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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各族各界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吴党办发[2010]27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对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县人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地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最稳定、最团结、最和谐的少数民族地区之一。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等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同志近日在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在新疆干部大会、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贾庆林、等中央领导分别在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维护团结稳定大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讲话基本内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研判上来,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贾庆林、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的宣传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的思想根基。我们伟大祖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建设的,每一个民族的命运都和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每一个公民都有坚决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要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在清真大寺开展宗教界、工商界、政法系统、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团结、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县各民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通过宣传教育,使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更加坚定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三)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是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友爱,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思想武器。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熟练掌握党的民族政策,是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地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本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党校要始终把对各级干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民族工作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的认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县委中心组安排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学习2次;县党校要将民族团结学习贯穿于每个培训班;宣传部要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纳入全县思想宣传工作重点,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的重要内容;组织部要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纳入党员冬训内容,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普及学习;教育局要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系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司法局要将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全过程,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统战、民族宗教局要每季度举办1次主要宗教教职人员专题培训班,加强宗教界人士学习教育;伊协要动员全县所有清真寺将每月第一个“主麻日”作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日,在穆斯林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典型,兴起全民宣传教育活动新高潮。
(四)深入宣传县各族群众和谐相处、团结友爱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几十年来,无论在民主主义革命的风雨历程中,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回汉各族人民始终心连心、手拉手,同呼吸、共命运,创建了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开创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先河。这种团结奋进的优良传统,已成为我们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最主要的基石,为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树立了一面鲜艳的旗帜。重大历史题材电影《》真实地展现了回汉各族人民追寻真理献身革命的光辉篇章,全县各行各业都要开展“看《》电影、忆革命传统、做民族团结模范”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回汉各族人民大团结悠久的历史渊源和丰硕的现实成果,从而倍加珍惜回汉各族群众多年来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紧密团结、交往中和谐相处的大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全县回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五)深入宣传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县发改局、文体广电局、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或行业协会的作用,举办大型成就展、绘画展、书法展、摄影展等形式,形象直观地向全县各族群众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让各族群众充分体验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所带来的实惠,深刻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意义,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的历史机遇,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六)深入宣传县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部、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文体广电局等部门要认真搜集、整理、挖掘,拍摄一部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专题片,评选一批民族团结人物家庭,编辑一本民族团结故事集,建设一处民族团结光荣榜,制作一系列大型宣传标语,广泛深入地宣传近年来我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他们在我县经济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的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时代风貌。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七)深入宣传县宗教界为促进和谐、建设家乡做出的积极贡献。我县是一个民族聚居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我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他们为推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工作。民族宗教局要大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伊协要在伊斯兰教界积极开展“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宣传我县宗教界在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做的贡献,着力促进宗教与社会、宗教与宗教、宗教内部、信教群众内心四个方面的和谐,引导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
(八)深入开展以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全县各族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深刻揭露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破坏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本质和分裂祖国的险恶用心,引导全县各族群众树立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做知法守法的公民。伊协要举办以“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卧尔兹”演讲活动,大力宣传维护我县现有宗教格局稳定的重要性和打击、防范各种非法宗教活动的必要性,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各种宗教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思想发动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市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县际,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谨细致、生动具体、便于操作、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2、宣传动员。召开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各界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支持、参与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宣传教育活动之中。
(二)集中实施阶段
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好以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精读一部好教材、创建一批先进单位、化解一批矛盾隐患、创办一次“民族团结民间谈”大讨论活动、总结推广一批先进经验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活动。
1、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民族团结教育专题培训班。结合县委关于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研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集中研读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集中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等。邀请有关专家,集中向全县领导干部讲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基本知识,讲授维护民族团结和谐、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方法。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处理民族宗教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政策水平。
2、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六进”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全县各级干部、中小学生认真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基本知识,在有线电视、党政信息网等媒体开辟民族团结专栏专刊,举办“民族团结主题征文”,举行民族团结教育专场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巡回宣讲等系列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场所,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动员和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珍惜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等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精读一部民族团结教育的好教材。组织全县各级干部精读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努力使各级干部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能力。
4、化解一批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内影响全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大排查工作,特别是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在司法案件、消费维权、民族习俗、清真食品、困难救助、司法救助等涉及少数民族权益方面,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逐级逐步化解。在全县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国策法规、综合服务进宗教活动场所,以争创平安、团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关心的事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进一步依法强化对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管理。切实维护现有宗教格局稳定,防范、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妥善处理全县宗教领域重要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创办一次“民族团结民间谈”大讨论活动。利用民间网站--网,创办“民族团结民间谈”大讨论活动,让普通老百姓直接参与到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来,广泛听取吸纳民间对维护民族团结的一些积极的意见、观点、经验和办法,使活动既有声势、覆盖面,又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取得明显的教育成效。
6、创建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结合民族团结教育“六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推选出2个模范乡(镇)、3个模范村(社区)、2模范单位、3个模范企业、20个模范宗教场所和30个模范人物等。对全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考核、总结、表彰,集中宣传他们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光辉业绩,进一步弘扬正气,形成全县各族人民共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7、总结推广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经验。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经验,总结归纳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形成一批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推广性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努力把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更有特色。
(三)总结评比阶段
1.工作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做法,对活动中积累和创造的成功经验进行认真综合归纳;对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检查评比。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县委督察室、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任务之中,进行考核。
3、表彰奖励。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宣传教育年活动的成功经验,隆重表彰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今后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4、完善机制。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工作之中,与其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努力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为全县各级组织、各级干部和各界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最安全、最稳定、最团结、最和谐的地方之一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民族团结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宣传教育活动要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与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敏锐判断国际国内复杂事务的洞察力,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执行力,抢抓机遇建设具有浓郁回族风情生态商贸县的战斗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统一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马斌为组长,人大副主任杨开玉、政府副县长杜少忠、政协副主席洪洋等领导为副组长,组织、宣传、统战、教育、民族宗教、财政、文化体育广电、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伊协、科协及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战部,具体负责全县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明确部门职责。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教育、民族宗教、司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宣传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统战部门要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政法部门要将有关民族团结教育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普法活动之中;机关工委要认真组织督办落实县直各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切实完善充实全县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体验活动;民族宗教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手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落实,一手抓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和清真食品产业发展;司法部门要把民族团结教育与普法教育紧密结合,认真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各项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探索建立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财政部门要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文化部门要组织编排专题文艺节目;工会、共青团、妇联、伊协、科协、工商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其它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
(四)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全县各新闻媒体要准确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反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流,对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思想和做法,要大力宣传;对干部群众中出现的模糊认识,要加强正确引导;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径,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斗争,确保我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各项活动健康协调发展,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