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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市委市政府“2256”工程这条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和省、市实施意见为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通知》和省、市贯彻《通知》的实施意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通知》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传,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省、市贯彻《通知》的实施意见及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健全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考核表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指标落实。研究制定并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人负责制”,督促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部门要发出警示通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加大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以“打非治违”为手段,深化依法安全监管
(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落实县、乡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七)建立落实“三同时”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对“三同时”工作实施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加大对工商贸企业执行‘三同时”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由于忽视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因此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
(八)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治理城市交通、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违规违章现象。
三、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九)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公布挂牌、督办整改安全隐患的措施,由市级公布一批全市工矿企业、重大道路交通和火灾等重大隐患,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深化煤矿安全整治。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加大双突及高瓦斯矿井的检查;加强杨庄矿周边地方煤矿的监管;加快“六大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煤矿装备水平。
2.深化非煤矿山整治。加快非煤矿山安全“六大系统”的建设;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加快企业资源整合步伐,规范技改、基建矿山的建设,提升非煤矿防范抵御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
3.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取缔违法加油站点;健全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涉及“十五种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进行自动化改造;要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生产。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制定标准,限制落后、淘汰的化工项目落户。
4.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深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制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加大对零售点监管,逐步实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专营。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安全整治等活动。深入开展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治理超载超限等为重点的安全整治。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监控。
6.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坠落、特种设备、用电安全等事故为重点,认真排查工程建设中的隐患和突出问题,把所有开工项目都纳入监管范围,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准入,严格规范操作规程。
(十)深入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拆迁、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一)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监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十二)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
(十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完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十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十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高危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行业指导。
(十六)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扎实推动达标创建活动。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
(十七)切实抓好企业班组建设。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手指口述法”,建立班组管理考核机制,推进班组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创建一批安全示范班组,以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十八)加快调整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定不移清理整顿小矿山、小化工、小作坊以及小建筑队、小运输单位等,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年内,督促烈山区政府做好友谊一、友谊二矿的关闭工作,做好人员分流,实现小煤矿安全稳定、有序退出。
六、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我市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和细则,研究制订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安全标准。年内拟制定出台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综合监管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我市安全监管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二十)组织制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抓紧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确保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好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六个能力”建设,相关重点工程要纳入地方政府投资规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十一)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贴息和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从规定之日起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七、以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提高广大公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十二)加强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构建政企联动,广泛参与的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根据行业、地区特点,在加强协作、相互联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民安全教育网络,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二十三)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大型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做到寓教于乐。利用电视、报刊、知识竞赛、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公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规范各培训机构、各企业培训档案,建立起我市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信息库;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实效性。
(二十四)积极开展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等创建工作。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繁荣安全文化市场。继续深化开展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及安全社区(村)建设和安全文化“六进”活动,将安全文化落实到基层建设中来。
八、以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十五)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督促有关行业和领域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救援演练。依托大型企业,通过政策扶持,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十六)加强应急救援监控指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监控指挥平台和地方煤矿瓦斯安全监控中心作用,对重大危险源实时在线监控,建立市、县(区)、乡(镇、办)三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尽快形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管理网络,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十七)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工作,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预案管理,搞好应急演练。
九、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二十八)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倡导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执法程序等知识,大力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十九)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制度约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三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在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迈出新步伐。继续推动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安全监管“三级机构、四级网络”,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