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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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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党公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平安官亭、一流官亭、幸福官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乡本级、各村党的基层组织,在6月30日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乡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8月15日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组织,在9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程序、形式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乡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等。具体内容如下:

1.全局和中心工作。(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乡党委政府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完善党委权力运行程序情况;(3)党委制发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及完成情况;(4)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5)重大涉稳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重大严打整治行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情况等。

2.党的思想建设。(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4)争先创优、作风建设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等;(5)统一战线宣传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情况等。

3.党的组织管理。(1)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2)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3)支部联建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4)公开承诺事项及落实情况等;(5)党费收缴、登记情况;(6)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情况等。

4.领导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2)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3)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5)“双争”活动开展情况等。

5.干部选拔和管理。(1)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2)拟提拔、重用干部基本信息公示情况;(3)干部管理的规章制度;(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5)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管理程序及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等。

6.党风廉政建设。(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3)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4)党内监督实施情况;(5)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6)查处违纪党员情况;(7)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

7.联系和服务群众。(1)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2)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3)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8.其他公开事项。(1)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相关政策、措施;(2)乡、乡两级党代表名单;(3)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录和管理情况;(4)农村远教学用情况;(5)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经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等。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1.制定目录。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内容指导性目录由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2.实施公开。6月5日前各单位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报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收集反馈。各基层党组织均要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1.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按程序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并作出说明。

2.公开时限。(1)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2)定期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4)即时公开。主要指时性工作,如创先争优推荐(推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3.公开方式。(1)栏板公开。按照要求设立党务公开固定栏或活动板面,党务公开栏板也可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栏结合使用,设置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注重实用性、耐久性、美观性。(2)会议公开。适宜在党内或单位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情况。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等方式进行公开。(3)媒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综合性工作,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具有长期性且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可采取在媒体上开办专栏形式予以公开。(4)网站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党务内容,对能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同步公布。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工作任务

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及时总结、适时监督的思路,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5月25—6月5日)。

1.建立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制定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召开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召开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2.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会议。

3.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会议、文件、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实施(6月5日—9月15日)。

1.6月10日前,乡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7月30日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2.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审定后的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依照程序按时进行公开。6月30日前,乡镇、村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完成党务公开;9月15日前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组织全面完成党务公开。

3.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督导,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和推介典型。

(三)检查深化(9月16日—11月1日)

1.9月中下旬,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照时间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对实行党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

2.10月上旬,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党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创先争优活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等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3.10月下旬,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党务公开工作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创先争优和全乡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等主题活动等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按照党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真实性的要求,逐步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公开意见限时办结制度、公开绩效评估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打造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舆论基础;加强调研和指导,不断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创造党务公开的工作基础。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聘请党代表、普通党员代表、行风(党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

乡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检查督导。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同时,党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对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