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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卫生整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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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卫生整顿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城同创”工作目标和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要求,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奠定基础,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现“三城同创”任务为目标,以解决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集中突击、政企联动、领导带头、全民参与,深入进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根本改变我区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整治卫生的自觉性,强化政府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集中整治。针对环境卫生现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周密安排、合理部署,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

(二)坚持标本兼治。通过集中整治,恢复环境卫生的本来面貌;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所在,采取跟进措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治“本”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效果,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强调领导带头。集中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行动到位、身先士卒、亲临一线,带领广大群众全面按时完成任务。

(四)注重发动群众。全面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集中整治中来,通过身体力行,感受优美环境的实惠。提高监督、爱护、整治环境的自觉性。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任务重点是整治反弹,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有三项任务。

(一)整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

(1)清理积存垃圾。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不管”地带等容易形成卫生死角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整治任务,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特别是河道垃圾要全面彻底清理干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阳煤集团。

(2)清整环境卫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全面大扫除,彻底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的废弃物、张贴物、白色污染、污水、杂草等垃圾。清洗沿街门窗、设施、建筑物附着的灰尘、“牛皮癣”。对街区、树木、街道构、建筑物等可视立面进行粉饰。清洗要全面彻底、不漏一物、不留痕迹、物见本质、金见光泽;粉饰要统一颜色、统一尺度、统一规格。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行政执法分局。

(3)规范环卫作业秩序。充实规范环卫作业队伍,环卫作业实现科学化、机械化、规范化、制度化。主次干道不得存在裸露垃圾点,确定的垃圾收集投放点必须是制式垃圾容器,主要街道按规定设置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主要街区全天候保洁,环卫基础设施(含厕所)有专人清洗、维护,所有垃圾密闭运输到垃圾处理场处理。商铺门店不得向街道、门前投放垃圾,不得向雨水蓖倾倒垃圾、污水、杂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市污水管网、雨水管网连接管道,排放餐饮垃圾。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牵头)和区行政执法分局。

(二)整治区容区貌,建设“严管”街道

(1)整治清理“违规”广告。彻底清除软体广告、移动广告、橱窗广告、店前广告,清除乱拉乱挂、彩旗飘带,建立广告允许制度。对乱置广告、乱拉乱挂绳线、软索、彩旗、飘带的行为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和区行政执法分局。

(2)规范商铺经营秩序。取缔商铺门前的乱堆乱放,禁止商品摆置户外,禁止门店“伸舌头”现象,禁止占道经营、占道放物,各种经营行为必须在室、院内进行。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分局。

(3)取缔整治“马路市场”。取缔所有的“马路市场”,取缔或规范沿街无遮挡市场,打击清除游商游贩。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要加强卫生管理,配备专职环卫人员,及时清整环境卫生。根据市、区统一规划,在小区内设置便民市场,随时对便民市场进行督察与规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和各街道办事处。

(4)加大工地整治力度。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要求建设施工围(挡)墙,围挡要专人管理,及时修整,及时清洗、铲除挡墙“牛皮癣”,集中整治期间,进行一次与周边景物融合的粉饰,以后定期粉饰;保持围(挡)墙、工地周边干净、整洁。建筑材料在围墙内堆放,码放整齐,绿网苫盖;不得在围(挡)墙外堆放物料、排放污水、施工作业。工地出入口要与道路先期硬化衔接,建设车辆出入清洗设施。文明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夜间10点后不得进行躁音超过分贝的施工作业。施工车辆出入工地,进行清扫冲洗,不得向城市道路拖带泥浆、碴土,造成扬尘和二次污染,施工车辆运输物料要密封、苫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牵头)、区环保局和区行政执法分局。

(5)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园林绿化要继续按照“拆围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的思路,想方设法种草植树。特别要加强绿地后期管理。区政府职能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门人员对所属绿地进行管理养护,保证已建绿地、道路绿蓠内干净整洁卫生,无杂草、无垃圾、无污染物。行道树周边无杂物,树上无吊挂,无拉线,无漂浮垃圾物。随时修剪、养护绿地,无枯死苗木,无残枝败叶。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和区绿化养护大队。

(6)加强交通秩序治理。一是对交通标识、交通设施进行全面的清洁、清洗,施画、补充陈旧的、缺失的各种标识;二是规范车辆行驶、停靠秩序,打击车辆乱停、乱放、乱行、乱鸣、乱调头等现象,加强客运车辆(出租车辆)的管理,禁止随意停车、慢行招客等现象,严格货运车辆的监督,对不密闭、不苫盖、抛洒滴漏、行驶扬尘的现象予以打击;三是落实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的规定,对变路行驶、逆向行驶、横穿马路、翻跃护栏等行为予以禁止和惩处。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一大队。

(7)规范统一门店招牌。门店招牌以街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设计,设计的门店招牌与整条街景物相融合,做到样式、高度、厚度、底色、材质统一一致,凡未达设计指标的门店招牌坚决取缔并在集中整治期间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规划办和区行政执法分局。

(8)建设“严管”街区。城市区主次干道都要建成“严管街”。“严管街”达到下述环境卫生指标:街道整洁干净,商铺规范经营,街区景物和谐,门前三包落实,亮化、绿化达标,交通秩序井然,环卫基础设施齐整,城市管理监督到位,无城市“牛皮癣”,无门店“伸舌头”,无乱摆乱放,无乱拉乱挂,无尘无污无垃圾,无乱抛乱洒,无噪音扰民,各种市容环卫事件第一时间处理完毕。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和区行政执法分局。

(三)整治交通干道,建设洁净走廊

凡国道、省道、区通乡镇的道路、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均为交通干道,必须下大力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主要任务是:

(1)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建立道路清扫保洁机制,对道路每日清扫,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集中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雨雪天气,及时排水、融雪清雪,建立长期养护机制,经常维护道路设施,及时修整道路边坡,清除护坡杂草和垃圾物,确保路面平整、设施完好、干净无尘;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牵头)及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

(2)沿路两侧及可视范围内进行全面卫生整治。拆除临建、违建,保留的建、构筑物及树木进行统一标准的粉刷、整饰,不得沿路摆摊设点,沿路的各种经营场所按城市区门店的标准整治,严禁店外经营、沿路经营,确需露天摆放的商品、物品,须经区政府批准并在临路一侧建设标准挡墙与道路隔离;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产权单位。

(3)清理清除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各种陈旧垃圾、积存垃圾、污水、杂草,取缔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投放点,清除各种形式的物料堆、肥料堆、煤土堆、柴草堆及所有会造成视觉污染的物品,沿线有河道(沟渠)的对河道(沟渠)进行全面治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处、各产权单位。

(4)建立环境卫生监察机制,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及时清理暴露垃圾、清理污水、杂草,对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摆摊点、乱搭乱建等现象坚决禁止并予以惩处。

责任单位:区集中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督查组。

四、活动时间及方法步骤

(一)活动时间: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从4月8日开始,5月8日结束,时间一个月。

(二)步骤要求:

集中整治活动大体分为三个步骤:

(1)组织发动。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制定计划,在4月10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拿出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完毕,并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在组织发动安排部署的同时,整治活动全面展开,即组织发动与具体整治行动同步。

(2)集中攻坚,狠抓落实。时间为4月8日至5月8日。方案部署的三项任务,要在5月8日前全部完成,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时间表,按计划和时间,一项一项抓落实,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部署,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务求时间和任务同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3)总结评讲,巩固提高。在5月10日前进行。对集中整治三项任务进行全面验收。讲评集中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奖优罚劣。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三)主要方法: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进行。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在组织活动的方法上认真研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进行优势组合,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几次高潮日活动,卫生大扫除、环境卫生宣传、清理积存垃圾等任务应以高潮日的形式进行;

(2)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把整治任务落实到队伍,落实到人头,以责任制的形式保证任务兑现;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组织动员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督查组办公室要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区。督查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电话:4064336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领导到位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三城同创”任务目标的重要措施和要求,是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程序的基础。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要求到位。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务求任务落到实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措施不力,标准不高、时间滞后、任务完成差的一把手进行责任追究。

(二)广泛发动、宣传到位

集中整治活动是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群众性活动。要深入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手段和形式,把集中整治的任务、目标、意义宣传到家喻户晓。

(1)是充分利用会议、信息、网络的平台,加强宣传,要大张旗鼓的进行动员,采取各种形式确保宣传到位,建立信息报送传递制度,随时传送整治活动信息;

(2)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区报社、区新闻办、阳煤集团新闻中心要做好整治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开辟专题栏目跟踪报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

(3)是做好户外有型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单位针对环境卫生整治、针对卫生城市创建,在集中攻坚的同时,组织好户外宣传活动,区卫生局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和预防口、足、手病的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教育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集中整治三项任务,每项都需财力支持。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舍得投入,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投入到集中整治中来,确保各项任务所需经费的足额准时到位,保障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监督指导,检查到位

市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对整治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区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的督查组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要将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并在矿区报上公布。要邀请区人大、政协及各界人士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检查、报导,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对工作消极、推诿扯皮,时间滞后等现象予以曝光。

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各相关部门及个体商户要紧紧围绕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发动全区人民下大力、下真功夫认真抓好整治工作,为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质量,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程,为实现“三城同创”的工作目标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