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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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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顿实施方案

为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全省林业现场会的召开,全面推进全县“五城联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把段真正建设成为一流的文明样板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晋中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级目标地段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全省林业现场会召开为契机,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手段,以全面推进全县“五城联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把段建设成为安全畅通、路面完好、平整舒适、标志齐全、标线清晰、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旅游大道、景观大道、文明大道,展示古城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目标

在境内有22.2公里,途经古陶、中都、南政和洪善4个乡镇16个村,过城路段6公里,平交道口18处,全线面向公路经营的商铺100余户。通过大力度的整治,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1、安全畅通。路基要坚实稳定,路面平整、舒适,无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桥涵构造物要排水畅通,无安全隐患,沿线安全设施无缺损,常年保持“十新八无”,花池、排水沟、挡墙修缮完好并有特色,标志、标线配套完善。

2、环境优美。保持路面清洁、无破损,路牙完整、整齐,通道绿化带无积存垃圾,通道两侧无煤堆(料土堆)、建筑垃圾,无乱搭乱建等现象,道路两侧基本达到绿化、亮化、美化和硬化。

3、设施齐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设有固定垃圾池和垃圾填埋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点填埋;公共厕所数量足,干净卫生,有专人保洁。

4、秩序井然。公路沿线无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现象;各类摊亭亭体干净整齐,亭外无堆放物。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1、拆除违章建筑。拆迁两侧的违章、违法建筑,达到两侧无影响规划、有碍路容的违章、违法建筑。沿线两侧50米范围内在建项目立即停工,今后一律禁止在此范围内搞任何建筑。

牵头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配合单位:公路段、规划局、土地局、公安局

2、清理环境卫生。要开展国道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国道两侧目击范围内的环境清洁、整齐,无煤堆、粪堆、柴草堆,生活垃圾要入池、定时清运,无白色污染。

责任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3、粉刷沿线墙面。对沿线100米以内的建筑物墙面进行全面整修,颜色粉刷统一,并保持整洁。

责任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4、实行门前三包。108沿线沿街店铺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做到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无占道经营现象,并保持12小时干净整洁;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

牵头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配合单位:工商局、爱卫办

5、整治桥梁河沟。加快对108沿线涉及的惠济河、婴涧河的桥下河沟地段进行全面治理。

责任单位:水务局

整治国道所经桥梁及周边环境,做到无杂草及各类生活垃圾堆放、无建筑垃圾堆放的任务及监管沿线各村禁止向河沟及路旁倒垃圾的任务仍由属地各乡镇负责。

6、开展村庄治理。国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要配置垃圾池、公厕和垃圾填埋点,做到有充足的卫生基础设施;村庄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白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杂物;主要道路两侧基本达到绿化、亮化、美化和硬化,无乱搭乱建;国道沿线500米内耕地严禁荒芜,空白地带要种植花草、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

责任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7、沿线绿化管护。对段城区段要栽植各种树木重点绿化和管护,对其他段要确保没有死株、枯枝,绿化带内杂草、黑土要全部铲除、填埋新土,做到协调美观。(原则按20—50米控制范围,无障碍的路段统一执行50米,过城、过镇、过村路段暂时执行20米,其它有零散建筑路段要拆建绿化)

责任单位:园林局、林业局、公路段

配合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8、养护路基路面。具体实施路基、路面、标志、标线设施等公路标准化建设及长效管护,并对影响景观的龙门架和擎天柱及道路两侧的非公路广告牌进行全面拆除。

责任单位:公路段、广电中心

9、其他区域整治。农机校校门附近及玻璃钢厂附近的环境卫生的清理,对建材厂附近垃圾的清理,良种厂区域内的环境整治,沿线原砖瓦厂区域内的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古陶镇、南政乡、中都乡、洪善镇

配合单位:农机校、农业局、环卫局、建设局、劳保局

四、奖励补助办法

采取市、县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市考核以市政府临时出台的考核评分表为准。县考核主要以县环境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不定期督导检查为主,采取百分考核办法(见附表),分补助和奖励两部分。

1、补助。县政府将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对各乡镇在环境综合整治的补助。具体标准为对过城路段每公里补助8000元,其他路段每公里补助2000元。根据日常保洁效果,年底一次性拨付,对工作不负责任被各级下发整改通知、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的地段将酌情扣减。

2、奖励。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沿线四个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评比评分,年底均分在90分以上的奖励2万元,均分在80分以上的奖励1万元,均分在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凡在省市等上级部门考核中受到书面表扬或奖励的在均分中酌情加3—5分,因其工作不力受到省市等上级部门批评通报或被媒体曝光一次酌情扣3—5分。

五、实施步骤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全面推进。

(一)组织发动阶段(至3月下旬)。召开各个层次的动员会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制定完善方案,明确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至4月中旬)。逐一排查,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段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

(三)全面提高阶段(至5月下旬)。按照各项任务责任分解,狠抓重点整治任务的落实,全面完成整治工作计划,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检查巩固阶段(至年底)。对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现场检查,查遗补漏,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乡镇,对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强化日常长效监督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坚持“政府领导,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综合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县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郝永忠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段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评。

七、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段环境整治工作是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相关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落实,都要及时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责成一名专门领导负责,组建专门的管理队伍,真正把此项工作作为乡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集中财力、物力、精力,把此项工作完成好,落实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爱卫办要精心组织,全面发动,组织好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搞好发动和引导工作,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3、加强检查,严格考评。段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采取巡检、暗查、抽检等方法,了解、掌握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沿线各乡镇、村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沿线各乡镇、村要结合“三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形成拨款、收费、罚款相结合的资金来源,确保整治成果能长效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