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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流感及大流行医疗救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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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流感及大流行医疗救治方案

甲型H1N1流感是由变异后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通过飞沫、气溶胶、直接接触或间接传播,临床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少数病例病情重,进展迅速,可出现病毒性肺炎,合并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损伤,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针对全球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医疗救治的严峻形式,为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目标是:最大努力防扩散、最大努力抓救治、最大努力防死亡病例,即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要从“防控甲流感大流行”转变到“流行防控甲流感”的策略上来,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工作。县卫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小组,在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全县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防控等各项相关工作的领导。

四、部门职责

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甲型H1N1流感的疾病诊断与医疗救治工作。启动县人民医院负责集中收治疑似和确诊病人;加强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管理,实行24小时监测网络直报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源;做好县级医疗防治专家组疫情调查处置、诊断治疗和技术指导的准备工作,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农业局: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及时对种猪场、规模猪场采集血样进行抗体监测。加强对饲养工作人员防护。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杜绝病猪流入市场,确保群众吃肉安全。加强对生猪流通环节的监管,对县外引种和调运仔猪实行严格准调制度,暂停从境外引进种猪。依法严厉查处经营和随意抛弃染疫生猪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屠宰场、养殖场、交易市场消毒,及时杀灭病原体。加强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验证查物和消毒工作。

旅游局:加强对出境旅游社的管理,建立旅游团队信息台账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游客信息动态。各涉外宾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质检等部门的要求,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准备。

财政局:负责安排防控专项工作经费,保障防疫用品、抢救治疗药品和救治设备;保障防控体系建设资金和工作督导经费。

食药监局:负责药品经营单位储备防控工作防疫用品、抢救治疗药品的相关医疗器械;加强防控期间对药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的监管,做好应对疫情的相关物资储备。

教育局: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确保晨检、消毒、食堂卫生、饮用水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学校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资、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预防性中药储备和落实学生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工作和学生家长预防性服用中药的宣教工作。

农医中心:将甲型H1N1流感预防治疗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和直报范畴,负责做好甲型H1N1流感救治审核报帐和跟踪服务工作。

学校: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场所、设施、人员等;做好预防性中药储备和具体落实学生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和做好学生家长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宣教工作。

广电局:严格认真把握舆论导向,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及时准确疫情信息。宣传好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和疾病的“可防、可控、可治”知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防疫知识和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宣传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冬春季传染性疾病的典型事例,增加人民群众的卫生防疫意识。

爱卫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群众国卫生运动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预防疾病发生的各项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做好预防性中药储备并落实机关干部职工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工作,切实做好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宣教工作。

五、防控措施

切实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积极推广中医药防治,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储备,确保我县疫情不扩散、不大流行、不暴发。

1、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定以学校暴发和由城市向乡村发展的防控策略,实现由重点部门防控向乡镇、学校防控转变,由突击型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最大努力防止疫情扩散、最大努力抓好患者救治、最大努力防止甲型流感死亡病例。建立由卫生、农业、旅游、检验检疫、教育、宣传、交通、财政、工商、质监、药监、经贸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联防联控。

2、健全完善防控工作预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要及时根据防控工作预案科学处置。

3、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时检测单位干部职工体温情况,及时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要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认真落实考勤、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请假人员要认真统计,并追踪病因。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凡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详细登记。

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做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工作;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要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开展晨检,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发热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居家隔离治疗”的措施,要求其暂时停课,并及时就医;要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至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新闻舆论引导。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可防、可控、可治的呼吸道传染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板报、会议、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大群众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和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和新闻舆论引导,提高防病治病能力;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治、可控、不可怕,防止社会公众发生恐慌情绪。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学生和教职工都知晓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要切实加强大众预防方法的宣传,倡导保持充足睡眠、合理营养、加强锻炼、不随地吐痰,流行季节不到人多拥挤公共场所聚集。要按照“客观、公开、透明”原则做好疫情信息,及时引导公众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措施的落实。

5、积极推广中医药防治。要发挥中医药对甲型H1N1流感早期治疗的作用,运用中药泡茶或常用中成药如银翘解毒类、桑菊感冒类、藿香正气、双黄连、板兰根类口服制剂进行早期的防治。当前,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每周2次备好中药水剂,对学生进行预防性服用(处方:薄荷、桔梗、姜黄、枳实、僵蚕、荆芥、防风、杏仁、牛蒡子、贯众、连翘、独活、甘草、生姜捣碎各等量,每人7克。例如各100克,可200人份,每周2次)。同时,要做好学生家长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宣教。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具体落实机关干部职工每周2次中药水剂预防性服用工作。

6、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甲型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脑炎为重点的冬春季节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等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疫情流行后及时投入使用。卫生、药监部门要特别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机构甲型H1N1流感治疗药品“达菲”即奥司他韦的储备,以应对大暴发大流行的被动局面。

7、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大规模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除害灭病工作,重点对人群居住密集地、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环境进行整治,学校、托幼机构、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地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坚持环境治理和化学药物防治并重的综合防治措施,做到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虫媒传染疾病的发生。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宣传各种卫生防病知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改变不良陋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六、医疗救治

(一)建立医疗救治应急组织。

1、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

县卫生局成立以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何建为组长、以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科、儿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妇产科、临床检验、中医科、护理等相关医务人员为成员的县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对全县甲型H1N1流感临床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负责指导或参与疑似病例排查、确诊病例诊断及重病例会诊和抢救。

县人民医院组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对本院甲型H1N1流感临床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负责指导或参与疑似病例排查、确诊病例诊断及重病例会诊和抢救。

2、组建医疗救治医疗队。

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组建甲型H1N1流感救治医疗队。医疗队人员组成包括医师、护士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医疗队按三级梯队组建,并根据医疗救治工作需要顺序启动。第一梯队以呼吸、感染、传染病专业为主,第二梯队以重症医学、急诊、儿科、中医专业为主,第三梯队为其他专业医务人员。县人民医院可以根据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对医疗队人员和专业构成进行相应调整。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医疗队可以参加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第三梯队医疗队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后,可以参加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建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支援机制。

全县建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支援机制,在县卫生局统一调度指挥下,由市级定点医院依序支援县定点医院。

支援的形式为技术支持,重点是重症与危重病例医疗救治技术指导。

(三)建立健全医疗救治网络。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对独立的预检处,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求24时全天候开放。

2、县人民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市立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

3、县定点医院要做好门急诊就诊患者分流工作。要充分发挥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企业、行业医疗机构的作用,组织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接诊能力,应对突然出现的门急诊患者就诊高峰。

(四)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

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年第三版)》,本病的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防控与治疗的关键。医疗救治实行分级分类原则,合理分流就诊患者。

1、对甲型H1N1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要求和有关规定,根据我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需要、医疗资源现状及收治能力,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组织医务人员深入重点学校和社区,开展咨询疏导工作,加强对居家治疗患者的医疗服务,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2、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县人民医院要加强重症与危重病例早期识别,重点关注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和重症医学科、呼吸科、感染科、儿科、产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血液科等科室住院患者。对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重症与危重病例中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医疗机构要尽早采取抗病毒治疗等有针对性的医疗措施,不要等到实验室检测结果出来。同时要及时采集标本,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样送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甲型H1N1流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载入患者病历。

3、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病例要在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将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到定点医院,危重症病例经市级诊疗专家组确认后,转送到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市三级定点医院;对于无法转送的由市卫生局派出专家指导救治。市三级定点医院组建由重症医学、呼吸、感染、儿科、产科、心血管、神经内科、护理等相关学科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治团队,对危重病例采取综合治疗措施,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定点医院要对符合收治在重症医学科(ICU)条件的患者,及时收治;因基础疾病或合并症较重,需较长时间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甲型H1N1流感检测转为阴性后,要及时转至相应病房或其他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治疗。

4、按照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明确相应的医疗救治应急启动流程。我县甲型H1N1流感病人收治住院应急启动流程:

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需住院治疗的成人患者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荡坪矿区医院为第二批、漂塘钨矿职工医院为第三批、第二医院和池江卫生院为第四批县定点医院后备治疗隔离点。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

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患者,经市级诊疗专家组确认后转送到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五)严格疫情报送和信息。

医疗、疾控机构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同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局。重症及危重症病例首次报告、死亡病例报告、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和其他重要疫情,以及流感疫苗接种不良反应事件,应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缓报,导致延误甲型H1N1流感患者医疗救治的,要严肃追究当事医疗机构管理者和有关医务人员的责任。同时县卫生局在县政府授权下严格信息,按照“客观、公开、透明”原则做好疫情信息,及时引导公众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措施的落实。

(六)规范实验室送检。

重症与危重症病例中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和对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经县专家组确认出具意见后,报县卫生局批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级进行甲型H1N1流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载入患者病历。重症病例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组确认,并将重症病例病情简要由县卫生局向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告;危重症病例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确认。

(七)加强病人转运管理。

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年第三版)》有关规定,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或疑似病例时,要报县卫生局同意,指定符合条件的救护车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要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县卫生局。

(八)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根据《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年修订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方案,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保持诊疗环境良好通风,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探视管理,限制探视人数,规定探视时间,防止院内交叉感染。针对风险程度高低,做好医务人员三级防护,对工作在一线的医务人员,优先接种疫苗。医务人员防护既要防止疏于管理,又要避免过度防护。医疗废物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处理。

(九)做好护理工作。

县人民医院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各项护理工作,启动院内护理应急预案,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救治护理工作组,下设专科、抢救、培训、协调、监控组。专科组根据任务要求制定护理方案及规范流程,抢救组做好接诊危重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培训组对全院护士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协调组根据需求,对护理人员进行整体安排、调配;监控组负责对上述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改进方案。

(十)整合调度资源。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原则,县卫生局统一调配县辖区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应急医疗队等医疗救治资源。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设施、检测试剂等储备,指定专用车辆,妥善安排专家组成员工作,发生疫情时,服从安排,统一调度。

(十一)组织腾空演练。县卫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医院院长为成员的定点医院腾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预计住院人数,积极指导定点医院有步骤地进行腾空。县人民医院要制订具体的病区调整和腾空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腾空流程、安全保障。原则上首批计划10%床位用作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腾空的床位应以病区为单位相对独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当病人数超出首批计划床位数时,将依次腾空2个或多个病区收治病人,对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符合出院条件的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地转送至非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继续治疗。

(十二)强化培训演练。县卫生局组织县专家组开展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诊疗技术分级培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年12月20日前组织开展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诊疗技术全员培训,做到100%医务人员参训,100%人员掌握甲型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脑炎等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强对边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关于重症与危重病例早期识别和救治知识的培训,要依据应急方案要求组织进行演练。

(十三)强化应急职守。各医疗机构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实行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县人民医院要成立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并24小时待命。擅离职守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做好抗体血浆采集工作。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康复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的血液、血浆采集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康复患者和疫苗接种人群血液、血浆采集工作的计划,各担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中心防保站以及县中转血库应落实相关责任。

1、各担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点做好已接种疫苗人员接受抗体筛查和自愿采集血浆的宣传工作,鼓励抗体滴度达1:300的人员无偿捐献血浆或全血;负责愿意接受甲型H1N1流感抗体筛查,年龄在18-55周岁的疫苗接种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康复出院或居家隔离症状消失时间等)汇总工作。各担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点在信息汇总后要及时上报县卫生局。

2、县疾病控制中心、中心防保站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县中转血库要参照《献血者健康体检标准》()有关内容,做好自愿采集血浆的宣传工作,鼓励抗体滴度达1:300的人员无偿捐献血浆或全血;根据医院提供的疫苗接种信息,通知并负责愿意接受抗体筛查的人员到疾控中心接受抗体的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