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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和旅游秩序等方面的社会预警和调度体系,改进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县社会公共安全信息指挥中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和谐、安全、文明、规范的旅游城市创建目标,加快建设“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灵敏,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日常事务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掌握并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旅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致力打造国内最具知名度、国际更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旅游秩序,提高古城形象。积极运用技术方法,疏导手段,建立
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形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公共事件处置和日常事务的统一管理体系。
4、协调配合。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建立以事发地行政主管为主,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力军,志愿者队伍及社会力量为补充,相关部门和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5、依靠科学。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报,有效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和处理水平,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种不安定、不和谐事件的科技水平。通过建立电子监控点和其他技术手段,并逐步整合全县各社会单位、小区,特别是各重点安防单位、特种行业的监控设施,在全县实施综合电子监控,努力实现全城全网及至全县全网。
6、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和处理各类事件的合力。
三、机构设置
县公共安全信息指挥中心,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单位、广大居民参与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运作。
县公共安全信息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为隶属于县人民政府的常设机构。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包括电子监控系统、通讯保障系统)、指挥调度中心。
县公共安全信息指挥中心主任由县长担任,人员由公安、城建、旅游、土地、财政、规划、消防、交警、工商、税务、物价、电力、广电、文化、通信等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部门抽调一名副职及部分骨干组成,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其他人员在不加重县财政负担前提下从现有财政供养人员中抽调。
四、职能任务
县公共安全信息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一)信息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和落实全县公共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协调、检查各联动单位对相关事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负责指导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
机构职位目标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负责收集掌握并报告全县社会治安情况和各类重要动态信息工作。
(二)综合管理中心承担指挥中心日常具体工作。
(三)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建立功能完备、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区信息采集处置平台,对全县设施综合电子监控,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同时成立社会公共安全监控平台、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旅游管理平台三个子系统。
电子监控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网络前端对主要道路、街面、旅游景点、旅游通道、关键部位、重点设施、公共场所和四个社区实施高效、全面、精确的监控,及时将信息回传公共安全信息中心,为指挥调度中心提供信息服务。信息中心应及时搜索,整理各类社会治安动态信息,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通讯保障主要负责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通讯和信息回传,保证通讯畅通和信息及时回传。
(四)公共安全指挥调度中心突破原有管理模式,集公安、交警、城建、工商、税务、物价、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的职能,主要负责突发性事件和信息中心反馈的各类事件的指挥调度以及对所抽调人员的日常管理。抽调人员不打破职能部门原有身份和工作程序,实行以条为主、各负其责,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在中心统一协调下,分别按各自规定独立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向中心反馈处置结果。
五、运行办法
按照效率优先、程序严谨、运作规范、便于监督的原则,制定中心职责界定、人员分工和信息处置流程,开发使用统一的指挥系统应用软件。从信息采集、登记受理、分类处理、派遣调度、督办落实、反馈评价、统计分析、监督考核等主要工作环节入手,抓住信息入口和出口两个关键,形成一条职责明确、逻辑严密、沟通顺畅、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使中心在日常城市管理、景区管理、治安防控、公共服务组织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中能够体现功能、发挥实效。
1、各联动有关单位接到“指挥调度中心”通知后,应迅速到场处置,不得推诿或拒绝。参与联动的应急单位应有专门领导分管和专门工作人员,用专线同“指挥调度中心”保持联系,并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进行本系统的值班调度和受理各项求助。同时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出勤人员。
2、涉及到几个部门的处理事项,“指挥调度中心”在报告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同时,可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置,有关方面应予以密切配合。
3、有关单位接到“指挥调度中心”转达的各类执行事项,在处理结束后应予反馈。各联动单位统一实行工作任务一一记录一一处置一一反馈的工作模式。同时,应定期将工作情况统计后报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定期将每月工作情况书面通报联动单位。
4、联动工作运行情况和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
5、各联动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参与联动的保障监督单位应将联系方法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查,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六、责任
各联动单位必须以大局为重,服从公共安全信息指挥中心的指挥和调度,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以及因处置不力或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可建议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