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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市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县创建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试点开展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此推动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市、县政府提出的“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信用助推、支农惠农”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以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为基础,以整合共享农村信用信息为平台,以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为手段,以创建信用示范县为载体,以改善县域金融环境为目标,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这一矛盾,从而有效促进“金融资源与农业发展”、“信用环境与信贷投入”的对接,逐步建立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和农村金融机构“和谐共赢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创建当年农户信用和农企信用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50%和70%以上,农户和农村工商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别占到建档户数的30%和50%;3年内农户建档率、农企建档率分别实现80%、70%;信用等级评定分别占到建档户数的85%和90%以上。
(二)涉农贷款显著增长,年创建县涉农贷款增量占到全县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总量的60%以上,以后各年度要保持在不低于65%的占比。
(三)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工作,其评选标准是:信用户占到全村农户总数的60%以上方可评为信用村;信用村占到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方可评为信用乡(镇);创建当年信用乡(镇)要占到全县乡(镇)总数量的10%,三年内力争达到50%。
(四)围绕“一村一品”规划,积极扶持专业村“五个一”创建活动(即:做强一个主导产业、培育一个优良品牌、建成一个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一批农民致富带头人、创建一个示范带动模式),力争在3年内配合、推动全县完成“一村一品”农业村建设工作。
(五)农民人均收入每年以20%幅度增长。
(六)全县不良贷款率低于5%。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充分利用农商银行现有的信息资源,按照征信系统对农户信息的征集要求和标准,组织涉农银行机构,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设计涵盖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住房结构等信息的农户信用信息指标,从信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入手,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借助“惠农卡村村通”工程,构建“惠农卡+信息采集”、“支付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互动、互促工作格局;依托市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网络化管理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征信系统实现向农村地区覆盖做好前期准备。
(二)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
以农户电子信用档案为基础,以农商银行现有评价办法为主导,积极引导、推动涉农银行机构不断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体系,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是充分发挥数据库“发现客户”的功能,将系统信用评定结果作为评定信用户、信用农企、农商的重要依据;二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贷款授信的有效对接,逐步形成“农村各类信用主体+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并与“阳光信贷”工程有机结合,形成创建与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农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针对农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引导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地区小微企业信用档案,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推动地方政府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指导银行机构延伸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四)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服务水平
在电子化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工商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其所提供的征信服务,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借款人身份、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科学、便捷、有效的参考依据,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放效率,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主体培育和示范体系,切实深化专项信用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团委、妇联、涉农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参与的诚信宣传及信用评定组织,推动和深化“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信贷工程”、“大学生创业信贷工程”、“妇女创业信贷工程”和“弱势群体民生金融信贷工程”等专项信用建设工作。全面拓展“四项工程”建设,即信用乡镇工程、信用市场工程、信用社区工程及信用企业工程的建设,并对诚信者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金融上的扶持,通过信用主体培育和示范效应,营造“信用是金字招牌”和“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农村诚信氛围。
(六)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
促进征信管理与金融稳定、支付清算、支农再贷款等货币信贷政策相结合,以信用为切入点,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联合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特殊环境开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担保等保证创新方式,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我县农村信用示范县年度创建工作共分宣传推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宣传推动阶段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县的信用优势和重要意义,并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大造声势,让社会各界、广大农户、各类信用主体认识到创建“信用示范县”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信用工程品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对于争取金融业支持,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具体实施阶段
一是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定为基础,大力推进农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二是以信用农户(商户)、社区、村、乡镇评选及“四项工程”建设为载体,形成创建主体示范效应。三是建立相关考核及政策激励机制,选取创业效果明显、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各类信用主体、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代表进行经验交流,拓展信用示范县创建的广度与深度。
(三)总结表彰阶段
以农户、农企电子档案建档率、信用等级评定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优惠政策兑现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等具体指标为重点考核标准,对参与农村信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各机构进行考核表彰,促进创建工作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建立农村信用保障体系,加强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三是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加强信用信息产品使用;四是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加强信用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特成立寿阳县农村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及丹凤城区管委会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主任:潘林森(兼),具体负责制定方案、措施和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各涉农金融机构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县政府、人行中心支行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搞好沟通协调,形成共同合力
以农村信用示范县建设领导组为核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信息,分析难疑问题,有效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各成员也要定期向领导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汇总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催办查办制度,认真抓好对领导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工作。
(三)加大监督考核,严格工作奖惩
建立信用示范县创建工作评价机制,自方案正式实施起,由领导组收集调研,并进行综合评估,对在信用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及政策性激励;对工作消极不主动,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与惩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