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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信息宣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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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信息宣传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时反映我市“三农”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效、新做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时效性、准确性、新闻性的总体要求,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农业系统落实各项工作,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经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工作实施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宣传和内外交流搭建有效平台。

二、工作机构

市农委成立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办公室,负责信息组织协调工作;市农委办公室和调研科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也要健全机构或落实专人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三、信息内容

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市委政府确定的“八大农业产业”、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动态和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成效和经验;聚焦热点,突出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关注难点,突出宣传各地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和对策;抓住亮点,突出宣传农业战线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

四、采编

(一)市农委主办《农村要情》、《农业》简报,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信息宣传。具体如下:

1、《农村要情》。内容以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综合性材料为主。内容要求具有代表性、深度性、前瞻性。由市农业委员会调研科收集整理。

2、《农业》简报。内容以新闻题材为主,重点对农业农村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内容要求具有及时性、准确性、重要性。由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

(二)除以上两种媒体外,市农委还将选择部分优秀文稿进行挂网(农业信息网)宣传,向省、市有关媒体投稿推荐。各单位也要积极与有关媒体联系,积极宣传报道本地农业农村工作。

(三)有关要求。信息投稿与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注重投稿质量,所有文稿要经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投稿与。

1、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委属各单位之间相互支持,积极主动配合,资料提供及使用单位要做好记录,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2、各单位按有关要求定期(指月、季、半年、年度)将工作情况按照畜牧水产类的报畜牧业科、动物防疫类的报兽医科,种植业类的报种植业科,农产品加工及招商引资的报服务业发展科,农业机械的报农机管理科等单位汇总后送委办公室、政策调研科、发展计划科、监察室等综合科室及相关领导。综合科室将选择部分挂网宣传;

3、关于交办事项。对市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委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请示相关领导后交相应部门承办,承办部门不得借口推辞。委办公室在交办时作好记录,对不办或应付了事的,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五、工作奖励

市农委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职能绩效目标年度考核,另对信息宣传工作设专项考核奖励。专项考核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市农(林)牧系统各单位及信息工作人员。

(二)考核任务

各县、区(市)每个月在《农业》简报投稿任务4篇,每季度《农村要情》投稿任务1篇;委属各单位每个月《农业》简报投稿任务1篇,每半年《农村要情》投稿任务1篇。

(三)考核奖励项目

1、本系统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视投稿质量与数量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若干名,进行表彰奖励。

2、稿费奖励。对在《农村要情》、《农业》简报以及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稿件的作者予以稿费奖励。

(1)国家、省、市级党报党刊上发表文章报道宣传农业农村工作的本市系统内投稿者,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稿的稿费奖励。由报奖者提供相关依据,办公室负责统计。

(2)《农村要情》的稿件,稿费以50元/1000字计。由市农委调研科负责统计。

(3)《农业》的稿件,30元/稿,要求有文字和图片。由市农委办公室负责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