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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综合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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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综合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步伐,切实加强城乡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山阴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推进“五项重点改革”的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合理规划,优化城乡医药卫生资源配置,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努力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县医院以治疗为主、培训指导基层为辅,乡村以预防和转诊为主、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为辅的具有山阴特色的服务模式,确保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

2、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发挥各自功能,实行分工协作。创新机制,县乡村三级联动,中西互补,公立民营统筹协调推进。

4、坚持整体规划、综合实施,着力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解决县域医药一体化综合改革发展问题,构建保障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三、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完善的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我县争当全市“四化一体”建设排头兵,打造全省多元循环发展第一县,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幸福新山阴提供健康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

完善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布局结构,明确功能定位,实现纵横一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初步形成治疗、转诊、预防上下联动、互为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设置: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进修校、新农合中心七个单位,符合设置标准,满足就医需求。

功能定位:

1)县人民医院为县域医疗中心。从2011年起投资1亿元新建3.4万平米的新医院,床位从150张增加到300张,并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招聘本科以上医学人才。

2)中医院提供基本中医治疗服工作。从现在起积极申报新建中医院,床位从100张增加到200张,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招聘本科以上医学人才。

3)妇幼保健站为全县妇幼保健和管理中心,承担妇女和儿童保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增加到25人。

4)疾控中心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食品监测检验与风险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标准培训与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增加到60人。

5)卫生监督所负责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工作和分片设立的四个乡镇监督站的指导管理。

6)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工作,逐步调剂配齐26名乡镇合管员。

7)卫生进修校负责承担全县乡村医生的日常业务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

2、乡镇卫生院

设置:按照《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我县按标准设置13个乡镇卫生院,其中4所中心卫生院,9所一般卫生院。逐步将乡级卫生分院分别合并于建制乡镇卫生院,2012年合并1个,2013年合并2个,2014年合并2个,2015年合并3个。要按照编制核定标准,用三年时间完成113人缺额人员的补录工作。

功能定位: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医、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应急处置,负责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3、村卫生室

设置:根据《山西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要求,我市257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村卫生室,达到全覆盖,能满足农民群众就医需求。按照我县“一城四群百村”规划,逐步整合成100个高标准村卫生室,根据县域总体规划第一步先整合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第二步整合人口在2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第三步人口在3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

功能定位:承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及一般康复等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

4、民营医院

“十二五”期间要积极探索吸收社会和民间资金,力争设置3-5所高中档专科品牌医院,走多元化办医的路子,不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

5、新建卫生服务综合大楼

开工新建卫生服务综合大楼,实行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新农合管理中心、疾控中心集中办公,整体提升方便城乡居民卫生健康服务功能。

(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对口支援,上下联动,提高对口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县人民医院负责对玉井、马营、吴马营、下喇叭、北周庄、合盛堡、岱岳镇七个卫生院实行医师轮岗交流和双向转诊;中医院负责对古城、薛圐圙、安荣、张家庄、后所、马营庄六个卫生院实行医师轮岗交流和双向转诊。

1、医院改革

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启动公立医院改革。一要完善院长选拨任用制度。二要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成立医院“管委会、院委会和监委会”,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三要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年底完成科室主任院内公开竞聘。四要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严格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逐渐扩大单病种付费管理规模。五要加强公立医院监管,建立医疗事故问责制度。

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县医院、县中医医院确定为财政补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按照科学设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分配制度,将现行的工资结构调整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建立绩效考核、按劳取酬、兼顾公平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达到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实行收支两条线,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格局。

2、基层医疗机构改革

乡镇卫生院:按照《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的调整意见》,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定岗、定责。乡镇卫生院从2011年起实行全额财政拨款,财政约需增加200万元。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等给予保障。

村卫生室: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产“五统一”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实行县聘、乡管、村用。人员月补助由现在的月400元,从2011年起,每年增加50元,约需财政增加16万元,到“十二五”末,村医补助达到600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等服务补助。

(三)药品供应一体化保障

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实施,在去年9月13个乡镇卫生院实施统一配送的基础上,2011年县直医院、新农合定点民营医院和村卫生室实施零差率销售,全县实行统一药品目录,统一招标价格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统一报销比例。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别按进药量的25%和30%补偿,村卫生室按户籍农业人口人均4元补偿,民营医院不补偿,今年大约需财政预算180万元。并从省和市中标的药品企业中择优选择配送企业,实行同城同药同质同价,进一步降低药价,减轻群众负担。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统筹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各类医保覆盖率,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调整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以及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实行统一筹资水平,统一补偿办法,统一即时结报,逐步推行县域内城乡居民就医“一卡通”,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逐步均等化。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人均230元,参合率达99.9%,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二级以下医院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最高支付额达6万元。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2011年起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从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在疾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以乡村两级为主,继续实施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0-36个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计划免疫等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项目的服务质量,每年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经费市县各一半,2.3万人,每人165元,约需380万元,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卫生监督城乡一体化管理,设立四个乡镇卫生监督站,综合执法,覆盖城乡。

(六)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充分利用全市远程会诊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分期逐步建立县域内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新农合管理系统和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数字化建设,实行电子病历。今年先建设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和新农合管理系统,共需增加34.4万元。为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各招聘2名微机管理员,共需38人。在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信息化一体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是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事关省市转型跨越发展,事关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大事,是完成医改任务的重要举措,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山阴县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领导组,并设立独立工作机构(医改办公室设在发改局),统筹组织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二)集中财力,保障投入。财政要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对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资金优先保证,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财政每年要拿出300万元设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设备更新,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

(三)明确职责,协同配合。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出台的“一加十”医改系列文件精神,根据职责分工,围绕改革任务,抓紧制定配套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人社部门要搞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做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编办要核定编制;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改革的深入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领导组要定期检查分析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情况,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分析例会,及时解决问题。要将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成效作为检验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施政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引发影响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开展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确保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关系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改革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改革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讲清政策,统一认识,调动起各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