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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研活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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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研活动办法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卫生局《2012年市卫生工作要点》精神,要求各单位务实科教,服务基层,切实抓好科教服务医改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区基本公共卫生科研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现根据实际制定本实践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服务群众,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城区医改工作,塑造“服务优质、利民惠民、人尽其才、科学和谐、全面发展”的卫生形象,建设运转有序、奋发向上、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的卫生队伍,促进城区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坚持科技工作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的方向,通过开展卫生科研主题活动大实践,促进城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活动内容

“区基本公共卫生科研主题活动”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由城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并督办。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承办单位通过学术讨论(讲座)、名医专家健康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联谊文体活动、技能及知识竞赛、惠民服务及科研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2个形式以上的主题活动,切实体现立足服务群众,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主题活动实践实施和管理,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区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区卫生主题活动的组织部署、总体协调。

五、活动安排

(一)实施单位:主办单位为城区政府,承办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

(二)实施时间: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每月举办1至2个主题活动,每月由1至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的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共举办17期主题活动。

(三)参与人员:

1、城区领导;

2、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医改成员单位领导;

3、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医务人员及村医保健员;

4、社区(村委)居民;

5、邀请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专家现场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科研主题活动”是城区“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活动以及2012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把主题活动作为全年卫生工作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活动前15个工作日将本单位活动方案送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卫生局)审批,以便报城区政府备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各镇、街道办负责协调、组织社区(村委)居民积极参加主题活动。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承办单位要落实主题活动硬件和软件两项工作,注重活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求真务实,讲求实效,针对性强,扩大活动单位的影响力。活动后将本单位开展情况、活动总结及有关图片文字资料及时报送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卫生局)备案。

七、经费来源

1、争取上级部门科技项目经费;

2、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承办医院落实;

3、由企业赞助形式开展。

八、结束工作与自查自评

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将在整个主题活动工作结束后开展全面评比活动。由“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担任评委,对“主题活动”搞得好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努力形成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