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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市场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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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市场治理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出租车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改善出租车行业形象,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客运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出租车市场,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具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运作、综合执法”的原则,坚持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相结合,逐步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出租车,净化全县出租汽车市场环境,努力建立健康发展、规范有序的出租客运市场,全面提升静乐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整治时间

从3月5日起至6月5日,为期三个月。

(二)整治内容

在本县范围运营的出租车和城区范围内运营的各类非法经营的出租车。

1、重点查处城区内从事出租车经营的车辆,不按计价器收费、胡乱要价、拼客、绕道、拒载、中途甩客等违章行为。

2、查处不在指定出租车停靠站点的,乱停乱放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采取集中排查、突击检查、不定时和定点定时相结合等办法,重点对无牌(套牌)、无证、无合法手续违法营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无牌、无证、无合法手续的非法营运车辆从重处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查扣的车辆,每查实一次,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整治人员分配

成立三个稽查队,每队由运管3人、客运2人、公安2人、交警2人组成,各设一名队长。

(四)整治责任及执法主体

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交警、住建、运管、客运等相关部门参与,实行联合执法,各自履职,统一行动。

1、公安局:负责维持整顿秩序,严厉打击故意闹事、寻衅滋事、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2、交警队:负责拦车、对行驶证和驾驶证、违章停车等检查和处罚等工作;

3、住建局:负责对城区内集贸市场秩序的管理和停车位置规划等工作;

4、运管所:主要负责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和取证及处罚等工作。

5、客运办:协助运管机构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同时做好对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等工作。

(五)整治范围

按城区以汾河大街为轴线、鹅城路为分界线划分,分三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一个队。鹅城路以西和汾河大街以北为一个责任区,汾河大街以南为一个责任区(含南河滩、公路段岔口、小汾河桥岔口、汽车站),鹅城路以东到东门牌为一个责任区(含公路段三岔口、忻黑线到东门牌)。

在确保城区打击力度基础上,每队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将执法区域延伸到各自分界方向的公路路口、农村公路上或人群集散地,对黑出租车进行打击。

(六)执法依据

交警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运管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客运管理机构执法依据为《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七)查处原则

1、各队在查处非法运营行为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由运管机构对其进行处罚。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不调查、不取证,乱扣滥罚;对扣留车辆实行层层负责,集中研究,未经允许和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车辆。

2、凡是为查扣车辆托关系说情的,属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电视曝光,通报批评;凡国家公职人员养“黑”车、跑出租的,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从严处理,并电视曝光。

3、凡执法人员查扣车辆不按规定处罚的,一律停职待岗;凡执法人员收黑钱、放黑车、放人情车的,一律开除。

(八)建立长效机制

集中整顿结束后,客运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调配精干、负责、认真的同志充实到队伍当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考核,划分责任管区,落实管理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这次出租车集中整治工作,要选派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敢作敢为的同志参与整治工作,选派到整治队伍的同志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徇私情,要听从队长安排,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全县各乡镇、主要公路路口、人群集散地、县城主要街道等重要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加大对打击黑出租车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公告,制造声势,营造氛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集中整治奠定良好舆论基础。

(三)领导小组要经常召开通气会和碰头会,及时掌握和了解整治动态,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顿期间,及时公布查处非法出租车情况,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查扣车辆的车型、车牌号码、司机姓名、车主姓名、载客人数、罚款数额等。

(四)出租车公司要按照《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守则,要组建稽查队伍,对本公司车辆的日常运营进行稽查。要求出租车驾驶员按照行业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保持车辆整洁,定期换洗座套和对车辆消毒;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及时归还遗失物品。

(五)严格实行举报管理制度,凡发现非法出租车营运的,要主动向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举报,并提供确凿证据。并号召全县所有乘客都要为自身的安全负责和着想,不要乘坐非法运营出租车,以免发生意外和伤害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