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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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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方案

互联网应用技术快速发展,信息资源和服务功能日趋丰富,产业价值链不断延伸,其从业人员和使用者数量不断增加。该项技术的广泛应用一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增强了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造就了文化和舆论思想的空前开放,给宣传思想工作带来了重大挑战,新形势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十分必要且任务艰巨。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我乡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形成文明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全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为组长,为成员的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的方针,发展与管理并重,努力建设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管理高效的网络平台,打造网络文化精品,活跃网络文化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对外宣传力度;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和宏观控制能力,规范网络信息传播,优化网络文化环境,促使全乡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舆论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深入人心,使网络成为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平台;使网络成为党委政府可以有效利用的重要宣传思想武器;使社会正气和体现时展、社会进步的精神得到弘扬,使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使全社会树立起坚定的爱国信念和高尚的思想情操。

四、方法措施

(一)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

1、加强部门单位行业网站建设。鼓励各部门和单位创造条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行业网站,确定专人管理,强化网络文化主阵地,壮大网络文化从业主力军队伍。行业网站要运用新技术,开拓新业务,增强吸引力,提高竞争力,扩大影响力。重点抓好新闻网站、文化科技、教育财政等行业网站建设和良好运行,各行业网站要开通论坛或留言栏,增强网站的交互性,完善在线服务功能体系,在法律限度内为用户及时准确提供与之密切相关和倍受关注的信息,改变服务性、针对性、实效性比较弱的状况,把网站办成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既让网站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又展示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各类文化科技教育网站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传播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为丰富网络文化的内容作出贡献。

2、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舆论媒体的强大传播力,加大网上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大力加强网上对外宣传,充分展示我乡民俗文化、饮食文化、梦山风景区,突出我乡地域和交通特色,彰显我乡区位优势,打造魅力,提高知名度;各行各业要积极配合和参与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原则上不得在网站上负面新闻,不得做负面或类负面引导,要推动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网上主流舆论的形成;各本地网站要在技术上不断革新,增强网络技术传播优秀文化的能力;文化、教育和科技等行业类网站要充实和丰富网站的正面积极的内容,以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和各地域特色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传播源泉,着力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精品,大力弘扬体现时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占领网络阵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和新形势下良好舆论环境的政治需要。

(二)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

广泛开展道德法制教育。目前国内网民正向年轻化、低龄化发展,针对这一趋势,各部门要与宣传部门一起,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开展思想道德和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方面倡导网络从业人员文明办网、依法办网,不提供不健康或违法的文字、图片、声讯信息传播源;另一方面倡导网民文明上网,守法上网,引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有害信息,摈弃低俗之风;广电、文化部门要在荧屏媒体和实际空间媒体上登发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网络道德教育公益广告,引导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加深对网上行为与社会责任、网络文明与社会文明、网络和谐与社会和谐关系的正确认识;文化、公安部门要监督以网络服务为主的休闲场所等提供网络公共服务者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张贴、悬挂在醒目位置,要在网络公共服务场所张贴、悬挂上网的道德约束标语口号,对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从道德和法律上形成双重约束。

(三)大力开展网络秩序综合整治

公安、文化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要积极实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发实名上网、绿色上网等不良信息过滤软件并推广应用,从执法、监管、技术保障等方面,多措并举开展综合治理,对制作、传播有害不良信息的行为要坚决打击,有效防范和遏止有害信息传播;要运用法律和技术手段,加强对IP地址的动态管理,切实对提供网络公共服务的各场所实行“实名上网”制;要进一步提高网络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应对处置能力,实施及时监控,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文化、公安部门要加强网络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的举报受理工作,不断推进有害不良信息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电信、广电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将社会公益效益放在首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文化、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监管和执法技术支持,协作展开网络环境治理;提供网络公共服务的各场所,要积极配合网络文化主管部门开展治理行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上网实名登记制度,主动检查网站链接,不运行传播含有暴力、低俗等有害内容的程序、图片、声讯、文字信息,要及时过滤和删除,自觉抵制一切有悖网络文明、有碍社会稳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