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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县幼儿园集中接送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标准<校车标识>()宣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对全县幼儿园校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改,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驾驶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划分
(一)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交管大队配合实施)
1、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工作。县教体局与县交管大队要对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9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档案。
2、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清理整顿工作。县交管大队要积极配合县教体局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或驾驶校车超载2次以上的驾驶人,要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组织学校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非法改装的,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
3、认真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县教体局与县交管大队在9月15日前召集全县校车业主开好一个工作部署会,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国家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宣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密切配合,加大力度,督促幼儿园完成校车国家标准统一标识的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并于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4、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县教体局与各幼儿园签订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幼儿园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要与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严格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管理,明确具体负责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定人(驾驶人)定车,学生上学和下课回家时,幼儿园要指派专人在校门口,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运载学生情况进行上下车的检查登记,做好台帐记录,及时制止超员违法行为。
5、县教体局与县交管大队要进一步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定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和学校工作职责,管理要求,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二)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由县交管大队牵头,县教体局配合实施)
1、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县交管大队要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建议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县交管大队要科学安排勤务,在学校交通复杂路段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派出民警或协管员在校门口执勤,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对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要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3、认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县交管大队要按照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再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全面掌握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停车泊位、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同时,要根据排查的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
4、开展统一行动。在整改期间,从9月21日至10月15日开展全县统一行动,组织实施统一行动。由县交管大队和县教体局抽调专人,开展联合整治,集中整治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货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交管大队牵头,县教体局配合实施)
1、加强校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县交管大队会同县教体局,督促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并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违法车、开车不违法。
2、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县交管大队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和没有喷涂校车外观标识车,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在公路上从事体育、文娱活动。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强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县交管大队与县教体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会同学校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部门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县教体局和县交管大队要按照工作要求,密切配合,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幼儿园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三)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其中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7日前报,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