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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设施养殖业发展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我县肉牛设施养殖业高效快速发展,加快传统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现代养殖业转变,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2012年草畜产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草畜产业项目建设以“人均饲养两头牛”为目标,以“十园千户工程”和现有养殖公司(园区)巩固提升工程为抓手,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多元化牧草种植,破解饲草季节性不平衡难题;继续抓好架子牛补栏和良种母牛保栏工作,破解肉牛饲养总量不高难题。实现饲养规模由“小群多户”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提升,产品营销由“作坊式”向产、供、销一体化提升,饲养管理方式由传统型向科学化、现代化提升。始终抓好良种繁育、饲草加工、疫病防控、科技服务和市场营销“五大体系”建设,提升“肉牛发展模式”,推动肉牛产业上档次、上台阶。新建百头以上肉牛养殖园区(公司)10个;培育科技养殖示范户1050户,每户存栏肉牛5头以上,畜牧机械化程度、饲草加工调制率和标准化饲养普及率均达到100%;创建国家级科技养殖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级科技养殖示范基地3个;全年完成黄牛冷配改良3万头,保护良种基础母牛5000头;更新、补播紫花苜蓿2万亩,种植饲料玉米3万亩,推广玉米秸秆揉丝青黄贮5万吨,打捆包膜青贮10000包;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扶持政策,重点对规模养殖园区(公司)、养殖大户和招商引资及龙头加工企业予以奖励;加强动物疫病防治,使免疫率、标识率和抗体检出率均达到100%。到2012年底,力争肉牛饲养量达到23万头以上,其中:存栏9万头,出栏14万头以上,农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1010元,增长18.8%。
二、实施内容
(一)肉牛养殖(园区)公司建设
新建存栏肉牛100头以上养殖园区(公司)10个,其中存栏肉牛500头以上园区(公司)2个,园区(公司)按规划要求建双列式标准化暖棚牛舍和青贮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配备饲草加工调制、配送及改良防疫设施设备,规范饲养管理,实现人畜分离。扶持引导开展肉牛规模养殖,增加经济效益,走自主经营、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原有规模养殖公司(园区)巩固提升工程
对历年建设的25个肉牛养殖公司(园区)进行巩固提升,指导开展标准化养殖:
1、规范养殖公司(园区)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督促在家畜防疫、入园消毒、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强化管理。
2、加大肉牛补栏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牛棚满负荷开展肉牛扩繁育肥。
3、制定饲养标准,加大科技养殖技术示范与推广,使其将配合日粮饲喂技术、玉米青黄贮技术、良种繁育技术和肉牛高效育肥技术长期应用于养殖生产。
(三)肉牛科技养殖示范户建设
1、建设数量
结合县委、政府确定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确定15个村,培育肉牛科技养殖示范户1050户。
2、实施地点
新民乡石嘴村、西贤村;泾河源镇南庄村、兰大庄村、龙潭村;兴盛乡红旗村、新旗村;香水镇下桥村、上桥村、暖水村;黄花乡胜利村、羊槽村;六盘山镇李庄村;大湾乡何堡村、大湾村。
3、建设内容
(1)每个村发展存栏肉牛5头以上科技养殖示范户70户,15个村共发展示范户1050户。
(2)示范户保证户均建有50平方米标准化牛棚一座,30立方米青贮池一座。
(3)示范户畜牧机械化程度、饲草加工调制率和标准化饲养普及率均达到100%。
(4)大力推广肉牛科技化、标准化养殖新技术,提高养殖示范户科技养殖水平。
(四)肉牛科技养殖示范基地创建
1、创建国家级科技养殖示范基地1个。
建设地点:六盘山牧业公司。
建设内容:
(1)制定肉牛养殖技术规程,推广全混合日粮饲喂技术,购置TMR设备1套。
(2)加大肉牛补栏,养殖公司存栏肉牛达到1000头。
(3)建全自来水冬季提温及饮水系统。购置太阳能热水器10台,贮水箱20个,改造饮水管道500米。
(4)推广玉米秸秆揉丝青黄贮、打捆包膜青贮等新技术,配发秸秆揉丝机一台、饲草拉运三轮车一辆。
(5)培训高技能专业人员4人,养殖技术人员50人(次)。
2、创建自治区级科技养殖示范基地3个。
建设地点:大雪山牧业公司、泾水牧业、犇腾肉牛养殖公司。
建设内容:
(1)开展肉牛分群饲养及全混合日粮饲喂技术。
(2)加大肉牛补栏力度,每个养殖公司存栏肉牛均达到500头以上。
(3)每个示范基地购置饲草打捆机、包膜机1台,推广玉米青黄贮、打捆包膜青贮等技术。
(4)每个示范基地配备10吨型秸秆揉丝机一台,配备饲草拉运三轮车一辆。
(5)每个基地培训高技能专业人员2人,养殖技术人员20人(次)。
(6)使用自治区“良种肉牛管理系统”,对存栏肉牛全部建档立卡,建全肉牛饲养管理生产台帐。
(五)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黄牛冷配改良工作。全年引进优质西门塔尔、利木赞肉牛冻精6万支,采购冻精贮藏液氮2.4万立升,年内冷配改良黄牛3万头。
2、良种基础母牛保护补贴工作。建立改良基础母牛保护管理机制,年内保护良种母牛5000头以上。
3、维修、改建乡村两级黄牛冷配改良点5处。
(六)人工种草及草原管护工作
1、全年更新补播优质紫花苜蓿2万亩。
2、加大草原草地管护力度,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积极开展草原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加强草原防火工作。
(七)饲草加工调制工作
1、推广饲草打捆包膜青黄贮新技术,采购饲草青黄贮打捆包膜机5台,年内推广青黄贮打捆包膜饲草10000包。
2、加工调制青黄贮饲草5万吨。
(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1、大力实施龙头企业提升工程。扶持县内从事草畜产业种、养、加,产、供、销龙头企业,促进草畜产业链快速发展。
2、充分利用六盘山活畜交易市场“洼地”效应,搞活全县肉牛流通、交易、屠宰市场。
3、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举办肉牛加工产品推介会和建立网络网站等形式,加大对优质牛肉品牌的对外宣传力度,提高牛肉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4、举办2012年赛牛会(含肉牛交易会)。
(九)贷款贴息
对规模养殖公司、养殖大户及饲草加工配送企业给予养殖业贷款贴息。
三、政策措施
(一)项目建设补助标准
1、新建标准牛棚经验收合格后,每平方米项目补助60元,青贮池每立方米补助80元;新建养殖园区(公司)饲草料房也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同牛棚建设。
2、新建养殖园区(公司)水、电入场,公司主要道路、场地用混凝土硬化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补助资金。
3、肉牛科技养殖示范户和良种母牛保护示范村存栏良种母牛全部实行建档立卡,经监测后,对长期保栏开展改良繁育的每头母牛每年给予500元补助。
4、新建一处黄牛冷配改良点(面积33平方米以上),并配置完备的冷配改良器械,给予补助资金1.8万元;维修改建黄牛改良点,每个改良点补助资金6000元。
5、养殖户每种植1亩紫花苜蓿项目补助2kg种子。
6、对规模养殖园区(公司)及养殖大户投放中型畜牧机械,散养户投放小型畜牧机械,畜牧机械享受自治区农机具补贴政策。对未纳入农机具补贴范围的饲草拉运三轮车,采取项目补助、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养殖园区(公司),每辆补助0.8万元。
(二)贷款贴息
对新建的2个存栏500头以上肉牛养殖公司给予贷款本金50万元利息贴息。对其余新建规模养殖公司以及养殖科技示范村的养殖示范大户给予贷款利息贴息。
(三)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1、新建养殖园区(公司)以奖代补。新建肉牛养殖公司按标准完工后,改良防疫设施设备齐全,水、电、路基础设施完善,能够开展规范化养殖,存栏肉牛在100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00头以上的奖励10万元,300头以上的奖励30万元,500头以上的奖励50万元。
2、养殖园区(公司)巩固提升以奖代补。鼓励原有养殖公司(园区)加大肉牛补栏力度,经监测,牛存栏长年稳定在100头以上年终一次性奖励5万元;牛存栏在200头以上年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牛存栏在300头以上年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牛存栏在500头以上年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牛存栏在1000头以上年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养殖示范户以奖代补。年内确定的15个村1050户养殖示范户,经对基础设施验收及牛存栏监测后均达到要求的,每户给予3000元的奖励。
4、科技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以奖代补。对于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科技养殖示范基地,经验收达标后,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和10万元。
5、饲草青黄贮以奖代补。饲草加工企业、规模养殖园区(公司)和养殖农户开展玉米青黄贮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5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25元。大力推广打捆包膜青贮技术,每吨补助80元。
(四)龙头企业以奖代补
1、对当年通过招商引资或其它方式在我县从事肉牛屠宰加工的企业,年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年终一次性以奖代补100万元;
2、经检疫监测,年屠宰加工肉牛在10000头以上,年终一次性以奖代补50万元。
(五)建立保险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草畜产业发展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六)举办2012年赛牛会(包含交易会)
举办2012年赛牛会(包含交易会),对县内养殖园区(公司)及农户饲养的良种肉牛进行选评,对获奖牛主给予奖励。
四、管理办法
采取政府引导,银行支持,协会管理,农民参与,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
1、养殖园区(公司)建设管理。县委、政府与各乡镇签定养殖园区(公司)建设责任书,制定责任制、限时制。各乡镇要按照肉牛养殖园区(公司)建设规划设计建造,实行“八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建造模式,统一饲养模式,统一资金管理,统一污染治理,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订单销售。
2、良种母牛保护监测管理办法。对确定保护的良种母牛统一佩戴耳标,开展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长期进行动态监测,年底对存栏稳定,且能够繁育的良种母牛给予补助。
3、存栏母牛、犊牛保护办法。对全县存栏母牛和良种牛犊实行保护,对屠宰和出县境的母牛、良种牛犊实行逐级报批制度。
4、牛棚、青贮池建设管理办法。继续鼓励支持养殖大户建设肉牛集中养殖园区(公司),实行人畜分离,科学养殖。养殖示范村牛棚、青贮池建设实行报批制度。
五、主要措施
(一)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要把草畜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置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县农牧局、畜牧中心积极做好乡镇对接工作,负责选派畜牧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每人定点承担1个养殖园区(公司)、示范村的技术指导任务,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抓关键环节。全面推进饲草料生产、肉牛养殖与加工、市场营销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饲草料种植和良种基础母牛扩繁两个关键环节,狠抓“五项技术”。一是加大草业基础建设。更新、补播紫花苜蓿2万亩,种植饲料玉米3万亩。二是全力做好饲草料加工调制工作。加快青贮池建设实施进度,保证建设质量,采购投放畜牧机械,全面做好玉米青黄贮和饲草打捆包膜青贮技术推广工作。三是加大品种改良力度。定期为各冷配点运送冻精、液氮,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冷配改良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做好科技入户和农民培训工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殖农户10000人(次),重点加大养殖大户、示范村农民技术培训,提高科技养殖水平。五是县农牧部门要发挥专业特长,全面推广肉牛养殖新技术,在夏草秋贮冬喂、饲料配方、秸秆加工调制等方面下功夫,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草畜产业快速持续发展。
(三)抓考核监督。由县委督查室牵头,按照责任制、限时制要求,每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县委、政府建立草畜产业验收和考核机制,将草畜产业完成指标既作为单项考核内容,又作为各乡镇、责任部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建立考核档案。农牧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草畜产业考核评分标准,将肉牛养殖园区(公司)建设、示范户培育、基地创建以及玉米青黄贮等工作纳入乡镇考核当中,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办法,合理分配考核分值。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草畜产业完成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质量不高的乡镇给予通报,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