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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重点解决影响全区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现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面整治、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武器,检查整改为手段,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迎泽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药监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商务局、农业局、卫生局、宗教局、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药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药监分局局长兼任。
三、整治任务分解
区商务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秩序的监管,加强私屠滥宰注水变质肉的监督检查;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
区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的整治工作;
区执法分局:负责对街头食品摊点进行集中整治(柳巷地区由柳巷街办负责);
区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集贸市场摊点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配合各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各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区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小作坊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加工“黑窝点”;
区药监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加强整治情况收集、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环节监管无缝隙、品种监管不缺位。
四、整治重点
结合夏秋季节公众消费习惯和国庆期间食品市场特点,“百日整治”重点如下: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米面及其制品、熟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重点区域:全区小街小巷,学校周边地区和早餐夜市,郝庄、朝阳街等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集地区,柳巷、迎泽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区域。
重点问题:蔬菜农药残留、农产品污染超标、水产品污染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劣以及露天烧烤、早餐夜市摊点、大型集体聚餐和农村红白喜事等重点监管环节。
五、强化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问题,要采取部门联动与综合执法,日常检查与整治重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中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开展监管环节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事后有反馈,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违规行为得不到查处不放过。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诚实经营、守信交易。严格落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企业科学管理,规范经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案件和事故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依法严厉打击,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整治行动高压态势;各监管部门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的问题食品,要往上追查源头,往下查找去向。各部门每半月向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大要案件随时向市有关部门及区政府报送,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