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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和医疗作风整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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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和医疗作风整顿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负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探索从源头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减轻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巩固和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依法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各责任单位职责和分工,确定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卫生部门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狠抓医德医风建设。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和“争先创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规范医疗服务开方、用药、辅助检查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建立和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继续实行医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制度和处方评价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公示和评价,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的医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暂停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3、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要重点抓好医院挂号、收款、药房、门诊等窗口部门的服务工作,简化工作环节,方便病人就医。要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处理化解矛盾。

4、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医院民主评议活动,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奖励机制,纠正片面追究经济效益倾向。

5、加强收费管理,努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要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提高收费透明度。对医疗卫生单位存在乱收费问题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医院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不断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程序和规则,按照招标合同条款,明确供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全面履行中标合同,杜绝暗箱操作。要积极参加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和探索药品集中招标的举措和办法,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7、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并不断扩大覆盖面。积极开展纠正农村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

8、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9、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监管,完善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10、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1、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关。

3、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4、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做好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和政策协调等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5、加强药品广告的监测,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活动。

6、加大对重点地域的监督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及各种违反《药品管理法》行为。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

1、根据国家劳动保障工作总体规划和“全民医保”发展思路,适时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不断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

3、进一步强化“三个目录”的管理,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保证参保患者合理、及时治疗和医疗保险统筹金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

4、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我县医疗保险覆盖面,使医疗保险惠及人群不断增加。

(四)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

1、加强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建立贵重药品另行收费的一次性贵重药用材料和非常规的大型仪器检查的使用前告知制度。

2、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整顿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医疗服务、一次性卫生材料等方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规范价格行为。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案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2、与有关部门共同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3、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查处力度。

(六)公安部门的主要任务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七)经济部门的主要任务

1、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过程的监督,严格药品检验制度,协调、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政府成立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并加强对工作成效的考核,努力解决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全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中标合同,及时配送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药品购销机制;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完善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四是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五是加强药品市场管理,防止出现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特别要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监控,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六是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虚假医药广告;七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查处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违价行为;八是加强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品的管理,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及时治疗;九是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十是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人员行为。县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把以上十项重点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和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和从源头上治理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和目标,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对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屡屡发生问题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通过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各部门要建立方便的举报和投诉渠道,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综合、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情况,推广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注意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及时向县纠风办和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医药负担,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