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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一体化乡镇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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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一体化乡镇工作办法

根据《省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方案》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意见》精神,全市从组织开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示范乡镇及社区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乡镇及主要发展目标

(一)示范乡镇。全市依据区位优势、基础条件、综合实力、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10个乡(镇)为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乡镇,分为四种类型:北安市赵光镇、通北镇,嫩江县双山镇,五大连池市龙镇为场(局)县共建型;嫩江县多宝山镇,爱辉区罕达汽镇为矿区带动型;爱辉区爱辉镇,五大连池风景区五大连池镇为旅游名镇型;逊克县逊河镇,孙吴县辰清镇为区域性中心型。同时,各县(市)区(不含五大连池风景区)还要打造一个人口规模500户以上“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农村样板社区。

(二)发展目标

1、城镇规模扩大。示范镇城镇人口数量大幅度增加,到2012年底示范乡镇城镇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新增幅度要达到50%、2万人以上的要达到20%。示范乡镇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

2、经济发展加快。示范乡镇确立优势主导产业,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到2012年底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50%以上,二、三产业产值增长65%以上。

3、收入大幅增加。到2012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0%、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0%以上。农民收入多元化,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50%以上。

4、社会事业繁荣。示范镇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初中、高中阶段升学率有所提高;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药品供应服务保障体系;文化体育设施比较健全;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100%;建立覆盖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低保户和“五保户”实现应保尽保。到2012年底,每个示范乡镇拥有一所卫生院、一所中心小学校、一所中心敬老院、一所室内综合性活动室、一所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休闲健身广场、一所综合性集贸市场,显著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5、居住环境优美。乡镇街道全部硬化,统一供水到户,有条件的地方实现统一供热,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乡镇内实现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公共设施管理实现社区化,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6、管理科学规范。健全经济社会管理体系,适应改革需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完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各项管理办法,强化管理职能,实现科学规范管理。通过民主、科学、依法有效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示范乡镇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乡镇路网建设。提升县城和示范乡镇的公路网建设水平,到2012年县、乡、村公路及其连接线路实现全部硬化,建立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网络,完善农村客运场站建设。

2、加快公用设施建设。加强示范乡镇供水、供电、供热、通信和垃圾处理等网络建设,到2012年底实现公共设施水平与城市同步发展。加强清洁能源建设,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建设节能型住宅,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加强镇内街路建设,抓好街道两旁绿化和城镇美化、净化。健全卫生、商服、文化、体育等场所设施。

3、加快住房建设步伐。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一棚一草”改造力度,将近郊示范乡镇纳入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并通过以“宅基地换住房”等方式,实现整体建设。全部消灭泥草房,加强对低收入群体旧房、危房的改造,整饰现有示范镇住房,建设一批新增居民的住房,积极落实国家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规范房地产行业收费,促进示范乡镇住房建设。

(二)推进产业向园区聚集,人口向示范乡镇和社区聚集

1、产业向园区聚集。建立产业发展集中区,搞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产业向园区聚集。突出重点产业,形成产业优势,依托示范乡镇资源、区位、环境、人文和产业基础,确定示范乡镇产业发展重点。发育壮大一批牵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增强产业化带动能力,形成示范乡镇区域内支柱产业。赵光镇重点发展以大豆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化工和建材园区;通北镇以建设商贸物流集聚区为重点,发展建材、蔬菜、木材、农资等市场,壮大商贸物流产业;双山镇依托农垦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大豆、甜菜、肉类等农畜产品加工业;多宝山镇依靠煤矿、铜矿资源重点发展矿业产业和矿区服务业;爱辉镇挖掘古城名镇的旅游资源潜力,借助瑷珲历史陈列馆、知青馆等旅游景点的影响力重点发展旅游业;罕达汽镇依靠煤矿、黄金、铜等多种矿资源重点发展矿业产业和矿区服务业;龙镇以粮食综合批发大市场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业和以面粉加工为重点的农产品加工业;逊河镇重点发展以规模经营、机械化生产为特点的现代农业;辰清镇重点发展生猪、肉牛养殖为主的畜牧业;五大连池镇借助火山、矿泉资源和申遗机遇重点发展旅游服务业。

2、人口向示范乡镇和社区聚集。发育产业吸纳人口聚集。通过扶持建设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有地域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吸收示范乡镇农民进入企业,增加人口规模。大力发展城乡第三产业,鼓励社区服务、家政服务、餐饮、商贸流通等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务工,扩大城镇规模。大力发展农技、种子、农资、农机、防疫等农牧服务业,发育一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强人口聚集能力。撤并搬迁村屯聚集人口。按照城乡一体化工作方案,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心村,撤并小型村、缩减自然屯、拆除空心村、迁移深山村,促进农村人口向示范乡镇和中心村集中。

(三)整合社会事业资源、土地资源和生产组织

1、整合社会事业资源。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向城区集聚、农村初中向中心镇集聚、农村小学及幼儿教育向乡镇和中心村集聚、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聚”的要求,调整优化示范乡镇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示范乡镇新医疗改革,建立覆盖全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较完善的疫情预警预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公共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繁荣发展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在示范乡镇建立稳定的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院)、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乡村健身场所建设,发展乡村体育事业。建设覆盖城乡的信息网络。示范乡镇重点办好农技110、工业110等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党务、电子政务建设,着力构建中小企业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各领域的信息化程度。

2、整合土地资源。遵循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大力宣传,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序流转。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着力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集中。示范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及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的70%以上。

3、整合生产组织。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围绕生产技术、产品流通、生资供应、综合服务等方面,科学规划、强化管理、完善措施,积极发展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到2012年每个示范乡镇新建专业合作社10个。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全面执行国家、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各项支持、扶持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具体政策:

(一)资金扶持。市政府今明两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居民建房贷款贴息和通过“以奖”方式奖励示范乡镇。各地每年对每个示范乡镇至少投入5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负责完成示范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环境建设。

(二)物资支持。鼓励农民进入城镇建房居住,县(市)区、乡镇为进入城镇新建住房的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水泥、砖瓦、木材等建筑材料或给予每户一定额度的建房补助资金。

(三)争取项目。市直及各地有关部门,对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给予重点谋划、优先安排,推进示范乡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四)土地政策。示范乡镇的土地收益全部归属本级财政,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上优先考虑,并适当增加数量。

(五)银行贷款。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建设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城镇建设规划为平台,加大对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

(六)教育事业。加快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步伐,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解决教师编制配备、经费投入问题,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

(七)社会保障。示范乡镇要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统一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整合改造乡镇中心敬老院,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水平。完善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制度。

(八)劳动就业。统一城乡就业政策,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转为城镇户口后的居民可享受创业小额贷款、安排公益岗位、社保补贴等相应政策。

(九)税费减免。示范乡镇农民创业免收工商、卫生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其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农民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示范乡镇自建或者委托建房的免收各种税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和增值税。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改革户籍制度。放宽市域内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条件,凡是在示范乡镇具有合法产权房屋和稳定职业或经济来源的市域内农村人口均可进城落户,并享受当地居民同等权益和政策待遇。农村居民到城镇登记落户后,原享受的土地政策待遇不变。

(二)改革财政体制。建立完善示范乡镇财政体制,实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发展权与收益权相协调的体制、机制。赋予示范乡镇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建立财政超收激励机制,实行相对独立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从体制上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示范乡镇建设投入,拓宽多元投入渠道,充分利用并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支持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用财政贴息、税费减免、“以奖”等多种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以市、县(市)区政府的信用为担保,确立县(市)区承贷、还贷主体地位,积极开展融资贷款,支持示范乡镇建设。借助示范乡镇全面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本参与示范乡镇建设。

(三)改革城镇管理体制。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强镇扩权”的原则,增加管理机构,扩大事权职能,提高管理水平。适当赋予示范乡镇财政、规划、户籍、项目审批、城市建设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增强示范乡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体制,赋予乡镇农村社区管理及服务双重职能,并享受示范乡镇扶持政策,实现农村社区管理规范化。

(四)改革金融体制。改善金融环境,加快建立乡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示范乡镇农民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分散和化解种植养殖业风险。

(五)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城市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差异,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覆盖。统一示范乡镇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全面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

五、推进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搞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镇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的意义,统一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注重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全面宣传扶持政策,搞好思想发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示范乡镇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编制完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示范乡镇建设、经济发展、城镇布局、新型农村社区等方面近、远期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建设目标。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做到商业区、生活区、工业区、农牧区布局合理,规划科学。完善中心镇产业人口聚集功能,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搞好与乡镇毗邻农场、林场、矿企合作,坚持一体规划、协调统一。聘请有较高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三)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各级政府及财政、税务、银行、国土、民政、建设、农业、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已经明确的各方面扶持政策,确保落实到位。随着示范乡镇建设的深入推进,还应不断研究探索,从宽从优的扶持政策,发挥好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全社会共同支持的积极作用。

(四)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步推进。深入实施场县共建,促进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拓宽小城镇领域合作共建,推动示范乡镇与附近农场在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共同进步。支持场镇双方合作建设生产基地、工业园区,加快贸易、物流等产业发展。

(五)成立专项推进组。为充分发挥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乡镇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要突出县(市)区政府主体作用,要成立专项推进组,落实专门负责人。市里成立四个专项推进组,分别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要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包括以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为牵头单位的规划建设管理专项推进组,主要负责推进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审核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管理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以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局为牵头单位的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推进组,主要负责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平教育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文体服务体系、科技服务体系、精神文明体系建设,推进教育、文体保障体系建设;以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的体制机制和社会保障专项推进组,主要负责推进户籍、土地、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农村经营方式等改革,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的户籍制度改革专项推进组,主要负责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放开、放宽小城镇落户条件,以农村城市化、外来人口本地化为改革方向,研究制定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六)加大帮建工作力度。结合市领导联系县(市)区分工情况,确定示范乡镇领导联系点。市、县(市)区要组织有实力单位开展示范乡镇帮建活动,并深入示范乡镇,帮助研究发展对策、提出建设意见,发挥部门工作职能优势,帮助示范乡镇争取政策,并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七)强化考核督促工作。加强对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示范乡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定期进行检查、召开会议推进、组织乡镇领导互相参观学习。要不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建设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要把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示范工作列为“绩效工程”进行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确保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示范乡镇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