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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数字化城市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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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数字化城市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逐步创建具有智能化管理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向“数字城”目标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号)和《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围绕“数字城”建设目标,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合理构建“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由滞后到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切实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发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之间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精确、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对各部门已建或在建的数字化管理资源进行整合,按照“统一基础平台、多项系统应用”的体系架构组织实施,避免重复投资,实现信息共享。

(三)统一标准,全面实施。按照有关行业标准,综合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系统建设要预留接口,便于升级换代。

(四)实用高效,安全可靠。借鉴其它城市的经验,在完成省、市规定的基础子系统之外,结合我县实际,适当拓展其它子系统,确保其先进、可靠。要突出“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完善对各种风险的预防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是围绕“数字城”建设目标,引入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建设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形成运转高效的“大城管”格局,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二)根据州市数字城管项目建设经验,结合城县实际情况,项目建设拟分三期。

一期建设目标:2012年4月底,建成覆盖县城新老城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运行。建成以数字指挥大厅为中心,对全县原有信息平台(平安城、治超治载、电子警察、电子卡口及三江口、大坪和热水三镇的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整合,建立以远程视频监控为信息抓手、集中呼叫中心为服务核心、移动城管办公为执法手段的数字化城管系统格局雏形并进行验收。

二期和三期建设目标:二期和三期的建设主要是围绕项目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和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功能和职能,通过拓建视频监控系统、软件开发模块、移动执法终端、新建RFID城市部件管理系统等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体系,加强城数字城管与“数字城”乃至“数字州”建设的横纵向连接体系。

四、组织领导

成立城县“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建立相应的“高位”协调机构,对“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综合评价。数字化城管所需监督员公开招聘(选调),信息受理员向社会招聘。

五、经费保障

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是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所需经费和系统运营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投资和列入每年财政预算。

六、任务分解

(一)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论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财政局、经信局、城管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规划局、人武部后勤科、中国电信城分公司、环卫所、园林所。

(二)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招投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评审、建设资金的筹措。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验收,组建成立城县“数字城”(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经信局、公路局、财政局、交警大队、规划局、人武部后勤科、中国电信城分公司、环卫所、园林所。

(五)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公路局、人武部后勤科。

七、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要整合资源,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无偿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二)强化监督考核。考核督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落实人员、经费,按统一标准、遵守进度要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保证如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任务分工要求的落实上来,认真抓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尽快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