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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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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方案

根据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双低油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地建设。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做到同一品种,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确保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工作目标

一是基地种植计划落实,保证在45万亩以上(各乡镇具体计划面积见附表1),双低油菜普及率在95%以上,平均亩产110公斤以上,总产5万吨。二是促进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及项目有机结合。三是原料作物单产增加,销售价格增长,产品竞争力增强。四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户均增收50元以上,对县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增强。五是为绿色食品企业提供优质原料,促进企业产品的优质化,企业效益明显提升。六是带动其它优势农业产业效益增强。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2、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负责基地建设工作。

3、各乡镇、村场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各乡镇乡镇长为责任人,抓农业的副乡镇长为基地生产单元实施负责人,农技站站长及相关技术人员为工作人员,村场由支部书记为责任人,村场班子成员为工作人员。

4、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1、基地办统一负责基地生产管理。基地应建立县、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县、乡、村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应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在创建期组织实施。

2、基地办应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操作规程要下发乡镇、村和农户。基地应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等“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在创建期分段实施。

①统一优良品种。按照秋冬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意见,选用我县示范推广的双低杂交油菜品种:湘杂油631、华油杂7号、湘杂油753、湘杂油814、湘杂油188、中油杂8号、秦优7号、希望98、渝黄二号、蓉油10号、蓉油11号、中双9号、湘杂油114等双低优良品种。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选用品种,统一布局,连片种植。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②统一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农业报》刊登的县绿色食品原料(双低油菜)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在创建期分段完成。

③统一投入品供应使用。主要是从种子、农药、肥料使用上严格把关。要求每个乡镇在集镇设立1-2个专供点,每个村设立1个专供点。

④统一田间管理。主要从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入手,严格掌握农药使用剂量、方式、安全间隔期。在创建期全程监控。

⑤统一收获。主要是把好基地原料的质量关。在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完成。

3、基地应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4、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统一的农户档案制度,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并进行统一编号。农户档案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作物品种及种植面积。基地办应建立统一的“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并下发到农户。田间生产管理记录由农户如实填写,内容应包括生产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播种(移栽)时间、土壤耕作及施肥情况、病虫草害防治情况、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应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三年。在创建期实施。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县农业局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在年12月15日前分三期公布基地允许、禁用、限用投入品目录。

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在县农资市场建立由4-5家农资经营单位组成的农资配送队伍,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服务,在创建期全程实施。

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办要组织力量对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不定期监督检查三次以上,在年4月30日结束。

(四)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

1、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县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乡镇以农技站为依托,在创建期全程实施。

2、根据需要配备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基地办配备3名生产技术人员,乡镇配备3名生产技术人员,村级配备2名生产技术人员,并建立乡、村、户的示范推广体系。在年9月15日前完成。

3、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地各有关领导、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营销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在创建期培训2次以上,培训考试1次以上。

4、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保证每户有一人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各乡镇在创建期组织农户培训学习3次以上。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

1、建立基地保护区。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的企业。在基地保护区不得新增污染企业。

2、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基地路、桥、涵、站、闸设置合理,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田间路面整洁平坦,有绿化,生态环境优良。因地制宜,作出整改规划,并在创建期实施。

3、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的检验检测。创建期不定期抽检3次以上,在年3月30日前完成。

4、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配备相应的条件,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链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流通信息网上查询。在年7月30日前完成。

(六)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1、基地应有专业的人员和队伍负责基地生产档案记录的管理。在创建期实施。

2、基地应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创建期不定期对基地监督检查3次以上,在年4月30日前完成。

3、基地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七)产业化经营

1、基地应依托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在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中的组织保障作用。

2、基地、农户应与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协议)。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四、验收总结

各生产单元对生产基地建设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工作,使生产基地主导产品向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带动其它优势农业产业向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全面提升。在年5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