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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廉租住房申租摇号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阳光操作,保证我县城区第二期廉租住房申租摇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状,确保符合条件、急需租赁廉租住房的困难户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参加摇号,确保摇号工作顺利进行。
二、摇号时间、地点和规模
1、时间:年12月23日上午9时
2、地点:县文化中心会议室
3、规模:仪式规模控制在350人左右,其中主席台就座8人(公证处工作人员2名,监察局、房管局工作人员各1名,电脑程序操作人员2名,特邀群众监督员、申租人代表各1名),观众席就座人员342人左右(县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社区干部及申租对象)。
三、仪式活动主要安排
1、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并介绍现场嘉宾
2、县房产局领导介绍第二期廉租住房建设和申租情况
3、县领导讲话
4、监察局领导宣读《摇号规则》
5、主持人组织进入摇号程序,依次摇出申租人及其房号
6、公证员对摇号结果进行公证
7、领导向中签家庭代表发放《县廉租住房申租中签通知单》。
8、申租人代表讲话
9、仪式结束(主持人结束语)
四、组织工作
为加强县城区第二期廉租住房申租摇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第二期廉租住房申租摇号工作”组织工作委员会(下称“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芳春同志任主任,县政府副县长方长华同志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南安镇人民政府、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房产局、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卫生局、文化局、人防办、广电局、工商局、地税局、司法局、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统计局、人民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县房产局负责,各相关单位依据职能,通力协作,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1、县供电公司:保障会场供电,制定供电应急预案,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抢修。
2、南安镇人民政府:(1)负责组织申租对象入场券的发放及进场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的稳控工作;(2)负责选定一名申请人发言代表。
3、公安局:会场内安排警力负责场内秩序,会场外组织警力进行安全检查,协助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4、交警大队;负责会场外及沿路的交通管理工作。
5、县监察局:负责摇号工作的监督工作,负责选定一名参加现场摇号的特邀群众监督员。
6、司法局:负责摇号工作的公证工作。
7、广电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8、房产局:(1)负责廉租住房摇号的综合协调工作。(2)完成申租人信息和房源信息、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并制成txt文本文档,通过公证处核验,备份文件,U盘交公证处封存。(3)制作《县城区第二期廉租住房申租摇号通知单》、《县城区第二期廉租住房申租摇号中签通知单》和入场券。(4)负责做好会场内外的布置工作。
9、县文化局:(1)负责提供会场及会场的卫生工作;(2)负责选定主持人2名(男、女各一名)。
10、监察局、司法局、房产局:(1)在12月20日前审定申购人和房源数据及本次摇号规则;(2)负责在摇号结果出来后,现场填写《中签通知单》。
五、应急预案
1、入场和仪式中
(1)申租人凭《通知单》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
(2)仪式过程中,如有申租人或其他人员情绪失控或冲击会场,由工作人员即刻将其带离现场;
(3)仪式过程中,如有申租人身体不适,由工作人员即刻带离会场并联系医疗人员救治;
2、在摇号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由主持人宣布摇号时间可顺延或另行择期,并宣布已产生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在摇号过程中,如遇电脑故障,由主持人宣布已产生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在故障排除或启用备用电脑后,摇号继续进行。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廉租住房保障是一项惠及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民心工程,摇号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靠前,共同做好这次廉租住房申租摇号工作。
2、加强组织,共同配合。该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参加人数多。县房产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并协调机关部门做好摇号前期工作和现场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好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3、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引导群众参与对该项工作的监督,确保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