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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极易引起暴发流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控制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年,我国政府承诺在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速我县消除麻疹工作进程,省卫生厅决定年10月在全省开展对8月龄-14周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年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字号)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村(居)为单位目标儿童分年龄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8%。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对象
在全乡范围内对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即1995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减毒活疫苗。
(二)实施时间
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时间统一为年10月11日~20日,查漏补种时间为10月20日-25日。
四、技术措施
(一)加强人员培训
防保站将在9月4日前完成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二)广泛宣传和社会动员
各村(居)、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社区通告、告家长书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各地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三)摸底登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各村(居)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本辖区目标儿童数。乡村医生要会同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员开展摸底登记工作。重点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较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工作需在9月15日前完成。
1、摸底登记方法:⑴入户摸底:各村和居委会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含流动儿童),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⑵学校及幼儿园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乡)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2、调查摸底的工作要求:⑴在调查摸底后要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在学校由班主任按班级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⑵对于学龄前儿童,在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时,告知其接种时要携带接种证;⑶对摸底登记结果要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4)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摸底调查。
3、防保站将组织人员对各村摸底登记造册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派专业人员对各乡镇摸底登记造册工作进行全程核查。防保站要于9月20日前,对各村上报的目标人群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接种方式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对人口集中或住户较分散的农村,预防接种单位可采取设立临时接种点或入户接种的方式。
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村级接种点要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
每个接种点必须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和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品。接种时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五)疫苗运输与管理
10月8日左右防保站将麻疹疫苗及注射器分发至各村接种点。在领苗过程中,每个乡村医生要带冰背包,确保疫苗的质量。
各预防接种点在实施预防接种前,需要准备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安全盒、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
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28天,为保证麻疹疫苗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对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后一个月内,可暂停安排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六)实施安全接种
年10月10日~20日实施现场接种工作。10月10~11日和17-18日针对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在家的目标人群(含流动儿童)实施接种,10月12日~16日和19-23日针对在园、在校的目标人群实施接种,10月24日~25日开展查漏补种。
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安全接种。
接种实施步骤:
1、核实接种对象,确定受种者为本次受种对象;
2、登记预检,做好接种前的告知和健康状况咨询,掌握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
3、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操作要求接种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
(4)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4、接种后留下观察30分钟。
5、做好接种记录。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
6、本次强化免疫保证每一名儿童接种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回收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7.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对鸡蛋有过敏史者。
(3)妊娠期妇女。
8.资料整理
每天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并再次入户通知。
(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处理,并立即防保站,防保站报告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乡将联系县卫生局准备至少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五、督导、评估与总结
(一)加强督导
防保站应建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组,对强化免疫活动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质量。
接种工作实施期间,县、乡级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乡级必须保证每个村至少有一组由乡级人员进行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接种全过程。
督导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情况、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改进措施。各地对发现的错误要立即纠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即年10月25-30日,由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
县疾控中心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对所有乡进行快速调查。
1、抽查常规免疫管理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共调查30名,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未上学儿童)年龄组各10人。
2、随机选定1所城区小学和1所农村小学,每校调查30名学生,每校在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班调查儿童数平均分配,并在抽取的班级中随机选择学生。
3、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共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在8月龄~2岁、3~6岁、7~14岁年龄组各调查10名。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