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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依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反假货币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安徽省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推进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建立县、乡(镇)、村“三位一体、协调联动”的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并逐步建立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壮大农村反假货币专业力量,提高广大群众反假货币的意识和技能,实现协调管理、宣传教育、反假成效均有突破。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县、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业已成立肥东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人行行长为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和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协调领导全县的反假货币工作。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全县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农村反假货币联络员培训规划;部署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组织召开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人行,办公室主任由县人行分管副行长兼任,县人行货币金银股和县信用联社财会科技部负责人、各乡镇信用社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反假货币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定期编发反假货币工作简报;负责农村反假货币联络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农村反假货币联络员聘书的制作、颁发;具体组织开展农村反假货币宣传活动;负责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督查和指导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乡镇财政所所长、农村信用社主任为副组长,乡镇邮政、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所、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及各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社,办公室主任由信用社主任兼任。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反假货币工作,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不断健全反假货币工作体系。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通报情况,并做好本乡镇反假货币工作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乡镇反假货币联络员的选配,建立乡镇反假货币联络员档案;负责反假货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告工作;落实反假货币工作宣传和技能培训;完成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与反假货币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乡镇反假货币联络员队伍。反假货币联络员要从农村信用社主办会计和信贷员、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人员、各村委会主任、农村治保员、学校辅导员、小商品业主、现金流量较大的企业财会人员中选拔,且要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联络员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反假货币宣传材料的张贴、悬挂和发放工作;讲解人民币防伪特征及反假货币的有关知识;宣传有关人民币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反假意识;对使用伪造、变造人民币的群众,按规定督促其将假货币上缴有关部门;发现伪造、变造、贩卖、运输假人民币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向乡镇反假货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农村反假货币工作动态,提出建议。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系统、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反假货币联络员进行反假货币知识培训,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反假货币专业人员前来授课。各乡镇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反假货币技能培训,培训后由县人民银行组织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内容为《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考核测试合格后由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与联络员签订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聘用协议书,颁发聘用证书,正式聘为农村反假货币联络员。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一是开展“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月”活动。全省“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县人行要积极组织县内金融机构在较大乡镇开展巡回宣传,通过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反假货币联络员要走村串户,在田间地头口传手授防伪知识、分发宣传资料、列举假币案例,增强农户的反假货币意识。
三是建立宣传长效阵地。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要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张贴反假货币宣传材料或出专栏刊登辨别假币的知识。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播放反假货币宣传片,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农民观看。四是建立校园宣传基地。每所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知识宣传讲座,发挥学生主动宣传反假货币的辐射效应。五是加强营业网点宣传。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所要在营业场所长期张贴反假货币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和鉴别仪器,临柜人员要加强日常反假货币宣传工作。
(三)优化结算方式。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所要加快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大力推广非现金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流通。大力宣传使用非现金结算手段快捷、方便和安全等优点,提高广大群众使用非现金结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提高服务水平。县内各银行网点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残损币兑换服务,主动告知客户在人民币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权利及义务,提高服务透明度,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人民币管理工作水平。
(五)强化技术支持。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所临柜窗口应按规定摆放符合国家标准的验钞机,为顾客提供假币鉴定服务。同时,规模较大的集贸市场、工商大户、企业应适当配备验钞机,方便农民及时识别假币,提高农民反假能力,遏制假币在农村的流通。
(六)共享信息资源。建立各乡镇、部门之间反假货币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总结工作经验,互通假币案件线索。发生假货币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县人民银行报告。
(七)实施考核奖励。为保证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激励农村反假货币联络员更好地发挥义务宣传员的作用,每年由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考核,对农村反假货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对优秀义务联络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反假宣传义务,不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群众反映较差的不称职联络员,适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重示范引导。为更好地将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铺开,选择1个乡镇为试点乡镇,并由该乡镇选择1-2个村为试点村,在试点村建立反假货币工作站,9月下旬在试点村举行反假货币工作站揭牌仪式。同时,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假货币联络员培训,以点带面,典型示范,逐步推广。其他乡镇也可自行安排1至2个村,按照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活动,探索农村反假货币工作新路子。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重视此项工作,将反假货币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开展此项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机构,制定计划,搞好宣传和培训,确保在9月下旬完成网络体系组织架构建设。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定期对各乡镇反假网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二)注重部门协作。县人行要切实履行业务主管职能,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邮政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等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打击假币犯罪的工作合力;县教育部门要会同金融机构,组织学生学习识别假币的方法,开展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的课外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注重工作资源的共享和整合,采取切实措施延伸农村反假货币的触角。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本乡镇反假货币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反假货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乡镇的实施方案和反假货币联络员名单(包括所在单位、姓名、性别、职业或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18日前报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