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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镇药品安全建设工作成果,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关于开展鄞州区药品安全镇乡(街道)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抓好我镇药品安全镇乡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建设成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通过药品安全镇乡创建,进一步强化东吴镇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使药品基层监管网络更加健全有效,药品供应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
三、工作任务
(一)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与运行
1.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构建“东吴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药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2.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配强配好镇乡药品安全专管员、行政村级药品协管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以镇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药品安全专管员和协管员监督为辅的城区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3.进一步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年检查覆盖面达100%。
4.建立摸点排查制度。经常巡查集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周围、老年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对辖区内出租房和商业用房进行摸点排查,并登记在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窝点、无证行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药品广告及其他药品违法行为。
5.建立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发现案源及时报药监部门,主动配合药监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做好工作台帐记录。同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6.加强对各级药品安全专管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药品监督网的运行质量。同时,积极开展行政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每年不少于1次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与市场秩序
1.加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药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药品零售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年终信用评定全部达标。
2.规范药品购进渠道。辖区内镇乡(街道)以上(含镇乡(街道))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招标配送;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纳入主导供应体系,实行统一配送,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逐步纳入主导供应体系,实行统一配送。严禁涉药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严禁使用假药劣药和不合格医疗器械,严厉打击药品违法广告宣传及以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3.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按不少于5%的比例,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发现处方存在违法用药、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情况的,责令处方医生立即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医师考核档案。评估、处理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8月)。成立药品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结合本《实施方案》,对照《考评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迎接检查验收阶段(11月)。及时完成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评自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有关科室、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鄞州区药品安全示范镇乡(街道)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镇政府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各行政村要加强对本区域药品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班子,把创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作为工作任务之一,对照《药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附件2),专人负责做好资料的分类整理。镇政府将于每年11月份组织人员对各村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二)加强指导协调。农村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药品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及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宣传开展药品安全镇乡创建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及所取得成绩,动员各方力量关心支持药品安全镇乡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