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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质监护农活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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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质监护农活动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护农、惠农政策,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转变为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使“春雷行动”成为更加贴近农民需要、更加促进农业发展、更加服务民生的社会行为和公益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力推进“质量”、“平安”、“和谐”和“小康”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部署,按照“稳粮、增收”、“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总体要求,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农用柴汽油、农民建房用建筑材料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着力查处一批借农用物资价格上涨之机制假、售假案件。依法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农资企业逐一检查,对查办的涉农产品案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立案结案,罚没款物收缴到位,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置。在村级公示板上及时全部公布化肥、农药等涉农产品市(地)级以上监督抽查结果,将农资打假工作作为一个硬指标来完成,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二)扎实有效推广普及农业标化。将宣传、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作为服务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工作抓好抓实。一是与农业部门联合开展以质监、农业、乡镇领导和农民四方面代表为参赛队伍的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将培育和扶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典型示范户作为重点,培育1-2个具有特色、绿色、有机、无公害和产业优势的精品示范区,开展1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的建设试点工作;三是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重点帮扶1-2个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标准体系,指导涉农企业制订农产品及加工品标准5-10项;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农业地方标准10-15项,使农业标准化在实现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更扎实有效、更深入持久。

(三)突出抓好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开放质监系统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全面落实18项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及时完成农民送样检测及结果反馈工作,全市县(区)级以上质监部门设立“春雷热线”,全面落实农民的咨询投诉举报问题。

今年免费检测服务的项目有:

1.为农民免费检验化肥产品质量;2.为农民免费检验生产农用红砖产品质量;3.为农民免费检测农资产品的定量包装;4.为农民免费检定销售自产农产品时所使用的计量器具;5.为农民免费提供涉农产品标准、技术资料和各类宣传材料;6.为农民免费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咨询服务;7.为农民免费提供农膜计量检测服务;8.为农民自办企业免费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9.为农民自办企业免费制修订产品企业标准;10.为农民自办企业免费培训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有机认证检查员,并提供认证指导;11.为农民免费检测在用土地的氮、磷、钾含量;12.为农民免费提供农药、化肥使用技术;13.为农民免费检测购买使用的农资产品商品条码;14.为行政村公共计量服务站免费维护和检定在用的计量器具;15.为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和乡村卫生所免费检定在用的血压计;16.为农村中小学、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体食堂免费检验使用的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质量;17.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免费检验在用锅炉;18.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人员免费检测眼镜质量。

(四)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农产品。实施帮扶、规范、引导等多措并举,积极扶持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一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快速规范发展。对申证企业派专人指导,符合发证条件的走“食品许可绿色通道”;通过制定地方标准或农产品生产加工操作规范,引导和规范具有地方特色且量大面广的地方农产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扩大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资源整合,采取集团加散户、产业园区、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等各种形式,培育地域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二是推动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展示地方名牌特色产品。加大在农民自办企业和乡镇企业中培育名牌的工作力度,完成1-2个省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各地质监局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特色、成果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设立名牌特色产品展示厅,举办名牌特色产品展示活动。“春雷行动”期间,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要选择市场占有率大、知名度高、质量合格稳定、农民急需和具有特色的地方名优涉农产品,至少举办两次下乡活动。

(五)继续推进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的公共服务机构要求,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赞助、部门共建、个人捐建等方式,继续做好行政村公共计量服务站、乡镇农业标准化广播站和农民维权服务网络建设。今年“春雷行动”要在全市各行政村全部设置村级计量公正服务站,力争实现在乡镇全部设置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完善已建立的行政村公共计量服务站、乡镇农业标准化广播站和农民维权服务网络配套设施和装备,理顺管理体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确保有效运作,努力为广大农民服务。

(六)认真开展各类涉农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突出职能,面向农村,依法开展对农用建材、“家电下乡”产品、农用物资和民生计量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农用建材、装饰材料、家具、油漆涂料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家具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和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以及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等有害物质超标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效查处非法加工组装废旧家电、制售假劣家电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家电下乡”这项重大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适时开展水泵、柴油机、农用柴油、低压(灌溉)PVC输水管、混凝土输水管、电线电缆等抗旱物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产品、无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违法行为。四是维护农用物资公平交易和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涉农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和全面规范工作,全面启用加油机防作弊pos系统,按照计划全部完成应用防作弊pos系统的加油机和粮库等涉农贸易结算大型衡器计量检定工作。

(七)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对乳制品等12类重点食品开展全面检查,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彻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时端掉食品加工“窝点”;有效发挥食品公共安全检测车机动性作用,力争完成对全市所有乡镇巡查;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原则,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适时进行产业升级,形成规模、规范生产;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八)确保农村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业农村特点的特种设备产品,为现代农业生产及乡镇企业提供装备服务;对农村浴池锅炉、采暖锅炉、小作坊工业锅炉和压力容器以及液化气瓶进行全面普查,严厉打击在农村销售翻新报废气瓶违法行为,做好民用液化气钢瓶产权转移;引导农民改造现有采暖方式,提倡家庭用高效节能采暖锅炉;全方位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安全常识,确保农村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实现今年农村每万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0.74和0.84以下目标。

(九)全面客观评议“春雷行动”。以农民为主体、由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全面评议“春雷行动”。通过评议真实了解民意,全面客观掌握“春雷行动”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三农”奠定基础。评议活动覆盖全市各行政村,各地质监局“春雷行动”农民满意率不低于90%。

(十)科学建立护农惠农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将“春雷行动”已建立的辖区执法打假和监管体系、农民维权体系、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体系、服务帮扶体系、企业自律体系和相关工作措施及时转为长效春雷服务机制和春雷服务体系,使“春雷行动”阶段性工作转变为使广大农民及企业持续受益的长效机制,有效实现“春雷行动”与日常工作的转换对接,确保服务“三农”的连续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报道,合力提升“春雷行动”影响力。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并负责沟通协调,市广播电视局、日报社等新闻媒体部门配合,对质监护农“春雷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春雷行动”重大工作和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二)展现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新作为。一是与农技推广机构合作,帮扶已建立的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验收条件,重点帮建有特色、基础好、效益高的示范区成为精品示范区,使示范户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培养与推广、示范与普及有效衔接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网络。二是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公司+标准+农户+基地”标准化工作模式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

(三)实施“春雷行动”“五下乡”活动。一是开展执法打假下乡,将执法打假工作延伸到乡镇村屯、田间地头;二是开展春雷工作信息下乡,将农资产品和相关产品的质量信息、典型案件查处信息等政策信息,通过新闻、图片、实物、音像、宣传资料等形式,在村级春雷公示板以及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上播放;三是开展服务下乡,积极通过开展“一助一”、“手拉手”、“心连心”帮扶爱农活动,将服务送上门,将承诺做到位,将爱心献到家;四是实现优质产品下乡,结合农时和农村集市,组织生产企业开展优质产品便民销售活动,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助推扩大内需;五是开展宣传教育下乡,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形成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局面。

(四)增强“春雷行动”资源保障。发挥执法小分队、农业标准化宣传队、食品安全巡查队、专家技术服务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队和公共安全检测车、特种设备检测车的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地方实际和春耕实际需要,按照“两个前移”、巡查执法、驻厂监管、双重监管、区域巡查等监管执法模式,扩大监管服务范围和领域,消除监管盲区。

(五)实行区域巡视督导检查。全市“春雷行动”巡视督导检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落实包片负责,定期巡视督导,不仅要督查各地“春雷行动”的进程、方式、效果,以及工作的亮点、难点和特点,还要督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给与鼓励;对涉农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六)加强“春雷行动”考核验收。由市里统一对各地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考核和总体评价。主要考核评价各地“春雷行动”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突出亮点、创新做法、宣传影响和取得实效等。

(七)做好农民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由企业质量监督员、乡镇质量协管员,以及维权站、维权岗共同组成农民维权网络。各级“春雷热线”、12365投诉举报系统,应设专人负责农民和相关企业的投诉举报工作,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承转、调查、处理等具体环节衔接,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接待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接待水平,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负责联系或转交相关职能部门。

(八)开展“春雷行动”“回头看”活动。按照继承和发展的原则,认真开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回头看”活动,尤其对偏远地区农民、特定群体、重点帮扶对象和重要单位进行回访,采取定期巡访、连心卡、座谈会、电话通讯、网络联系等方式,将“春雷行动”“回头看”活动落到实处。

四、行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

成立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联合总指挥部,下发“春雷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工作。4月5日,全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及“质量安全年活动”同时启动,启动仪式现场设在爱辉区西岗子镇,届时将邀请有关县(市)、乡(镇)主管领导参加。各地质监局分别成立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指挥部,制定相应方案。各地质监局组织“春雷行动”及“质量安全年活动”启动仪式,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联合总指挥部派人参加并进行指导。

(二)实施推进阶段。

各地按照全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每个月召开一次新闻会。4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春雷行动”汇报会,听取各地阶段性行动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巩固扩大战果。

(三)考核验收和评议总结阶段。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成立巡视督导组,对各地“春雷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农业标准化工作可延续到年底)。各地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对“春雷行动”评价意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组织机构设置

市政府成立全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总指挥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各有关工作人员要结合当前形势,从更高的层面理解“春雷行动”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要把开展“春雷行动”上升到服务科学发展,上升到确保质量和安全,上升到关注民生,上升到稳定经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切实加强今年“春雷行动”的组织领导,克服厌战情绪,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春雷行动”有效推进。

(二)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各级质监部门、成员单位和宣传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协同合作,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春雷行动”中不断展现新作为,全力服务“三农”。

(三)强化舆论宣传。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质监局一把手要亲自负责,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建立“春雷行动”宣传报道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按时报送和落实宣传报道计划,及时将当地春雷亮点、大要案查办、扶农惠农新举措等方面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四)注重部门配合。各地要在坚持将“春雷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工商、公安、畜牧、供销社等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将“春雷行动”转化为多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行为和社会行为。

(五)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对影响农业生产、危害健康的产品,决不能一罚了之、罚后放行,必须坚持“查、治、管、扶、建”五管齐下。要正确把握相关政策,注重公平公正,维护安全稳定。

(六)发扬“春雷精神”。要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全心全意做好有利于农民生活、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好事、实事。各级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摆正位子,畅通与农民沟通交流渠道、方式,大力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扶贫济困、爱心帮农活动,进一步增进与农民的感情,用行动诠释护农惠农之心。

(七)畅通信息渠道。各级质监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春雷行动”全过程的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存档,以及数据、信息、报表工作,确保渠道畅通,并按照各项报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每周一、三、五分别向总指挥部综合信息办报送“春雷行动”动态信息;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宣传办;每周四按照相关要求向指导办报送“春雷行动”各项工作动态报表;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春雷行动”宣传报道情况和阶段总结。重大信息、重要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