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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城区受年初低温冰冻灾害,主汛期的风雹、洪涝灾害,8月份以来旱灾,特别是受9月底10月初的第17号和19号台风灾害的影响,经济损失比较大,粮食缺收较严重,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困难。为切实做好城区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安排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市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医暖等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今年,由于受年初低温冰冻灾害,主汛期的风雹、洪涝灾害,8月份以来旱灾,特别是受9月底10月初的第17号和19号台风灾害的影响,城区3个镇、3个街道受灾人口达15.5万人,安置灾民790人,倒塌房屋(6户)12间,损坏房屋3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9.7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4.12千公顷,农作物绝收0.02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773.64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345.34万元,工矿企业损失30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00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8.3万元。
三、冬春灾民需救济的基本情况
通过城区镇(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今冬明春期间需救助救济情况如下:
需粮食救济2436人,救济粮食175400公斤;需衣被救济1932人,需救济衣被5245件套。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领导,成立江南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五、救济资金的落实和物资的采购
根据救灾款物分级负担的原则,城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今年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的落实,按时足额拨付,确保灾民的吃、穿不出问题。城区民政局根据各镇(街道)需救济的实际情况,确定救济物资的指标、价格、质量,并报城区政府审批后,由城区采购办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统一采购冬春救济物资。
六、救助时间与步骤
救助时段为12月至5月
(一)制定方案阶段
各镇(街道)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级《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城区民政局备案。
(二)实施救助阶段
1、各镇(街道)要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在冬春救济款物到位后的15日内,及时足额将安排的冬春救济款物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建立《冬春需救济人口台账》和制定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切实把好民主评议关、救灾款物发放关、张榜公布关。
2、各镇(街道)要时刻关注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灾造成的其它生活困难,影响其基本生活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政策规定给予救助。
七、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为加强冬春期间救济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顺利进行。城区民政局牵头,城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冬春期间救济款物的发放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按性质严重程度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