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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再创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跨越业绩,根据《信丰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以服务创业、富民兴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打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和监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服务制度。全面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督办制度,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简化单个项目审批手续和重大项目报告程序,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并联审批。完善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效能。
(二)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整合人劳社保、教育、农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建立健全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发〔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市发5)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信发〔〕11号)为创业发展提供政策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1、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努力为创业者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
2、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严厉查处工作人员以服务企业为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3、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创业者和群众的投诉,严肃查处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人和事。杜绝以招商引资为借口,随意增加有意向投资企业的接待负担。大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创业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四)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1、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积极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干部服务创业的能力和素质。从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监督等方面完善服务机制。
2、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以统一思想谋创新、确立目标求创新、强化机制比创新、狠抓落实促创新为重要途径,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
3、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继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和联系基层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
4、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推行“阳光政务”,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激励机制。机关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
(五)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1、大力宣传创业政策。通过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
2、大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培育与时俱进的创新创业文化,宣传、普及有利于激发人们创新创业热情的事业观、财富观、信用观和成败观,形成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3、大力宣传创业和服务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推荐和评选“创业先锋”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创业典型的成功事例和先进事迹,宣传高效优质服务创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年1月4日-年2月28日)
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县以及镇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省、市、县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村(居)、本单位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日-年10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考核总结阶段(年11月1日-年12月30日)
11月至12月,镇机关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围绕5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单位和镇机关干部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镇将评选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先进个人6名,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个人,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计入干部年终考核考评。年底,对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召开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强化对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创业服务年活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镇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我镇将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追赶与新跨越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力量充足、责任明确。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对每项重点工作要进行任务分解,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从而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察,严肃纪律。要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和明察暗访的力度,严惩影响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人和事,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到位、快查快结。对同一年度内同一单位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取消该单位该年度综合评优评先资格。涉及对个人的投诉,一经查实,第一次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实行待岗,发给三百元生活费。对损害发展环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