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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市客运营运车辆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现两大目标:一是9月1日前,电瓶客运三轮车实现总量控制,逐步减少,实行限时、限路、限量营运;二是9月1日后,全面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电瓶三轮车。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龙南县取缔电瓶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面执法组、信访维稳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调查摸底工作;路面执法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交管大队联合进行路面执法;信访维稳组由县维稳办牵头,负责信访、上访人员的息访和稳控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23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
(一)县广电中心要抽调专职记者收集整理电瓶客运三轮车警示性新闻素材,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做到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图像。县城管局要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和宣传资料,各有关单位要在主要街口悬挂横幅(详见附件),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电瓶三轮车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由县城管局负责召开客运三轮车业主代表会议,做好客运三轮车业主动员工作,同时对城区载客电瓶三轮车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辆及车主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人一车,为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三)县交管大队要在城区出国省道各路口设置禁行标志牌,7月31日前全部设置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一)强化源头管理。由县质监部门牵头,县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对生产、组装、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对销售电瓶三轮车的,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质监、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严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缔。
(二)严格路面执法。路面执法按照日常执法管理与联合执法管理相结合进行。
日常执法管理,由各执法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电瓶三轮车载客营运执法管理工作。县交管大队负责对无牌无证、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查处,县交通部门负责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违章占道停放行为的查处。查扣的车辆由各执法单位出具查扣单,集中停放到县交通运输局。
联合执法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管、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1、推行定时、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的“五定”管理责任制,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管控和夜间查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城区道路进行严密管控,保证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不漏管、不失控,并要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2、9月1日前,对拒不按单双日营运或上国、省道和乡村道路的,或存在其他交通违章行为的电瓶三轮车主,第一次查处到的经说服教育后,由执法组暂扣占道营运资格证,没收县城管局城管大队监制的三轮车车号蓬布,并记录在册;仍不悔改的,由交通部门予以扣车处理。9月1日后,仍上路营运的载客电瓶三轮车辆,一经发现予以扣车处理,由县交通运输局按非法营运予以处罚,并记录在册。阻挠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处;
3、严肃纪律,严格执法。集中整治期间,严禁部门、单位和个人说情,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放行。
(四)做好生活保障。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龙南的高度,切实关心退出营运车主的生产生活,尤其是生活困难的,要协调多方面力量予以关心帮助。
1、对有求职愿望的,由县人保局负责组织免费技术培训,帮助有就业能力的实现再就业;
2、县民政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该提高标准的提高低保标准;
3、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稳定整治力量。领导小组及下设各整治组做到牌子不摘,班子不散,人员不撤,职能不变,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复、不反弹。整治基本结束后,仍要定期组织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有相对稳定的联络员,适时通报城区电瓶客运三轮车情况,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部门职责。在集中整治取得成效之后,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部门责任,只要市场上、路面上出现非法生产、销售、行驶和营运的电瓶客运三轮车,就要坚决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区交通营运秩序,促进平安龙南、和谐龙南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瓶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县交管大队要按时设立禁行标志,对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严厉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进行查处。县城管局负责对违章占道电瓶三轮车的严厉查处。县工商局负责对销售电瓶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电瓶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县质监局负责对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电瓶三轮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引导残疾人更换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县人保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就业培训和再就业、低保等问题。县维稳办、县综治办、县信访局、龙南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和息诉罢访工作。
(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属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执法人员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同时要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县公安局要认真制定预防和处置集访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对煽动闹事、幕后操纵他人集访闹事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领导小组将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各有关单位、部门也要对照方案,加强对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对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