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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九届民运会在召开,迅速改变高速公路(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现状,改善沿线村庄、山体的视觉景观效果,以沿线村寨立面整治为示范,引导沿线居民增强规划意识,保持良好的村庄环境,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把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建设成为山青水秀、生态良好、自然和谐的绿色走廊和展现形象的重要窗口,为我市今后村寨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抓好“三创一办”,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着力点,强力推进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各项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二、整治原则
一是坚持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四节”原则。提倡厉行节约、就地取材,整治过程中充分体现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抓住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开展整治规划建设工作。
三是坚持政府倡导、乡村动员、农民自主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参与整治活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以村民自愿为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反对大包大揽。
三、整治范围、内容及时限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高速公路(段)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村庄环境整治等,涉及区(市)有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清镇市共四个区(市),经过涉及的相关区(市)摸底,高速公路(段)沿线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整治涉及房屋约有6939户、建筑面积约103.04万平方米,其中:50米可视范围内整治涉及房屋约有2363户、建筑面积约42.13万平方米;50—200米可视范围内整治涉及房屋约有4576户、建筑面积约60.91万平方米。沿线环境整治按照市林业绿化局实施方案执行。
(二)整治内容
1.建筑整治。包括屋面和外墙面改造。高速公路(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建筑整治改造以灰白色仿石瓦斜屋顶、白色墙面、深灰色墙裙为主要基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黔中民居”。涉及相关区(市)须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段)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设计方案进行整治。
2.村庄整治。涉及相关区(市)要确定沿线1—2个村庄整治示范点。重点是村庄主要出入口的整治与美化,串户道路路面硬化、道路排水边沟、生活污水的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等。
3.环境整治及绿化。对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空置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有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施工中留下的临时建筑应予以拆除,并对沿线50—200米可视范围内的房屋、工业区和工业废料堆场等统一房屋色彩,在合适的路段种植行道树,在房前屋后以种植果树为主进行小环境绿化整治,绿化布局要与自然地形、环境相协调。
4.为了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位于近期拟建设地块内的农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筑景观整治。
(三)整治时限
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涉及到的四个区(市)必须完成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
四、经费筹措及补助标准
本次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绿化等景观整治工作以群众(农户)自筹为主,邻里帮工帮料,省、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相结合。在具体整治工作中,补助资金要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预拨,完工结算,确保工程进度按图集施工和补助资金使用到位。
(一)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整治工作。
(二)涉及相关区(市)要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支持,多渠道整合筹集资金。
(三)涉及企业的建筑景观整治,由企业自主承担;涉及居民(农户)的建筑景观整治,发动居民(农户)积极出资建设。整治补助标准参照《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寨村庄整治以奖代补办法(试行)》结合现行市场价调差进行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深入单位和农户开展调查摸底、复核,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确定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任务量。
(二)宣传动员
1.各相关区(市)要做好各自区域内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等有关准备工作。
2.各相关区(市)要召开主要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专项整治
1.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总量的50%。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农户的原则,加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力度,同时启动环境绿化和村寨美化工作,确保整治初见成效。
2.实施重点突破和攻关,重点为农户的建筑景观整治,同时注重辅以绿化和对村寨的“整脏治乱”,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认真对照整治内容的要求,做好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组织检查验收组初步评估验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实施规范管理,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评估验收。
六、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村寨整治工作的领导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要切实发挥好服务和协调作用。涉及整治区域内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进度,协调各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使沿线村庄在住房和设施建设水平、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文明风尚等各方面都得到全面的提升,达到综合示范的效果。
(二)部门帮扶,各施其责
财政、农业、规划、城管、卫生、旅游、林业绿化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共同支持配合涉及相关区(市)完成该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整治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都关注、支持、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使居民(农户)深入到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氛围中来,进一步提高居民(农户)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四)技术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
1.技术服务
为帮助农民建设具有农村特色和地方民族特色的住宅,促进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建筑风格,体现民族风貌,打造“黔中民居”特色,建设区域风格相对一致的村寨,组织编制《高速公路(段)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设计方案》,涉及的区、乡(镇)要按照设计方案图纸组织实施,设计单位要做好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的技术服务。
2.质量安全管理
市、区(市)、乡(镇)三级各司其职,加强对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的质量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涉及相关区(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涉及区(市)加强对该工作安全质量巡查,乡(镇)派专人加强该项工作安全质量的监督。
(五)督促检查
建立有效的目标考核机制,实施专项目标检查,强化执行力,把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1.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要建立有效的目标考核机制,把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逾期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督办督查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开展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相关区(市、县)、乡(镇)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
3.强化信息报送。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市、县)要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并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好的做法及经验及时以简报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处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和推广经验。
(六)加强档案管理
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确保高速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工作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确保上级有关部门有效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七、工作经费
高速公路(段)沿线景观整治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财政应安排工作经费并及时到位,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