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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森林资源培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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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森林资源培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建设完备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推进我镇的现代化林业建设。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结合县下达的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全面绿化我镇宜林荒山荒地、沙化土地、平原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生态为目标,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科技兴林为依托,充分调动广大林农造林积极性,鼓励扶持各种社会力量投资造林,大力推进企业办原料林基地,不断提高营造林科技含量,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比较完备、林业产业体系比较发达、生态文化较为丰富的现代林业大镇。

二、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用三年时间(—年),全面完成我镇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沙化土地、平原绿化的绿化任务。根据县下达我镇的任务,结合近几年火烧迹地、采伐迹地及沙化土地调查,完成造林任务22700亩。具体目标为:第一年,荒山造林3500亩,平原绿化3000亩,沙化造林700亩,主要是昌厦公路及其它公路两旁各1公里;第二年:荒山造林7000亩,平原绿化1000亩;第三年:荒山造林6500亩,平原绿化1000亩。

2、任务:各村造林绿化任务依据年县级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第三次沙化土地监测数据与治理规划及近几年宜林荒山荒地调查数据结合,县下达我镇“十一.五”造林计划进行分解落实。

三、造林模式

1、农户造林:自留山主、责任山主及沙化土地耕种农户是完成宜林荒山荒地和沙化土地造林绿化的法定义务人。山主或农户本人没有能力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可通过林地入股、转让林地使用权等形式,吸收外界资金和力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造林绿化;村组集体的宜林荒山荒地及迹地的造林绿化,由村组集体完成,也可经2/3以上村民代表或农户同意,由村组农户承包或引入造林公司造林。集体林场的宜林荒山荒地及迹地造林绿化,有集体林场自行完成,农村居民还可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四旁绿化,完成房前屋后的绿化任务,尤其是地势平缓,农田面积比例较大的平原的绿化。

2、义务植树:根据《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男18—60周岁、女15—55周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年应当义务植树4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种花、种草、育苗、整地、施肥以及其他与造林绿化有关的劳动。绿化委员会的规定,城镇义务植树考虑树场地的限制。各村每年务必分组、分阶段(整地、栽植、抚育等)在四旁组织义务植树造林(即平原绿化),并将义务植树造林规划、任务于每年12月底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里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验收。

3、工程造林:积极向上级申报退耕还林、长防林重点工程、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农来综合开发工程等项目,以国家重点工程带动整个宜林荒山荒地、沙化土地的造林绿化工作。

4、社会造林:①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外地林业企业,通过租凭、入股等形式,取得宜林荒山荒地及沙化土地的使用权,大力发展经济及速生丰产林;②凡年耗林1000立方米(毛笔5万根)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都必须建立自己的原材料生产基地,争取五年内通过购买林木所有权、荒山造林等手段,使原料自给率达到50%以上。对不建立原材料基地的木材加工企业,一律列入整顿范围。县林业部门对其木竹加工许可证不予年审。

5、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应根据《都县木材生产计划和采伐运输管理办法》(府发号)的规定:林权人(采伐人)取得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林木时。按采伐面积每亩200元或按采伐木材材积每立方米50元的标准缴存采伐迹地更新造森保证金,伐后当年或次年更新造林及抚育,未如期更新及持育的,可由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委托林业部门组织更新造林抚育,费用在保证金中支付。

四、实施步骤

1、作业设计:年元月,各村务必制定三年的绿化规划及年的作业设计,将任务分解到村小组、农户或具体的地域范围。作业设计一经批准,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2、整地:每年元月份,各村务必完成本年度造林绿化的整地任务,2月份镇里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没有完成任务的,村书记在调度会表态发言。

3、栽植及补植:每年3月底,各村务必全面完成当年造林的栽植及往年造林的补植任务,一个月后,镇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栽植验收。

4、抚育:栽植当年及后二年,每年抚育不少于1次,抚育应砍杂培蔸,抚育后一个月内由镇里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造林保存率验收:每年9月,镇里要组织造林存活率验收,成活率不及85%的,应于冬季或第二年春季进行补植,第三年保存率不得低于80%,当年成活率低于40%的,应予重新造林。

五、考核与奖惩

全面推行年度造林绿化领导目标责任制,各村要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逐级考核,兑现奖惩。

1、凡按年度及时完成宜林荒山荒地、迹地及沙化土地造林绿化计划的村、村民根据可采资源按木材年度采伐计划适当下达材采伐计划,否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本年度木材采伐计划。

2、凡能按年度及时完成宜林荒山荒地、迹地及沙化土地造林、四旁绿化计划的村,可优先安排林业重点工程项目。

3、凡能按年度及时完成宜林荒山荒地(含四旁土地)、迹地及沙化土地造林绿化的村且成活率达到要求的,年度考核评先进时优先考虑。

4、对没有完成当年造林绿化任务,年度考核排列后三名的村,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各罚800元。连续三年没有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村,各罚1000元,镇党委、政府将村书记、主任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当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且考核排列前三名的村,镇政府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六、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

为加我镇宜林荒山荒地及沙化土地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专门负责造林绿化工作的协调联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地要对本辖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各村一定要把造林绿化列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规划之中,要强化明确村书记是林业建设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良好局面,把造林绿化工作当作一项打基础、管长远、造福子孙的事业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林管站要做好全镇宜林荒山荒地、沙化土地的摸底调查、总体规划、年度作业设计与验收以及相关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要严把种苗质量关,为造林户调集优质种苗,杜绝三级苗及等外苗木上山造林。林管站积极做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及检查验收工作。积极做好林来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施和资金使用林业重点工程项等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组、农户,建立健全造林责任制,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全面完成三年造林绿化任务;要协肋社会造林企业或大户落实林地使用权,指导企业或大户农户签订林地使用权流转协议。林管站要积极开展规划、设计、整地、种苗培育与调运、栽植、抚育以及规范建档等阶段的培训工作;及时将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宗地,签订承包合同,并按工程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兑现合同,确保我镇三年造林绿化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