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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房屋租赁征税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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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房屋租赁征税管理方案

加强和规范辖区内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房屋出租税收管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调节社会分配;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负公平,保护公平竞争;强化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基本原则

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遵循依法征收、有利控管、稳步推进、多方协作的原则。

三、管理模式

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模式为政府协调组织、税务机关管理、各有关部门协作。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称房屋租赁是指将本单位(个人)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者获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以及承租人将租入房屋再出租的转租行为;对以房屋产权投资入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从被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的,以及以承包、租赁经营或以其他名义提供房屋使用权的,视同房屋租赁行为。

(一)开展房屋租赁清查,夯实基础工作。在区地税部门指导下,由各镇办组织逐户进行清查,将出租房屋的详细情况逐户登记,包括企业(承租人)名称、地点、租赁时间、出租方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电话号码、租金收入等,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于清查出的房屋租赁户要建立档案,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征漏管现象,为依法征管夯实基础工作。

(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强化税收监管。一是以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为依托,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税务登记管理制度。二是建立由承(付)租方代扣代缴房屋出租税款的征管办法,承租方凭房屋租赁发票支付租金,如果出租方未提供发票,承租方有权拒付。同时,明确南谯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发票必须在区个体税收协管中心或镇办协管站开具。

(三)强化部门多方协作,加强联合控管。建立健全以公安、工商、消防、出租房管理部门、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镇办、物业管理等为依托的房屋租赁税收协管网络,进一步提高对房屋租赁税源监控水平。着力加强协管队伍建设,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人房产变动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定期提供房产使用情况,及时掌握纳税人变化,规范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努力应收尽收。一是建立房屋出租税收的定期巡查制度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房屋出租税收的专项整顿,将重点稽查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整顿和规范房屋租赁税收秩序,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二是对偷漏税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实施小税重罚,增加偷税的风险成本,降低偷逃税的预期收益。三是定期在一定范围公布房屋出租的税款征收等情况,曝光涉税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强化税务人员自身素质建设,提高征管和检查水平,防止税收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区地税部门和各镇办利用各类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纳税意识。

(二)清查阶段。区地税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地方税收税源调查表格,各镇办开展清查工作。

(三)征收阶段。按照全面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以龙蟠办事处为重点,在全区各镇办全面推进。

六、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随着“大滁城”建设深入推进,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房屋出租情况日益增多。各镇办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开展工作,加大对出租房屋清查工作的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在区地税部门的指导下,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房屋租赁税收的协管代征工作,确保房屋租赁税收征管有序推进。

(二)加强税法宣传。区地税部门要积极联合各镇办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出租人了解和熟悉有关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纸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让出租人知道自己是房屋出租的纳税义务人及应缴纳的税种,让承租人知道自己有监督出租人缴纳税款并取得发票的权利,有义务协助和配合税务机关查清产权人或出租人的租赁情况。通过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能自觉主动申报纳税,在全区真正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房屋租赁行业管理。明确全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如对出租房屋实行许可证制度,凡出租服务单位或个人都应到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领取租赁许可证;租赁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编号的规范合同等。各镇办也应成立有关工作机构,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促进全区房屋租赁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管理,为依法征税奠定基础。

(四)建立房屋租赁评估制度。对于各类出租房屋,区地税部门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房屋的地段、楼层、面积、用途等划分等级,制定合理的计税租金标准。同时,根据国家有关经营用房价格管理的规定,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经营用房进行评估,或者按照土地等级确定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参考出租单价,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纳税人不配合提供租金收入或者提供租金收入不实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此规定合理确定其租金收入,以准确计算征收房屋出租的有关税款。

(五)建立完善奖励机制。加强各镇办房屋租赁税收管理,是协税护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办协管代征的本辖区房屋租赁税收,按区镇财政体制统一结算,并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镇办另行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