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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是乡村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县域经济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综合性配套产业。为加快我县农家乐发展,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通过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相配套大力发展农家乐来促进我县农民增收、劳动力转移,通过学习农家乐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促进全县农家乐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自主经营、扶持起步、达标补贴”的原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扩大就业相结合,以农民为主体,市场运作,通过扶持一批农家乐示范户,带动农家乐集中连片发展,努力把农家乐培育成我县扩大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的新亮点,提高全县旅游接待能力。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旅游资源特点,做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太行龙洞景区周边的石泉村,以及在开发中的板山、崇城山附近提倡走景区农家乐的模式;砖壁、王家峪依托红色旅游资源,提倡八路军文化体验式农家乐模式;县城周边东村、城关、富庄等地提倡城市农家乐模式,解决县城食宿接待能力问题;县城周边较远的胡庄铺、马牧、型庄、聂村、下城、白家窑等地结合本地特点,提倡农产品采摘,体验农村传统风味、特色的农家乐发展之路。在农家乐建设过程中坚持突出重点旅游乡镇、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交通主干线沿线等交通便捷的乡(镇)、村,如:丰州镇、蟠龙镇、洪水镇、韩北乡。
(一)近期目标。到2013年底,扶持1000家左右的农家乐经营户,培训5000名农家乐从业人员,提供1万个相关就业岗位,农家乐经营收入达到5千万元。
(二)远期目标。到“十二五”末,农家乐经营户达到5000户,培训1万5千名农家乐从业人员,提供3万个相关就业岗位,农家乐经营收入达到3亿元。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农家乐发展工作领导组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开发中心,办公室主任王虎威(兼)。
(二)宣传发动。由各乡(镇)召开农家乐建设动员会。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农家乐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广泛宣传农家乐扶持政策,鼓励农户参与农家乐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推荐申报。由乡(镇)号召发动、农户自愿申报,填报农家乐经营申报表,经乡(镇)初审后统一向县旅游中心报送农家乐经营农户名单,由旅游中心组织进行审定。
(四)指导建设。县旅游中心对被推荐纳入政府扶持的农家乐经营户进行帮助指导,为农户发展农家乐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协调农家乐项目新建、改造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农户按要求及时完成任务。
(五)评估验收。领导组对列入2012年度农家乐的经营户进行评估验收,符合农家乐基本要求的,申请使用农家乐扶持补贴资金。
(六)落实资金。县财政局根据领导组办公室(旅游开发中心)提供的农家乐补贴对象农户的档案资料,及时足额地将农家乐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七)检查督办。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和补贴资金的落实情况。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要进行抽查督办,确保资金落实到农家乐经营户。
四、建设标准
(一)公共卫生
农家乐接待户应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落实本户的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防病、报病等卫生保障措施。
1、公共场所卫生
①农家乐接待户要保持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②垃圾桶要加盖、密闭,垃圾要及时清运。
③餐厅、灶房干净卫生,灶台、地面无油污。
④洗手设施完善,能满足游客使用。
⑤厕所干净整洁,无蚊蝇。
⑥自觉加强污染源管理,各项服务设施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庭院环境
①门外无破损、违规广告,门口花草修剪成形,定期铲除门前及花坛内杂草。院内做到整洁、无杂物。农特产品堆放整齐有序,重点突出地方特色。
②庭院房屋、围墙等要结合当地文化旅游资源特点,突出文化特色,形成独特的文化氛围。
③用遮光、防蚊蝇纱网进行遮盖等措施,确保厨房、客房、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无蚊蝇。
(二)食品卫生
1、食品采购与贮存环节
①必须从正常渠道进货,严禁采购证照不齐的商户产品。
②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判断,检查包装标识内容。
③采购生鲜蛋、肉、奶等产品时应查验禽畜肉检疫证明,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饮料、酒类等必须是标有食品生产许可标志的食品。
④食品贮藏间要注意防鼠、防潮;冰柜或冰箱要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2、烹调加工环节
①原料要新鲜。冷冻的畜禽肉、水产品在烹调前要彻底解冻;进行粗加工时,畜禽肉、水产品所用的工具、容器及水池要与蔬菜瓜果用的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②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至少配备两套以上加工用具,加工制作过程中必须将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分开。切生食和熟食的菜刀、砧板不能混用,必须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③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
④凉菜配制应做到专刀、专案、专冷藏、专消毒,符合“四专”卫生要求;凉菜不能提前制作,距离上桌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⑤公用餐具及配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3、厨房和餐厅环境卫生要求
①厨房及餐厅应远离污染源。
②厨房应设帘门、纱窗、挡鼠板,保持无蝇、无虫、无鼠。
③厨房和餐厅内各种陈设、物品应排列有序,保持洁净卫生。
④餐厅装饰、布置要文明大方,优雅美观。
⑤有安全的取暖设备,采光通风良好。
(三)客房要求
1、有床、桌、椅等配套家具,有彩电、饮水机等基本电器;
2、照明充足,有必要的电源插座;
3、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等整洁、完好,干净卫生;
4、提供饮用水;
5、有安全的取暖设备,采光通风良好;
6、有必要的安全保卫防护设施,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7、统一白色床单、被罩、被单及枕套,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每客一换一消毒;
8、所用被褥、枕巾、毛巾、餐巾纸、卫生纸、餐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四)个人卫生
1、个人卫生要求
①所有农家乐接待从业人员必须持县疾控中心出具的健康证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②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烧、咳嗽、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诊治,离岗休息。
③讲究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要养成勤洗澡的习惯,应保持手的清洁卫生,勤剪指甲,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④接待工作中,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白色工作服、帽,规范操作,服务员统一体现地方特色文化的农家女服装。
2、食物中毒、疫情报告制度
接待活动中应留心观察,如发现游客饮食后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县食安委报告,并做好食品留样。
五、政策扶持措施
(一)实施资金补贴。对新建并依法办理开业登记的农家乐经营户,经评估验收,具备接待能力,符合农家乐基本要求的,给以1万元扶持补贴。次年达到农家乐星级标准的,按照星级标准进行补贴,第三年开始自主经营。
(二)实行税费减免优惠。农家乐经营户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税费减免政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农家乐经营户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由县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三)实施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领导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农家乐经营户进行免费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和鼓励农民发展农家乐,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