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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对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残疾人一、驾驶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建设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机动三轮车不得从事客运”的规定,深刻吸取信丰“6.26”较大交通事故和宁都“7.5”、全南“8.2”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育,举一反三,全面整治取缔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进位、跨越争先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钟晓斌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肖荣任副组长,镇交通站、安监站、派出所、财政所、农机站、党政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站,由镇交通站曾令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专项行动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三个阶段,确保在11月5日以前全部完成。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6日-9月15日)。各村(居)对本辖区农用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及其从业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16日-9月20日)。通过一切宣传措施,宣传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载客的危害性。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5)。配合县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严厉打击农用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实现我镇客运秩序规范有序。
四、工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农用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不积极参与、消极怠慢,导致非法载客整治不到位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