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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切实巩固和发展我县文明卫生县城成果,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树立形象,提高县城文明卫生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开拓,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美化城市环境,努力为全县人民营造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确保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称号,为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而努力。
2、努力实现城区“街净路畅,树青草绿,灯亮墙美”的目标。
3、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实行分级负责,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门前六包”工作。“门前六包”工作分为部门单位的“门前六包”和临街门店的“门前六包”。
部门单位“门前六包”做到卫生好,无垃圾、无乱倒乱泼;秩序好,无摆摊设点;设施管理好,无路面、盖板破损,无乱贴乱画、无“牛皮癣”广告、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拉现象。各单位要有一名分管创建工作的负责人,明确一名专职的“门前六包”管理员。门前做到“八有”,即:有桌子、有椅子、有扫帚、有撮箕、有“门前六包”责任岗位牌、有“门前六包”情况登记本、有“门前六包”管理员、有效果。各单位已出租的临街门店必须与租赁业主签订“门前六包责任状”,确保“门前六包”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临街门店“六包”工作由下列单位督促落实:城管大队负责督促市政秩序到位,做到无摆摊设点、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环卫中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无垃圾、无乱倒乱泼;园林绿化中心负责绿化管理工作,做到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拉现象,行道树树蔸周围无杂草、无缺蔸树、无枯树;城建办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对下水道盖板、人行道地板砖破损及时维修、更新;广告办统一户外广告审批,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绿化带设立标牌式户外广告,要清洗“牛皮癣”广告。
(二)抓好市政卫生管理。
各单位机关、厂矿、学校、企业、车站、码头均由各单位负责自行清扫保洁,各部门单位的宿舍区、楼道、院落等卫生由各单位负责。城关镇要抓好桥东区域由环卫部门移交过来的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要积极发挥卫生劝导员的作用,认真开展文明卫生劝导工作,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环卫中心工作:1、清扫保洁时间:主街主巷早晨5:00—晚上10:00;小街背巷早晨5:00—晚上8:00。2、工作区域:(1)主街主巷为:迎宾南路、迎宾中路、迎宾北路、东正街、西正街、一桥东路、一桥西路、二桥东路、大道、水乡街、港东路、尚书东路、尚书西路、蠡北南路、蠡北中路、蠡北北路、马鞍山人民大道、杏花村东路、杏花村西路、杏花村中路、城兴东路、城兴西路、书院路、状元路、华鲇路。(2)主街主巷以外的部分均属于小街背巷。3、主街主巷必须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做到美观整洁;小街背巷要保持干净卫生,特别是落叶必须及时清扫干净。4、城区垃圾斗、垃圾围边的垃圾必须及时入斗入围,做到斗、围四周干净卫生。5、做好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和维护工作,做到果皮箱外围干净,箱内垃圾及时清除。6、城区垃圾(含基建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不准有垃圾积压。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密封,严禁垃圾清运时沿途撒落。7、除雨天外,洒水车必须对主要街道及时冲洗,一天三次。洒水时间为:早晨8:00以前,下午2:30以前,晚上5:30以前。8、城区所有公厕必须保持干净卫生,粪便及时清运。9、依法查处主街临街面乱泼乱倒等违规行为。10、抓好主街临街面“门前六包”工作中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抓好市政秩序管理。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实行城管执法无缝交接班制度,不留管理空档,全天候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城管大队工作:1、维护市政秩序时间:早晨7:00—晚上10:00。2、工作区域:迎宾南路、迎宾中路、迎宾北路、东正街、西正街、西下街、步行街、解放路、一桥东路、一桥西路、二桥东路、大道、水乡街、港东路、马鞍山人民大道、杏花村东路、杏花村西路、杏花村中路、状元路。其中宾馆四周、建设银行门口、华康宾馆门口、飞宇宾馆四周、道休闲广场四周、城乡路出口、银河宾馆门口、中国银行门口、长城宾馆门口为重点管理部位。3、工作任务:(1)严禁早餐、夜宵、冰花在主街和重要部位占道摆放。(2)严禁城区主街临街面和重要部位乱搭乱建。(3)严禁场外经营,集贸市场外的所有经营摊点一律取缔。(4)严禁主街临街门店和重要部位出店经营。(5)取缔所有占道经营摊点。(6)严禁主街临街面和重要部位搭设戏台唱戏或进行商品促销展销活动。(7)及时制止和查处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8)严禁季节性农副产品沿街叫买叫卖。(9)严禁设置户外落地广告牌。(10)严禁城区搭建蒙古包和彩条布。(11)迎宾大道不准马车行驶,其他街道马车行驶必须实行马挂粪便袋,确保马粪不直接污染街面。(12)严厉打击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13)抓好主街临街面“门前六包”工作中的市政秩序管理工作。(14)协助创建办抓好城区主街临街门店用喇叭进行促销展销活动。(15)严把摊点审批关,城区所有摊点审批必须报建设局、创建办审批。
(四)抓好户外广告管理。
统一户外广告审批,县城中心城区确需设立广告的,必须由县建设局广告办负责审批。要规范门店招牌设置,按照先主街后次街、一店一招的原则,对密度过高、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影响交通视觉、内容违法和形式过于单一的陈旧破损的门店招牌,进行清理整治,提高门店招牌的规范化程度,实现整体和谐统一。各部门单位门前不准有“牛皮癣”广告,一经发现要安排专人及时清洗。公安部门要对贩卖枪支、麻醉药等严重违法的“牛皮癣”广告予以从重打击。
县建设局广告办工作:1、及时督促临街部门单位、个体门店霓虹灯的开启及设施的维修。2、严禁宣传车安装高音喇叭在城区内作流动广告宣传。3、严禁在迎宾路、东正街、西正街、西下街、南正街、解放路、大道、杏花村路、二桥东路、状元路等主要街道悬挂跨街横幅和设置跨街彩虹门。
(五)抓好集贸市场管理。
要加大县城集贸市场的管理力度,县商务局市场管理中心要负责南门市场、荷花市场、青年路市场、城兴市场、北门市场的日常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桥西市场的管理。城关镇负责飞宇市场的管理。护城乡负责麻浬泗市场的管理。具体标准为:场内货物摆放有序、清洁卫生、无脏水臭水横流,墙面保持干净,货物分门别类标识,无场外经营,公厕干净卫生。
(六)抓好“五小门店”管理。
全面改善“五小”行业卫生状况,提高“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规范经营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统一全县“五小”行业卫生标准,按照统一受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办理卫生许可。加强日常卫生检查,推行餐饮卫生公示制度。工商部门在卫生前置审批完成的基础上,发放工商营业执照。文体局负责发放小歌舞厅的文化许可证。
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卫生行业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治,重点是“三证”发放和“四防”设施的整治,努力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切实搞好除害防病工作,卫生局要着力抓好灭鼠工作,同时,做好肝炎、肺结核、流脑等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七)抓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管理。
环保局要切实抓好县城区废气、废水、废渣“三废”的达标排放,重点打击非法排污企业,积极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并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区的噪音污染,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逐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马鞍山新区管委会负责人民广场绿化带及花草树木的管理。园林绿化中心工作:1、抓好城区绿化带和绿化广场的常规养护工作,对缺损的花草树木及时补植。2、做好城区绿化带、绿化广场和绿化草坪的管理,做到无杂草、无垃圾。3、积极配合县里的重大活动及时开启喷泉,并做好喷泉的常规养护和维修工作。4、做好城区花草树木的防病治虫工作,确保花草树木长势旺盛,做到无枯树、无缺树,树蔸周围无杂草,树木无乱挂乱拉现象,并经常对主街花草树木用水冲洗,保持花草树木基本无灰尘。
(八)抓好县城区“禁鞭”工作。
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公室,负责禁放工作的专项执法与管理,切实加大“禁鞭”工作管理力度。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县创建办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全县的禁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公室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依法查处到位,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
(九)抓好其它重点工作。
1、县城主街人行道IC卡电话亭的维修和更新,由电信局负责。2、取缔一部分主街临街面的老式报刊电话亭,由城关镇民富街电话亭管理站和规划办负责。3、主街临街门店严禁用喇叭和音响进行促销、展销,由创建办负责,城管大队协助。4、整治规范好振兴桥至迎宾路出口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问题,由城管大队负责。5、拆除以北正街煤建巷为重点的乱搭乱建的不锈钢棚子,由创建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十)继续抓好县级领导协管、部门单位主管的路段管理一条街工作。
推行县级领导联系部门单位、联系社区,重点部门负责包街的管理制度,县级领导要带头抓好管理一条街工作,定期指导解决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创建指挥部分配的街道、路段,着重抓好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市政秩序。
(十一)抓好县城市政设施维护和建筑施工场地管理。
市政办工作:1、及时维修城区街道破损的路面、人行道地板砖及下水道盖板。2、及时清洗下水道,确保下水道畅通。3、在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及时铺设地板砖,力争城区主街人行道地板砖铺设率达95%以上。4、切实解决城区低洼地段积水问题,杜绝主要街道因雨水堵塞而导致水流不畅的现象。5、城区街面严禁直接搅拌混凝土、堆放建筑材料、杂物和晾晒物品。6、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杜绝城市道路挖掘多头审批,对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办统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建工办工作:1、城区主街主巷建筑施工场地要实行围墙作业,围墙以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建筑围墙必须保持美观。2、建筑施工场地内保持干净卫生,不准有垃圾堆放。民工食堂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做到无蝇、无鼠迹。3、禁止在建筑围墙外地面上直接搅拌混凝土。
(十二)抓好城乡结合部管理。
主要抓好以下区域的管理:1、城乡路文武车行至远大农资市场由护城乡负责清扫和管理。2、清水广场至石伏广场由胜峰乡负责清扫和管理。3、环卫中心门口至农科所、振兴桥至冷库由环卫中心负责清扫和管理。4、南门堤至潘华桥东堤的清扫和管理以桥面为界,东边由治河渡镇负责、西边由城关镇负责。5、阳光大厦西头往前1.5公里由马鞍山新区管委会负责。6、城中村由城关镇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认识。城市管理和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动态性十分强的工作,为此,必须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的要求上来,高度统一到省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上来,确保工作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各单位要把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当作日常工作来抓,不能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特别是城市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标准,量化分值,适时考核。
(二)加强领导。县创建指挥部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一次创建工作,要有会议记录,要明确专人负责,要保证场地、经费、人员三落实。公安部门要为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保驾护航,当好坚强后盾。要优化执法环境,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重要区域综合整治,重大问题专项整治,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卫生县城。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媒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内容宣传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我县的创建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抓好检查督促。县政府督查室和创建办要经常开展检查、督查,督查情况在县电视台公布曝光,并依次排名,不定期地发放督查通报,全年将开展两次创建工作检查验收。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内容。凡属申报省、市文明卫生机关的单位必须由县创建指挥部把关,然后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