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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省局《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局《关于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地税机关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灵魂,以从严治队为保证,整合资源配置,优化管理要素,规范管理行为,改善运作方式,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效能、税收征管效能、行政管理效能、纳税服务效能,倾力打造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地税机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满意度,努力为在率先崛起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税收执法管理,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部门行风,充分体现执法规范和公平公正,促进规范文明的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
(二)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加强税收管理,不断优化税收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科技管税水平,完善推广“一票多费”和“一票多税”征管方式,努力做到简便征收、成本降低、征收率高,逐步建成科学严密、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三)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机关人、财、物资源,提高系统的运转效力,充分体现经济和效率原则。逐步深化细节管理,不断增强团队精神,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本管理机制。
(四)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效能。逐步建成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科技含量高、运行成本低、智能集约的税收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个性化服务,努力建立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制。
三、创建步骤及措施
(一)打基础阶段
1、深化思想教育,打牢效能建设基础。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发展观、宗旨观、政绩观、法制观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引导税务干部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权力必须监督的理念,不断增强求真务实的自觉性。二是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地税局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对于上级交办的事项,速决速行,雷厉风行,防止中阻梗;增强效能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形成“人人讲效率,处处讲效能”的良好氛围;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效能建设体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效能流程。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持以健全的制度管人理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强化效能监察。开通效能建设投诉电话,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开展效能告诫;围绕重点工作部署,开展效能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和协助有关单位查找原因,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政令畅通,促进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地税机关效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考核。研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等实施办法,严把考核关,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管理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增强干部素质,提供效能建设保障。一是继续开展基层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深入创建学习型机关。制定并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税收业务和现代科技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地税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消除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提高干部的知识层次,增强工作能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四是加强干部实践锻炼。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下派锻炼、蹲点调研等方式,推动地税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五是加强典型引导。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加大对作风浮躁、涣散,效能低下的反面典型的惩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4、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效能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开展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税收执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二是加强服务机制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细化落实“三四五六”服务举措(推进“三时服务”:准时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落实“四办要求”: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坚持“五零标准”: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实行“六项制度”: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AB岗工作制、办事公开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围绕“三四五六”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重组办税服务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提高服务标准,不断完善地方税纳税服务体系,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加强征管体制建设。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推广应用新版征管软件;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征缴水平,推进税费一体化管理;加强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应用,理顺征管资料信息共享机制,简并税务文书和报表,减少重复劳动,简便征收,降低征纳成本。四是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结合实施能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计算机公文处理规程,加强收文管理,做到当天收文、当天登记、当天分办、当天呈阅,最迟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实行办文限时制度,除特殊原因外,公文流转每个环节的办公人员,在收到文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处理公文,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效率;规范电子公文运行,探索开展公文在线归档,提高公文立卷归档和文件封发效率。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开展税收票款、银行账户检查,规范税收票款和银行账户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并在年底前完成内部负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分析债务成因及结构,提出对策建议。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影像资料,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车辆、房产等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大宗物品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建项目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基建任务。完善督办制度,建立领导督办和部门检查相结合的督办机制,抓好督办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充分发挥地税网站沟通内外、联系上下、宣传政策、服务各方的作用,推进电子税务建设。五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经济、效率原则,加强机关运作成本管理,对水电、办公耗材、车辆、招待、会议等日常办公支出项目加强分析测算,建立、规范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标准,确定量化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实施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转成本,力争当年机关运转费用同比下降20%左右。
(二)上台阶阶段
1、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对依法保留的涉税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项目,全部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税收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二是深化完善公文处理系统的应用。规范公文管理,深化ODPS公文系统应用,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加快政务电子化步伐,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大宗物品采购管理,确保大宗物品采购工作的程序规范、按计划进行。严格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标发包工作管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确保系统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四是整合机关人、财、物资源。加大机关管理和服务设施投入和管理,加强现代管理技术手段的应用,降低行政成本。五是减少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提高管理效率。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减少会议次数,缩减参会人员,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严格机关发文审核制度,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减少文件数量,提高办文质量,严格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工作方式,大力倡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解决基层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机关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
2、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效能。一是落实“一站式”服务制度。畅通服务渠道,提高办税效率。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办税服务厅的“一站式”服务工作,调整办税服务厅功能,进一步合理设置窗口,不断规范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纳税人的所有办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都能及时受理、办结或转办回复,消除纳税人多头、多次上门办税现象,着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二是落实限时办结服务制度。兑现服务承诺,严格落实办税时限。对办税资料齐全的办税申请事项,倡导当日当场办结,实行事后审核。着力提高办税时效,提升服务形象。三是落实公开评税制度。实行公开办税,促进税负公平。在全面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突出税负核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税负核定中,发动个体私营户选举代表参与核定过程,公开评定、张榜公布、接受监督,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着力打造依法诚信征税形象,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四是落实“阳光稽查”制度。规范稽查行为,优化执法服务。规范稽查权力运行,完善“阳光稽查”,对被查对象全面落实查前告知、查中反馈、查后回访、稽查约谈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稽查案件复查,严格内部监管,着力提高税收检查的效率和质量。五是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和“一户式”储存的基础上,完善“一票式”征收,全面推广应用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升纳税服务效率。六是落实个性化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措施,倡导特色服务。继续落实“二十条便民服务措施”,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网站等渠道,开展纳税咨询服务;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丰富热线内容,规范热线管理,加强热线宣传,充分发挥热线服务功能;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宣传税收政策,了解服务需求,改进服务方式;注重掌握不同时期、不同纳税人、不同区域纳税人个体纳税服务需要,制定针对性服务措施,着力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层次。
3、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一是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完备、流程科学、手段先进、征纳和谐”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征管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进一步简化。二是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以细致、精准、深入为目标,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实施征管质量分项指标的比对分析,建立防范征管风险和降低征管成本的工作机制,以达到“收入增长平稳健康,税收管理科学精细,税源监控清楚到位,信息资料准确完整,税收执法规范公正,纳税服务优质高效,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三是进一步提升地税征管软件应用水平。科学整合和充分利用征管信息资源,推行“一户式”储存,实现征管基础资料电子化管理和征管信息数据省级集中处理。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相关信息在征管和稽查系列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及时传输、共享共用,加强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努力实现征管信息数据处理的优质、高效、规范。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统一部署,大力推进金税工程(三期)。逐步普及网上申报、电话申报、持卡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推进税库银企联网扣税,切实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申报办税。五是完善“一票多费”“一票多税”征管。建立“一票多费”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积极推行费银联网和个人持卡缴费等多元化的缴费方式,方便缴费人;积极推进“一票多税”改革,依托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全面推行电子缴税凭证。推进税费征管一体化,将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税费并轨,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确保社保费征缴率达90%以上。
4、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效能。一是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地方税务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突出重点,层层抓好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立税能力、依法征税能力、科学管税能力、文明办税能力、监督护税能力、人本兴税能力。二是深化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以事定岗、依法定责、岗位制约、权责相当”的原则,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操作程序等,完善行政执法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执法目标,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开展税收综合执法督察,定期考核评价执法岗位情况,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地税系统内部执法检查,将工作重点向查后整改转移;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监察,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基层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完善源泉控管机制;提高税收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规范意识,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技能。四是严格进行执法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过错的经济惩罚、组织处理、行政处分措施;按照执法过错追究的具体形式,对执法随意性、征管简单化等过错责任人,严肃追究行政责任,保证各类税收执法行为的主体合法、文书有效、程序规范。
(三)再提高阶段
1、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效能建设进程。继续把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摆到突出位置,加强宗旨观、政绩观、改革观、发展观、民主观、法制观教育,着重研究如何树立长期抓的思想,不断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着重抓好机制、制度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赋予效能建设新内涵,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积极探索提升机关效能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努力从制度、机制上确保效能建设常抓不懈、取得实效。
2、坚持内部整顿与开门整风相结合,广泛拓展效能监察渠道。坚持内部整顿,通过效能监察的考核与评估,检验效能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绩效水平,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受理和责任追究;依法行使效能监察检查权、惩戒权和建议权,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继续完善机关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将效能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让社会群众广泛参与进来,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群众的评判和检验。
3、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检验效能建设成果。继续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投诉举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找准、抓住纳税人反映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改。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化解热点。坚持抓点带面,连点成线,连线成面,不断通过重点问题的解决和难点问题的突破,实现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以群众满意程度检验效能建设成果。
4、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的研究工作。在工作方式上,着重研究如何健全完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总结运用成功经验,立足实践探索创新;在工作内容上,着重研究如何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促进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在监督保障上,着重研究如何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的作用。通过深入研究,明确思路,不断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