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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解决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强农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为创建全国平安县奠定基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在全县农村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交通平安新农村”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群众出行安全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巩固深化全县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战役,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治理公路交通事故隐患,逐步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农村道路设计标准、提升安全性能、改善通行环境。
(二)通过开展全县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交通秩序大规范、“三超一疲劳”大整治、交通安全进农户主题宣传、三方合署办公(派出所、交警、农机)等专项行动,使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三)通过加强对客货运企业、送子车驾驶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对违法驾驶员的再教育工作,及时清理资质不合格的驾驶员和安全性能不达标的高危作业车辆,保持重点监管驾驶员群体的健康发展以及车辆的良性运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交通陋习及交通难点症结问题的形成原因,通过电视、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呼吁根源性解决隐患症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社会氛围,有效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交通规划建设。加大农村地区交通投入,合理规划农村交通布局,缓解交通供需矛盾,并完善现有路网功能和基础交通设施,有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建设薄弱问题。
(三)加强交通陋习治理。以哈肇、鸡讷、乌祥路为重点管控区域,以接送学生车辆、长途客运车、送工车、农用车、摩托车、恒力车等易发违规违法行为的车辆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运营、违规载人、三超一疲劳、酒后驾车、涉牌涉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治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硬性隔离设施欠缺、公路平交路口过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以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
(五)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和郊区公共交通,提高公交线网覆盖面积,解决运力不足带来的农用车载人、客车超员和非法送子车等问题,满足农村客运需求,提高群众乘车安全系数。
(六)加强交通事故防控。明确相关部门在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中的责任,科学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形态、分布特点、诱发原因,制定交通事故预防策略,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泽刚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张立臣、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祥任副组长,各乡镇、交通、农机、教育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单位责任人,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大队长郭彪任主任,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推进和落实。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一是发挥主体管理职能,统筹开展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治理交通环境;二是整合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资源,落实上级部署,加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调研整改突出问题;三是将交通安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制定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二)交警部门负责,宣传部门配合。制定《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倡导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守法驾驶、遵章出行的文明交通风尚,倡导市民特别是农民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工作动态,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深入开展“交通平安新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在客运站、服务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采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挂图、发放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等方式,集中宣讲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警示各类交通参与者。
(三)安监部门。指导协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道路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并牵头组织联合督察组,检查指导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
(四)公安部门。组织相关警种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组织乡镇派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农民按要求办理牌证,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集中优势警力,在农村、城乡结合部、服务站设置交通陋习整治点和交通安全宣传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重罚,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与职能部门配合,联勤打击非法营运、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强化公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巡逻管控,加大事故高发点段巡逻密度,排查整改事故黑点黑段,通过公路测速、定点执勤、巡控纠违等方式,提升交通安全管控水平;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模式,教化提升各类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并利用检车检证的契机,加强校车、农用车、长途客运车等重点车辆和农村驾驶人源头管理。
(五)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农村道路和各级公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治理事故隐患黑点,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标识,最大限度地强化事故预防硬件设施;加强公交、客运企业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素质教育,满足农村客运需求,全面提升公交和出租行业服务质量;整顿治理接送学生车辆和无手续“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净化运输市场秩序。
(六)建设规划部门。结合道路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完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基础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依据职能改善事故黑点及交通事故高发区域的交通状况,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优化路网通行能力。
(七)农机部门。对农业运输机械进行摸排清理,登记造册,对安全性能差、私改拼装、达到报废期限的予以取缔,并在春季播种前,对农机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农业机械操作规范,签订安全责任状。
(八)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宣教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与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互动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共同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以及乘车学生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监督学校不得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黑车”作为接送学生交通工具,并将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我市近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农村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二)管控措施到位。乡镇政府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各职能单位要结合职能,将管控触角进一步向城郊结合部、乡镇和通村道路延伸,对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实施监管,加强对管控薄弱时段的警力布控,合理划分重点管控区间、区段,明确责任区、落实责任人,遇有突发事件要做到快出警、快施救、快处置、快撤除、快疏通,严防因处理不及时引发交通堵塞或导致次生事故。
(三)监管力度到位。各单位要深入路面、企业、场站、社区、学校、农户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摸排重点车辆驾驶人违法信息情况,严格排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格重点车辆的准入制度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坚决禁止和取缔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进行违法操作,杜绝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失教、失管、失控现象。
(四)应急处置到位。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提前落实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遇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封闭管制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整治氛围到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利用宣传媒介集中宣传“打造平安新农村”主题内容,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也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措施,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渠道进行专栏、专访、曝光,要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率要达到90%以上,与整治工作实现同频同步。
(六)信息反馈到位。各乡镇政府和职能单位要认真梳理经验做法,并责成专人于每月28日前向整治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交警大队,联系人刘树军,电话15326628163)。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治措施不力、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按照政府问责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