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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绿化工作,不断改善县城生态环境,提升绿化品位,全面完成年绿化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宜居宜发展县城为统领,紧紧围绕“城郊森林化、县城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小区花园化”的绿化目标,坚持“见缝插绿、空地植绿、破硬还绿”的植树绿化原则,通过政府组织、全民共建、统一规划、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绿地布局和功能,以专业绿化工程带动道路绿化、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等工作,加快县城绿化提档升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县城建成区内新增绿化面积8.58万平方米;新栽行道树860株;改造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
2、公园、街道绿化带补植补种1.5万平方米。
3、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3个;市级园林化居住区2个;星级公园(游园)2个。
4、开展绿地认养认建活动,认养绿地面积0.3万平方米。
5、启动四个建制镇创建园林城镇试点工作,带动辐射周边乡村绿化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专业绿化。新增绿化面积7.29万平方米。
1、涅河景观新增绿化面积5.2万平方米;
2、八路军文化休闲一条街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
3、马牧河滨河公园延伸绿化工程(新汽车站对面)0.74万平方米;
4、太行东街与迎宾街交汇处绿化景观延伸0.15万平方米。
(二)新建(改造)道路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0.55万平方米,新栽行道树540株。
1、学府街延伸段新增绿化面积0.3万平方米,新栽行道树160株;
2、经四路绿化面积0.25万平方米,新栽行道树180株;
3、路新栽行道树70株;
4、泰安巷新栽行道树60株;
5、东盛巷新载行道树70株。
(三)镇周边村庄绿化。新增绿化面积0.55万平方米,新增行道树320株。
1、城关村绿化任务:小区内新增绿化0.2万平方米,城关村级道路两侧绿化带、行道树补植补种;
2、东村绿化任务:小区道路两侧新增绿地面积0.15万平方米,新增行道树120株,小区院内新增绿化面积0.2万平方米;
3、下城村绿化任务:下城村委至和信电厂中间空地栽植风景树100株;
4、上城村绿化任务:上城村进村口东侧栽植风景树40株,上城新建小区对面空地栽植风景树60株。
(四)沿街单位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0.19万平方米。
1、林业局新建家属楼门前新增绿化500平方米;
2、蚕桑中心新建家属楼门前新增绿化面积400平方米;
3、农业局家属院门前新增绿化面积200平方米;
4、原镇中学门前新增绿化面积300平方米;
5、良种场门前新增绿化面积300平方米;
6、中石化加油站三部(高速路连接口处)新增绿化面积200平方米。
(五)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居住区。改造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
建国大酒店、和信电厂、武乡一中、县供电支公司开展市级园林化单位创建工作,力争3个单位完成创建任务。
阳光小区、惠民小区、太行小区开展园林化居住区创建工作,力争2个居住区完成创建任务。
(六)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化。年竣工的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必须达到30%以上,包括南泊湾商住小区、太行西街普惠小区、滨河花苑小区、兴隆小区。
(七)启动四个建制镇创建园林城镇试点工作。带动辐射周边乡村绿化工作。洪水、蟠龙、监漳、故城四个中心镇要确定创建省级园林化城镇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力争完成1个园林化城镇目标。
(八)绿地认养。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认养县城公共绿地,为广大县城居民认养绿地带好头,做表率。
四、绿化分工及资金来源
(一)涅河景观公园、文化休闲一条街绿化及县城街道绿化等专业绿化由县园林管理局负责。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予以解决。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绿化方案,所需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
(三)园林管理局负责牵头县城绿化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各有关企业和居民小区绿化分别由所有企业和开发公司负责,所需费用自筹解决。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城绿化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城区绿化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所承担的绿化任务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做到专人负责,专项资金投入,确保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辟绿化专栏,及时对全县绿化进度情况、典型事例进行报道。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让人民群众了解绿化、理解绿化、支持绿化,营造良好的绿化氛围。
(三)严把质量。县城绿化必须严格质量标准,真正做到栽一片、保一片,栽一株、活一株,无论苗木选择、树种选择、施工管理、后期管护等任何环节都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绿化效果。本着“谁栽植,谁管护”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对不能履行管护责任导致树木植被毁坏、死亡的企业和门店,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沿街机关、事业单位拒不履行管护责任造成树木植被毁坏的,给以通报批评,由单位一把手向县城绿化建设工作领导组说明原因,并无条件予以恢复。
(四)强化督导。县城绿化建设领导组将对绿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