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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次跨越,提速冲刺全省十强县步伐,努力实践“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这一新理念,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年确定为全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党风政风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执行力不断增强,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显著提高,群众及企业对党和政府满意度迅速提升,经济发展环境显著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十个突出问题”。针对县内少数部门、单位和个别公务人员在党风政风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执行力弱。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反应不敏锐,落实不力;面对重点、难点工作缺乏勇气,不敢碰硬;不能创造性地解决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年政府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扛标单位要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确保年政府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权力运用不当。不严格依法行政,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执法随意性大;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特别是我县公安协勤人员较多,要加大对这部分人员的政风行风教育力度,切实履行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3、形式主义。主要依靠文件、会议来推进和落实工作,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办事不求实效;简单工作复杂化,不计行政成本。
4、推诿扯皮。工作沟通协调不主动,热衷于文来文往,使问题久拖不决。特别是群众关心的饮水安全、分户供暖等民生热点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
5、办事效率低。审批流程不清晰,办事环节和程序繁杂,超时限审批或人为设置障碍,明办暗拖。切实发挥行政审批中心的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6、吃拿卡要。在服务和管理中乱伸手,索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不送礼不办事、收了礼乱办事。
7、态度冷漠。对待企业和群众“生、冷、硬、撞”,让企业和群众感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我县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我们要找准定位,站在服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8、纪律松懈。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办私事;工作时间内从事上网炒股票、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党性不强。基层组织软弱焕散,不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够,贯彻不力;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和自由主义严重。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还分别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0、作风不实。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持久性;思想观念陈旧、循规蹈矩、墨守成规、学用脱节;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大局观念不强,部门利益至上;独断专行、任人唯亲、生活颓废、铺张浪费、不讲原则。
(二)重点监测45个重点部门、31个服务窗口、40个关键部位。在全县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的基础上,重点监测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116个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单位和关键部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跟进监督49个大项目和19个财政增收项目。对依兰城区集中供热四期工程、利民路北路等3条城镇道路等49个政府投资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实施和推进情况,19个财政增收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2)。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年依兰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活动,特成立“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的各项组织领导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监督,严肃整治”的原则,党风作风建设牵头部门为县纪委,政风建设牵头单位为县政府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委党廉办、县纠风办、县改善办、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
工作人员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各抽调1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全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落实、督办检查等工作。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党风政风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是“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具体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根据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接受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推行农村集体经济“三资”委托服务工作,重点抓好乡、村两级领导干部集中落实“四项制度”活动。即村级“两委”主要领导,基层站、办、所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围绕“一岗双责”,实行承诺制、公示制、责任制、问责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党风政风作风集中教育及培训活动。同时,要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找准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剖析问题成因,并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及时纠正、建立制度、强化约束。
(二)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客商、业户和代表委员评党风政风作风”等专项活动,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党风政风作风建设民主大评议,打分排序,通报全县,依靠公众舆论和民主力量强化党风政风作风建设。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在县电视台开设“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专题节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专栏,在县长公开电话开设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专线,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党风政风作风问题投诉箱,开展“论政风、树典型”活动,强化舆论监督。每季度公布一次党风政风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曝光反面典型、鞭策后进。年末将拍摄十个正面典型和十个反面典型的专题片,在全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总结表彰大会上播放。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全县范围内聘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老干部等担任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和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监督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活动,查找解决“十个方面突出问题”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交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中处理和整治。同时,要通过暗访的形式,发现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提交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对检查和暗访中企业、客商、业户、群众反映突出的党风政风作风问题,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问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和自查自纠阶段(年3月)。重点工作任务:1、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要求。二是研究制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四项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三是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和班子成员承诺内容及标准;四是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2、召开“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专题推进会。一是主要领导要做动员报告;二是要开展廉政培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内容;三是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责任状。3、公开承诺。一是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和班子成员依据《依兰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承诺制度》并按照“四有”要求分别制定承诺书,即“有事项办结时限、有服务内容及标准、有收费依据及标准、有接收监督的态度及方式”。二是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承诺经县纠风办审定后,于3月25日前到县电视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在政府网站公布。班子成员在本部门、本单位“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专题推进会上进行公开承诺。三是各部门、各单位与班子成员的承诺书必须在本部门、本单位醒目处设置的“践诺于民公示栏”内张贴公示。4、征求意见建议。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走访服务对象、剖析典型案例、对照上级要求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由专人负责对查摆出的党风政风作风整治的突出问题,逐条进行剖析成因。5、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形成本部门、本单位梳理党风政风作风整治的突出问题、主要成因及整改措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牵头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上旬至9月下旬)。重点工作任务:1、开展“五评”活动。认真开展群众评政风、企业评政风、代表评政风、领导评政风、考核评政风活动。2、强化明察暗访。县委、县政府“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分别进行明察暗访,认真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各种党风政风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加大追责力度。要按照党政纪规定,根据问题性质、危害、情节,依据“四项制度”严肃追究责任。4、树立典型。在重点监测部门、部位、窗口分别总结出10个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
(三)巩固成果阶段(年10月)。重点工作任务是:1、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形成“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专项工作的总结报告。取得的成效、主要做法、突出问题、问题成因、改进措施等各项内容要全面、清晰、明确。2、建立长效机制、制度。不断巩固成果,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度和措施的改革创新。一是要修订完善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四项制度”,即“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承诺制度、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公示制度、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度、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问责制度”。二是要认真制定强化作风建设的“五项制度”。即“部门加强作风建设若干规定”、“部门关于推进‘纠风护民’工程实施意见”、“部门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范”、“部门关于大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实施办法”、“部门关于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工作规定”。3、狠抓考评兑现。一是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牵头部门要认真抓好重点监测部门、窗口、部位和环节的考评兑现工作。二是各党委、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考评兑现机构,制定考评细则,责任明确到人,考兑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重点工作任务是:一是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持续推进“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二是组织召开“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明显、成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开展“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实践中获得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并形成制度化,为建立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证。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抓紧抓实,确保“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增强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能力,增强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能力。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正确导向作用,弘扬正风、鞭笞歪风,形成全县上下关注、支持、参与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县“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科学设定党风政风作风建设考核指标,将“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年”活动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在整治党风政风作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