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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纵向督导的标准化。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队(站)、消防装备、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具体量化指标,并纳入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镇政府全面执行领导干部包片挂点督导工作制度,通过实行镇领导包片到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到村(居)民小组的方式,将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有效落实任务,确保每一项工作的推进情况有记录、有档案,完成情况有考评、有奖惩。
(二)部门横向监管的标准化。严格推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镇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本单位有效履行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2010年内,采取由镇公安消防大队提供技术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在七个主要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2010年5月份前,分别由镇公安分局和镇公安消防大队完成宾馆酒店、镇工商分局完成商场、镇安监分局完成劳动密集型工厂、镇卫生部门完成医院、镇文教办完成学校、镇文广中心完成卡拉OK(夜总会)、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完成“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标准化试点样板建立工作;2010年8月份前,完成了试点样板建立的职能部门应确定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单位名单,并对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做到培训一个,推广一个,推广一个、达标一个,达标一个、保持一个,确保质量;2010年12月,其他职能部门应参照先行部门的做法,督促主管行业中60%以上的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2011年12月份,实现90%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所有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落实标准化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在对行业单位例行监管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对本系统主管社会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违章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三)单位日常管理的标准化。各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推进要求,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一般员工、电焊工等不同类别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定岗定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兼)职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形成网格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三小”场所、出租屋要坚决执行监管长效机制,要推广省、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管理。各社会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自评,行业协会组织不定期互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考评,并公布考评成绩,建立奖惩机制。
四、消防宣传培训长效化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宣传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渠道,创新思路,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类型化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习惯养成水平。
(一)巩固拓展消防宣传三大阵地。坚持广度和深度并举,巩固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3G网络的平台作用,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节目、组织深入报道、发送互动公益短信等形式,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进”。突出消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消防公益广告,2010年制作志愿者、亚运消防保卫、居家防火、消防处罚四个主题的FLASH公益广告,同原有的广告以每天不少于3条次的频率在镇电视台滚动播放;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在镇中心区域地标位置,设立大型消防户外宣传广告位,开展《消防法》宣传和消防部门形象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利用公共空间的灯箱广告、宣传栏,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违法后果、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拓展流动宣传阵地,与专业机构合作,策划并承办送法下乡消防主题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公益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利用消防宣传大蓬车,组织送戏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在全镇2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7个村(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组织消防主题电影播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壮大志愿者宣传阵地,团委、妇联、工会、文教办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应在干部、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新莞人等群体中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并统一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志愿者分布层次广、年龄跨度大、服务形式灵活的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2、打造“123”消防培训品牌。着眼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一责二化三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在形成具有桥头特色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品牌的同时,培育品牌化的专业培训机构,实现双赢。“一责”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我有责”主题教育。针对现阶段部分单位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漠的实际,突出政府、职能部门、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责任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责任,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政策保障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多个角度入手,加强对多元主体的消防责任意识教育。“二化”即突出消防培训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由法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对象进行培训,并不断提升培训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对社会群众,突出财政的指引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通过优胜劣汰,开展培训。“三落实”是由不同的责任主体完成对不同类别群体的培训:第一个落实是由法定培训机构落实对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即所有需经消防培训后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参加由法定机构开展的培训,及时学习消防新技术、新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确保自身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具备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符合工作岗位的需要。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情况定期整理档案。第二个落实是由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群的岗位培训:宣传办、文教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文广中心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原有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自身培训平台,在各类的进修、入职培训、岗位轮训中综合消防安全内容,对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50%的比例,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方案并核定培训人员名单,采取主管部门组织,场所自行出资,专业机构培训的方式,参加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培训情况由各主管部门在每年的6月和12月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火灾事故中自我防范能力偏弱的在校学生、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采取在校学生以学期为周期,由学校统一安排授课并组织疏散演练的方式接受培训;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则以村(社区)集体经济集中支付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第三个落实是落实全员常识培训,尤其是对“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村(居)统计本辖区人员总数,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辖区人口总数20%的比例,制定分批培训计划,采取镇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出资的方式,采购中介机构的培训服务,通过滚动的形式开展人员轮训。
五、灭火救援力量精锐化
坚持战斗力标准,加强镇公安消防大队、镇专职队、社区兼职队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整合发展全镇消防力量,加强对专职队、兼职队的业务指导,形成以镇公安消防大队为指挥核心,镇专职队为主战力量,社区兼职队为补充力量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全镇消防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精锐之师。
(一)推动公安现役队伍专业化。镇公安消防大队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消防监督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着力点,全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推动镇专职队伍正规化。镇政府需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重新选址建设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并作为桥头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使用。现有的消防队,可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作为一支分队继续保留。镇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其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巡查的职能。到2010年,镇专职消防队应至少完成火场搜救攻坚组的组建;到2011年,镇专职队营房装备达到一普通级消防站标准,队员不少于40人,年龄在35岁以下。到2011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企业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建设标准按《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桥头镇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汇编》,落实专职消防队的经费,落实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和抚恤,切实提高专职队的管理保障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推动社区兼职队伍规范化。2009年,桥头镇各村(社区)参照大朗镇村级消防队伍建设模式和标准,全面建立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兼职消防队编制6-13人,建立办公室、值班休息室和车库、器材库,配备不少于1台的执勤车辆,并参照大朗镇大井头村消防队的标准配备随车器材。到2011年,社区兼职消防员全部参加由镇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轮训,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小火不出村”的目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兼职队伍的管理训练,拓展功能,形成符合村(社区)实际需要的工作模式。兼职消防员享受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经费由各村或社区统筹。
(四)充实其他灭火救援力量。2010年,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保安消防员队伍,平均每个单位不少于10人,并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充实基层灭火力量,镇政府还应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
六、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
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原则,实现全镇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到2011年,全面满足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
(一)坚持科学配置消防车辆。按照《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要求,并根据我镇的经济、产业结构和建筑物特点,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在三年内完成各种消防车辆的配备,2010年购置一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加大消防车辆退役和更新力度,对服役期超过10年的消防车辆实行强制性检测,不合格的作退役报废处理。
(二)坚持科学配置消防器材。镇公安消防大队结合专职消防队现有车辆和器材装备配置情况,对照国家《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桥头消防大队三年装备规划》,在三年时间里通过逐年对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使器材装备得到更新换代和改良革新,更适应于现代灭火救援的需要,并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增配特种防护、侦检、堵漏、救生等装备,加大消防器材更新力度,个人防护装备、常规消防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35%,特勤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25%。
(三)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装备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种技术装备采购、管理和考评制度。2010年起桥头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装备采购工作,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消防装备实行系统集中采购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5号)的要求执行。2011年全面完成全镇消防装备力量的整合,将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统一纳入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装备巡检制度,每季度由市公安消防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巡检,对装备建设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七、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推进桥头镇消防基层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落实督导考评、经费供给,保障本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编制重点工作的专项规划、方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并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障方案按时按计划实施。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行业的具体实施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程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完善督导考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年初,要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的建设要求,量化具体目标并组织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年末,要对各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评,并将考评成绩作为衡量整体消防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实施方案的推进动态,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对工作成绩和困难及时通过工作简报予以反映并形成通报制度,定期抄送给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
(四)保障经费供给。镇政府要加强统筹安排,按照适度前瞻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宣传培训、灭火救援力量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所需的经费,由消防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的要求上报。各村(社区)要将消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总体工作,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职能部门要广开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作为经费保障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