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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市场整顿规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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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市场整顿规范方案

为加强全镇酒类市场监管,维护酒类市场秩序,保障酒类消费安全,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我镇酒类市场现状,决定用四个月时间对全镇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规范,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贯彻《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切实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努力营造依法经营、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酒类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规范,要基本实现“三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位酒类经销商都依法持证经营;每一瓶酒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每个都建立酒类市场监管网络。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宣传发动(5月18日—31日)

全镇整顿规范酒类市场动员会后,各村(居)委会要全面部署,合理安排,一是要及时召开各村(居)干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同时也要召开所辖区域内酒类经销商会议,要使广大酒类经销商明确这次整顿规范酒类市场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及步骤、工作要求和自己应做的工作及应承担的责任;二是工广泛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让酒类经营者增强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让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和健康消费意识。

第二阶段:依法办证和规范经营行为(6月1日—30日)

各村(居)要安排专人及时摸清所辖区域内所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经销商和小作坊酒厂的情况,并如实登记造册后报县酒管办。要把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作为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要求所有从事酒类批发或零售的经销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零售备案登记证,酒类经销商在进货时要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并建立购销台帐。

第三阶段:建立监管网络和限期整改(7月1日—20日)

一是镇政府要明确一保班子成员分管酒管工作,并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同时各村(居)委会也要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该项工作;二是成立县酒业协会领导下的镇酒类流通分会。讨论通过行业自律约定书,推选分会会长和秘书长,以便开展行业自律;三是每个乡、镇民主推荐一名酒类市场协管员(可由乡镇酒类流通分会会长或秘书长兼任)。乡镇协管员的职责主要是配合县酒管办抓好酒类市场监管,传达有关精神,搜集掌握信息,协调经销商之间的矛盾,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县酒管办和镇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工作。在此阶段,对在7月份未完成办证和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方面不到位的一定要搞好整改。

第四阶段:执法检查(7月20日—8月31日)

由县酒管办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区)所辖区域内的酒类市场进行检查;一是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从事酒类批发和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批发许可证或零售备案登记证而从事酒类经营业务的要依法处罚并取缔其经营资格;二是查处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行为。对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在批发和采购酒类商品时未按规定开据或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要依法进行处罚;三是查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经销商要依法处罚。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9月1日—18日)

由县酒类产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区)开展酒类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渡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督促检查。镇酒类流通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村(居)在各阶段工作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