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方案

根据全市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市、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督促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和法人单位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等问题;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将重点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和高效工程。

二、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对象

楼区的重点项目:市投市建项目、市投区建项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五创提质”项目、惠民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作为监督检查的范围,并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为检点。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责任部门及法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审批程序;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是否通过招投标,招投标过程是否严格规范;中标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情况;项目是否进行开工验线、竣工验收;项目是否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出现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阻工闹事现象。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楼区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城建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检查组负责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为:

(一)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项目责任部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检查处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阻工闹事行为。

(三)区发改局负责检点项目建设的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区建设局负责检点项目建设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是否依法进行,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及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的订立是否规范和实行备案,已竣工项目竣工结算备案等情况。

(五)区规划分局负责检点项目建设是否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以及开工验线、竣工验收等情况。

(六)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检点项目建设是否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区审计局负责检点项目建设是否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八)区财政局重点检查市、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

四、方法和步骤

采取重点抽查、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年8月开始,检查组每季度抽取5个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听取项目法人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入现场勘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当场反馈检查意见建议,并按责任分工负责督促整改落实。检查组每季度末将该季度监督检查情况报区政府,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各项目责任部门和法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对规范项目建设、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优质和干部优秀的重要性、必然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狠抓工作落实。

(二)要增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重点项目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的作用,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单位认真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重点项目法人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未按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工程管理机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三)要注意把握监督检查过程中的政策尺度。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按照“先帮助规范,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整改的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模式,把着力点放在规范服务项目建设上,帮助、教育、指导重点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建设程序,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出现新的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