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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立足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基础质量管理、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政府支持、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为内容,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争创精品名牌产品为载体,以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动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我市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节能减排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行业质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一)产品质量目标。
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15%以内;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在78以上,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发展1个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省名牌产品、10个省著名商标。实现名牌产品销售收入2亿元、出口额达到0.5亿美元,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煤、焦产品。强化产品质量控制过程管理,提高煤焦产品质量等级品率。全市煤炭采区回采率达到60%以上,全市煤炭洗选比重达到70%以上,煤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
——冶金产品。按照发挥优势,南联北开,沿边发展战略,建设钢铁基地、铜工业基地、硅基材料基地三个产业基地。生铁、粗钢、铜材、焦碳、铁合金产量分别达到50万吨、20万吨、40万吨、60万吨、5万吨。一般冶金产量分别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金属、硅等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材料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轻纺产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民族纺织业和手工业,推进绒纺、皮革、民族服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等产业的发展,优化品种结构,扩大重点优势产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重点产品主要质量技术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材料工业产品。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工业,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材比例提升到45%,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和散装水泥比例提高到60%,水泥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新型墙体材料抽查合格率达到96%。
——食品加工产品。大力发展大豆加工产业链、马铃薯加工产业链和矿泉饮品加工产业链,重点建设大豆制品产业基地、肉类加工产业基地和矿泉饮品产业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超市和中小餐饮单位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重点食品出口企业通过HACCP认证。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医药工业产品。围绕我市多年来发展形成的优势,依托现有基础,以北中药为重点,加快北药材GAP基地建设,推进种植(采集)加工一体化,开发一批北中药新品种,提高我市医药行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实现乡、村的药品供应网,监督网覆盖面达到100%。逐步提高打击假劣药品的力度,建立药品打假长效机制,彻底遏制和杜绝假劣药品。药品生产(不含药品用辅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通过GMP、GSP认证率达到100%。
——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牧业和特色产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主要农产品、畜产品、特色产品的质量达到相应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建立和完善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检疫检测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全市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指标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品和先进制造业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力争培育1个中国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在全市名优产品中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占到全市出口总额的10%左右。
(二)工程质量目标。
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建筑工程。全市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设施50%采用节能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安装试车工程一次成功。争创省“龙江杯”优质工程5项,省优质工程10项,省“结构优质”工程10项。
——道路工程。全市高速公路平均优等率达到95%,干线公路好路率保持在70%,县、乡公路优良率达到65%和55%。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95%,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5%,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综合优良率达到75%。大、中型水库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到95%以上。
——林业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林业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80%,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提高到85%和80%以上,林业技术标准采用率达到90%。
(三)服务质量目标。
建立覆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综合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培育2个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旅游业。全力打造冰雪旅游、生态旅游、边境旅游等旅游产品,全面推行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健全旅游质量管理体系和旅游服务投诉网络。A级景区达到开放经营旅游景区(点)50%,服务质量、配套设施、综合能力显著改善。游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投诉率低于2%。
——商贸物流业。商贸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达到80%,重点培育1—2户大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建立3个标准化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品牌市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使现代物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交通运输业。全面提高道路运输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客、货运输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市公路长途班车客运发车正点率达到80%以上,铁路客运正点率达到80%以上,民航航班正点率达到70%以上。
——电信业。建立、完善电信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电信计时收费等热点计量问题实现有效监督,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用户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99%。
——金融保险业。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服务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顾客满意度较“十五”末提高十个百分点。
(四)环境质量目标。
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工业污水、粉尘、烟尘、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分别削减14%和1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4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
——空气质量。北安市、嫩江县、孙吴县、逊克县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30天,爱辉区、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超过340天。
——水质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城市生态景观水域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土壤质量。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
各地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要把“质量兴市(县、区)”与落实国家、省、市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战略以及打假治劣责任结合起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和健康发展。要按照政府组织、规划先行、重点领导原则,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制定质量振兴规划,分类抓好中心城市、工业强县、农牧业大县质量兴市(县、区)活动,通过重点地区的率先突破带动全市质量振兴。
(二)开展质量兴业活动。
1、工业。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利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大资源整合和投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培育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新的增长点。依据“十一五”期间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巩固壮大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优势产业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矿产品等行业,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2、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推广普及与实施应用,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放心农资活动,加快农业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程的监管能力。
3、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质量兴企活动。
1、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制定具有竞争、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企业内控标准。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体系,加大对检测工作经费投入,完善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为代表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继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论证。大型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中型企业8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一批小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2、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围绕提升技术水平、改善品种、保护环境、保障安全、降低消耗、综合利用等方面,对传统产业实施改造升级。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坚持开放式创新,加速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市场准入,抑制低水平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3、带动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指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注重品牌等无形资产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使名牌带动力明显提升。
四、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把质量兴市(县、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提出本市(县、区)、本部门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确保质量兴市(县、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质监部门负责质量兴市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统筹安排质量兴市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做好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加强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加强全市质监技术机构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加大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作用,打击违法生产企业,遏制假冒伪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同监察部门做好质量兴市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大质量兴市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质量兴市工作进程,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形成“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市技术机构建设、名优企业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工业信息产业部门要制定行业质量振兴规划,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制定实施扶持名优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措施;对名优企业申报国债贴息项目、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改贴息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扶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降耗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大力实施质量兴企,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支持,加大对技术机构建设投入,增加实施名牌战略、产品监督检查、打假治劣、认证认可、标准制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落实打假举报奖励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市政府各项质量奖励政策资金。
——建设部门要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各环节质量标准体系;以创建“鲁班奖”、“龙江杯”工程为目标,完善建筑业名牌示范工程评价机制;建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市工程质量。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加强高等院校质量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努力培养质量人才,服务全市质量事业的发展。
——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扶持名优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并在科技经费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水利部门要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交通运输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质量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养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林业建设标准和规范,建立营造林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工程质量评价机制,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林业工程质量。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依照职权加强对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制假售假以及不正当市场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鼓励名优企业出口创汇。
——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类环境评价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的工艺和技术。
——食品、药品、盐业、烟草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食盐、烟草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支持名优企业创建国家出口免验商品;强化疫情及口岸各种安全问题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加强卫生和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进口食品安全。
——安监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卫生、旅游、通信、金融、保险等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建立、健全和推广服务标准,大力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服务名牌。
——统计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逐步建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把质量指标统计纳入统计范围,加强对质量指标统计工作指导。
——工、青、妇等团体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表彰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涉及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各行业各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兴市活动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质量工作负总责,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质量兴市(县、区)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兴市(县、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本行业质量工作规划,建立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认真实施质量兴市(县、区)工作战略。要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质量兴市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质量工作不断前进。
(二)政策扶持,落实奖惩。质量兴市(县、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市财政加大对质量兴市(县、区)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其他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予以重点扶持,减免有关费用。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性资金,用于名牌培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利用“质量月”、“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宣讲质量知识,建立质量信息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及时曝光,努力形成政府狠抓质量、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