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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生百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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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生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区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解决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100天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4月26日关于人口问题重要讲话、市委、区委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区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中心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百日行动”从年12月1日到年2月。各村(居)要以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消除管理盲点,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基层基础,突出工作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百日行动”活动,全面摸清人口计生工作底数,全面了解掌握违法生育情况,未落实相应长效节育措施情况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全面逐一落实相应措施,遏制违法生育上升势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严格依法行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进一步呈现出诚信计生、文明计生的良好局面。

1、狠抓节育措施落实,为年人口计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扎实基础。

要加大落实一男户上环和二孩户结扎,计划外怀孕终止妊娠的工作力度,通过继续开展“四清理六落实”,全面清查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进行个案管理,逐个分解到驻村领导,干部和村干部,一包到底,个案销号。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四术”家底,按照“一男户上环,二孩结扎”的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长效节育措施,同时,做好期内生育对象跟踪服务工作,避免出现新的“四术”欠帐。村(居)、组两级要有效掌握孕情,及时发现政策外怀孕,并尽快落实好补救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政策外生育,为年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2、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消除出生人口漏报瞒报问题。

各村(居)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计划生育孕前型服务管理职责,实行个案包干、个案销号、考核到人。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对包干区内人口计生工作做到了如指掌,认真核查包干区内2010年1月以来的人口出生情况,清理人口出生漏报、瞒报,并做好录入上报和抓好落实工作。尤其要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仔细核查,核对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3、从严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各村(居)要努力摸排“两非”案件的线索,一旦查实,从严从快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切实将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下来。

4、全面清理流动人口计生情况,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抓住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集中返乡的优势,大力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流动人口重点对象节育措施、补救措施的落实,及时办理、反馈流动人口协查个案。加强辖区内市场、居民小区的外来人口、房屋出租户、购房户的计划生育全面清理,逐人登记造册,并做到“七明”:即现居住地明、流出地明、从业情况明、婚育情况明、节育情况明、办证情况明、联系方式明,按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

5、严格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一是清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镇计生办要积极配合镇纪委对近5年的生育情况全面核查,对有举报或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现象一定要认真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近5年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清理,严格按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征收到位,并充分利用非诉执行程序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12月中旬以前)

1、抓好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导向,营造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治理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每个村(居)张贴两条以上宣传标语。

2、掌握实情,摸清底数。对年10月1日以来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各村(居)要认真分析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坚持“针对弱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的原则,以村(居)为基础,核实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检情况,核实节育措施欠帐对象,核实人口出生情况,核实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录入PIS系统。要消除顾虑和排除干扰,力争准确全面掌握未落实“四术”手术的实际情况,摸清底数。

3、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通过在户外张贴宣传资料,在报刊、电视、电台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第二阶段:处理落实阶段(年12月下旬至年1月下旬)

1、以二孩户结扎为重点,带动长效节育措施的全面落实。各村(居)要加大环孕检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要以环孕检为基础,逐人逐户清查漏管对象,要以二女户结扎为切入点,突出抓好“四术”落实率及解决不及时问题,做到该结扎的结扎,该上环的上环。在“百日行动”期间,对重点服务对象按照查环、查孕、查病的方式,力争一个不漏,服务到位,并逐一实行合同管理与服务。按“重心下移、村(居)为主”的干部责任机制,建立镇村干部包村包组包户的管理责任和长效工作机制,对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服务对象,要逐一指导其落实一项可靠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妇女,除禁忌症外,必须落实结扎措施。

2、继续加大违法生育行为的清查处理。在清查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好上环、结扎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凡是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3、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加大查核力度,摸清“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线索,及时完成“两非”个案查处任务,并对“两非”涉案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年2月)

镇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各村(居)要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在每月14日、28日上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年2月13日前,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百日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村(居)要将“百日行动”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今年4月26日人口计生讲话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研究,统一部署,精心安排,保证投入,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把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有责任,确保“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要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做好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的关键举措来抓,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一是成立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镇政府副镇长肖小明担任组长,组员由镇计生办主任、各村(居)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负责“百日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监督检查和上报情况。

二是制定“百日行动”措施。各村(居)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百日行动”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开展“百日行动”的政策措施。

三是培育好典型和亮点。各村(居)要及时将工作动态、典型事例和好的做法报送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宣传,优质服务。各村(居)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活动有利时机,集中时间、人员,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大力宣传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开展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结合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认真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及相关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此次“百日行动”重点是完成“四术”,兼顾政策宣传、打击“两非”、征收社会抚养费、优质服务。继续深入开展育龄妇女核查工作,完善和核准个案信息,及时掌握并更新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等动态信息,消除管理盲区及死角,切实提高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和准确率。

(四)加强督导,强化调度。实行每15天通报一次进度,对进度较慢的各村(居)予以及时提醒、告诫和督导,以推动工作平衡进行。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百日行动”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该项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百日行动”期间,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全镇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还不到位的,给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