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医药体制改革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依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基层卫生整体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省情,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着眼于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
坚持立足省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坚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三)总体目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四)实施范围
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0.905万人。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
2、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3、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4、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
5、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在总结评估基础上扩大试点病种和地区范围。
6、资助困难人群参保,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三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废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
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想医疗救助慈善捐款,拓宽筹资渠道。
7、大力推进社保“一卡通”工作,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作实现在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实现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
8、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过多的地区,通过提高待遇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
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地区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9、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加快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要结合基金预算管理,探索总额预付办法;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办法;结合住院和门诊大病待遇水平提高,探索按病种付费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10、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延伸到对医疗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
11、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医保实行内部封闭运行管理的企业按要求纳入医保社会统筹。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稳步推进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12、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三、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
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3、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实行量价挂钩。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通过单一货源承诺的方式进行采购。
4、省级采购机构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或委托,与药品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负责合同执行,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由供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
5、制定完善基本药物基层配备使用政策,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
6、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合理制定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
7、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
8、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市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9、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结合实际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10、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
11、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做好市人民医院住院楼、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市人民医院要在二甲的基础上,巩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并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为边远地区、山区配置流动巡回医疗服务车。
2、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以省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
3、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医疗卫生人才的不足的问题。
4、为乡镇卫生院招收4名定向免费医生学。按计划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完成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培训。
5、启动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6、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7、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问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
8、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2、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5760人、1600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甲亢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4、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不中乙肝疫苗,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在前两年基础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5、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6、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7、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在省级试点地区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综合改革。
2、探索推进县域一体化综合改革,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3、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按计划安排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4、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5、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6、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7、开展临床路径挂历。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行为管理。
8、加强昂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9、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
10、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
11、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许服务的比例。
七、保障措施
1、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将医改实施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医改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全市医改任务完成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层层落实。6月底前要完成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和工作部署。建立包保责任制,市政府按一人一院(中心)要求派出科级以上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2、根据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落实三年新增投入计划的承诺。重点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落实三年新增投入计划的承诺。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要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尽早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
3、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严格执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
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公布医改进展,主动接受各界对医改工作的监督,继续加强医改政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