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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力度,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全县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加强政策扶持。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出台全县09年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奖扶政策,对年新村点已建设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按年新农村奖扶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探索多种渠道筹集保洁员工作报酬,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6、强化督导考核。(1)把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今年重点考核20试点村内垃圾清理、收集、处理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凡垃圾处理工作考核不过关的,不能评先表彰。(2)县直有关单位,尤其是建设局、农业局、环保局、卫生局等职能单位,要做到职能延伸到村组,要不断地创新举措,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狠抓落实,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3)县、乡建立督查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同时,及时发现典型和总结经验,推动全县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