4、严格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居)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帐,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下访信息,并分别于6月24日、7月4日、14日、28日前报党政办汇总。镇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将推荐区委予以表彰,对活动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反映较差的部门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敷衍了事而出现重大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