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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院务公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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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院务公开方案

各企事业单位:

实行厂(校、院)务公开制度,是新形势下企业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和途径,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新形势下的完善和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基层民主、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企事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事业民主法制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区厂(校、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有利于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强企事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推进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事业干部队伍的提高,增强企事业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推动企事业管理和效益达到新水平。

二、公开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厂(校、院)务公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切实解决企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依法落实职工民主权利的原则。职工民主权利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所规定的,实行厂(校、院)务公开旨在落实职工民主权利,健全依靠职工的有效机制。

(三)服务于企事业发展的原则。厂(校、院)务公开要服务于企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尊重企事业依法经营管理。

(四)真实性和时效性原则。厂(校、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公开的时间必须及时,不得任意拖延。

三、公开的内容

1、企事业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转机建制,重要的基建,技改投资,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

2、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等涉及职工劳动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事项。

3、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签及履行情况。

4、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工资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话费补贴等事项公开。

5、企事业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的政策数量、条件、被录用人员名单,职工下岗分流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下岗安置、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公开。

6、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支出情况等内容公开。

7、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程序,评议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结果等公开。

8、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公开,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销售价格等公开。

9、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10、法律法规明确应该公开的内容。

在搞好上述公开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其他公开内容。

四、公开形式和程序

厂(校、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凡涉及本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事项、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出售,企业劳动用工、集体合同履行,工资协议履行等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开。

厂(校、院)务公开的日常形式还应包括厂务公开栏、厂情会、民主恳谈会和企事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同时,在公开后应注意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了解职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企事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

厂(校、院)务公开的程序一般为:预先审核、公开、征询意见、归档。企事业厂(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审核的事项应定时定点公开。公开后,要注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对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纳,不能采纳的要作出必要的说明或解释。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大多数职工不赞成事项要予以纠正。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对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等情况,应有文字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企事业的厂(校、院)务公开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厂(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五、公开程序的监督

由于企事业单位领导变化,各单位要将单位公开栏、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及时更换,确定本单位的厂(校、院)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党政有关副职和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厂(校、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各单位工会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公开栏进行翔实填写,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分析,确究作出安排布署,抓好措施落实。

六、厂(校、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对厂(校、院)务公开的认识,对照“两办”通知精神,认真查找我区厂(校、院)务公开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区厂(校、院)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厂(校、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三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探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特点和途径,认真总结经验,使厂(校、院)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